近日,邯鄲市出臺《承辦省委巡視組移交問題線索的暫行辦法》,要求各級各單位,堅持注重法制效應與注重解決具體問題相結合、督促檢查與協調指導相結合的原則,高質高效辦理省委巡視組移交的問題線索。
明確責任分工。承辦省委巡視組移交的問題線索,市委、各縣(市、區)委負領導、把關責任;市委巡視工作聯系辦公室及各級各單位主管巡視工作的領導負協調、調度、督辦責任;組織、政法、信訪、審計等部門負相應問題線索辦理責任;紀檢監察機關既負辦理責任,也負對各級黨委、巡視聯絡機構、問題線索辦理單位履職、辦理情況的監督執紀問責責任。
明確工作程序。實行“四步法”:一是市委巡視辦梳理省委巡視組移交的問題線索,錄入《接收登記表》,統一管理;二是對交辦的問題線索逐件研究、梳理、分類,提出擬辦意見,報市委巡視工作聯絡組領導、市委領導閱示;三是涉及市直單位的問題線索,按類別和性質分別移交市紀檢監察機關、市委政法委、市信訪局辦理;對涉及縣(市、區)的,統一交縣(市、區)委,由其負責轉交、督辦、匯總;四是各責任單位按規定程序、時限要求辦理,同時做好保密和相關資料的保管、歸檔、備案工作。其中縣(市、區)、市直單位紀檢監察機關在問題線索初核、立案后5個工作日內,將《初步核實呈批表》《立案呈批表》《立案決定書》報市委巡視聯絡辦備案。
明確督辦方法。一是在督辦責任方面,市委巡視聯絡辦負責對移交、轉辦的問題線索跟蹤督辦,掌握問題線索去向、進展、辦理結果等情況,按要求向省委巡視組反饋。二是在督辦方式方面,采用電話督辦、發函督辦、會議督辦、派員督辦等方式,進行督促催辦。三是在督導時間方面,市委巡視聯絡辦公室每月督辦一次問題線索辦理情況,每季度調度一次工作,每半年進行一次通報,年終進行排名通報,承辦情況列入案件檢查工作年度考核。四是在工作紀律方面,承辦單位每月向市委巡視聯絡辦報告一次問題線索查辦進展情況,嚴格登記、交接手續,嚴守紀律,嚴禁扣壓、拖延和失密、泄密。對泄露移交問題線索內容和調查情況以及在辦理中存在推諉扯皮、隱瞞謊報等行為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邯鄲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