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發布時間:2014-10-27 11:32:00
害人的酒場
——廊坊市文安縣建設局原局長邵俊德等人工作日午間過量飲酒案例剖析
7月12日,星期六,本該是一個歡樂祥和的公休日。而對于河北省廊坊市廣大黨員干部來說,這卻是“沉重的一天”。這天上午,廊坊市委組織召開正風肅紀電視電話會議,通報了文安縣建設局原局長邵俊德等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工作日午間過量飲酒的案例,為全市黨員干部敲響了警鐘。
哥們義氣埋禍根
7月3日上午,廊坊市文安縣文安鎮西關村黨支部書記張玉良和報賬員(兼司機)李景奎開車到文安縣建設局找到邵俊德,約他中午一塊吃頓飯,表示對村街工作支持的感謝,并讓其帶上建設局關系不錯的幾個人一同前往。邵俊德明知當前正在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市委、縣委明確要求黨員干部帶頭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然而礙于情面不好拒絕,當即表示若無特殊情況便去。之后,張玉良又來到文安鎮政府找到鎮黨委書記張子瑞和鎮長竇博華,約他們一同吃飯。由于副鎮長靳小軍工作上分包西關村,與張玉良也算是熟人,張子瑞和竇博華一并叫上了他,共同前往赴宴。因是熟人聚會,張玉良把同是縣人大常委、任文安縣開發區大叩皂村黨支部書記的張希勝叫來陪酒。邵俊德、張玉良、張希勝三人是認識10多年的朋友,而且張希勝與張玉良還有親屬關系,按照輩分來分,張玉良應叫張希勝一聲叔叔,交情一向很好。張希勝接到電話后當即答應赴約。
就是這場講“哥們義氣”的聚餐,為接下來發生的悲劇埋下了禍根。
推杯換盞釀悲劇
當日11點半左右,邵俊德帶著文安縣建設局副局長梁建國、副主任科員寇濤、人事股股長吳東,由吳東駕駛私家車前去赴宴。到了飯店后,他們發現文安鎮黨委書記張子瑞、鎮長竇博華、副鎮長靳小軍,以及張玉良、李景奎、張希勝及其司機已經到場。
俗話說“無酒不成局”。張玉良自帶了一箱白酒,點了葷素搭配的十多個菜。就座后,在張玉良的提議下,除吳東和西關村會計以及張希勝司機外,其余人開始推杯換盞,開懷暢飲。邵俊德和張玉良、張希勝喝的白酒最多,二兩左右的杯子每人喝了大約四五杯。
聚餐時間不算長,整個喝酒過程也就一個小時左右,結束后由張玉良個人買單。其后,大家走下樓各自乘車回去。
17時23分,文安縣醫院急救中心接到了張希勝兒子打來的求救電話,說張希勝醉酒暈倒,需要搶救。
19時02分,張希勝心臟驟停,經搶救無效死亡。
悲劇釀成,無法挽回。
代價慘痛悔已晚
張希勝死亡后,網上出現了《河北文安縣建設局長工作日率眾拼酒將村支書灌死》的傳聞,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對此,廊坊市委、市紀委高度重視,由市紀委迅速組成調查組對該事件進行初核。7月10日,對文安縣副縣長劉鳳順、建設局局長邵俊德等8人進行立案調查。7月16日,調查終結移送審理。
廊坊市委的通報指出,劉鳳順作為分管建設局工作的縣領導,不能嚴格落實《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對分管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監督管理不嚴,對建設局相關人員工作日中午參加個人宴請、過量飲酒并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負有不可推卸的領導責任,受到了黨內警告處分。邵俊德等人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工作日中午參加個人宴請,過量飲酒,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均受到紀律處分。邵俊德受到留黨察看兩年、行政撤職處分,張玉良受到留黨察看兩年處分,張子瑞、竇博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梁建國、寇濤、靳小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面對周圍黨員群眾的指責以及處分決定下達后的顏面掃地,眾涉案人員無不心生愧疚、后悔不迭。然而,一切悔之晚矣!
教訓深刻須銘記
這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案例,留給人們的教訓是深刻的。此案的發生,暴露出少數地方和部分黨員干部在作風建設上依然存在著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主要表現為:一是思想的“總開關”沒有把牢。當前,落實八項規定精神、狠剎“四風”已成為新常態。然而,仍有一些黨員干部看不清大勢所趨,無視黨紀黨規,還在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那一套,甚至頂風違紀,最終釀成苦果。根子上的原因,還是思想滑坡,“三觀”不正。二是僥幸心理仍在作祟。客觀上講,各地各部門關于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制度規章不可謂不全、不可謂不細,但從邵俊德等人違紀案件來看,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某些制度在執行上還不夠有力,致使一些黨員干部心存僥幸,認為制度是“稻草人”。三是“四風”問題正披上人情外衣。從該案中不難發現,邵俊德、張玉良等人在工作日期間中午搞“吃喝風”,這是一種變相的“四風”問題,而且“不喝酒不辦事”、“不喝大酒辦不了大事”的觀念仍在一些黨員干部的思想中存在,甚至根深蒂固。四是各級黨委尤其是基層黨委的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意識尚需進一步強化。邵俊德作為文安縣建設局的黨組書記、局長,張子瑞、竇博華作為文安鎮的黨政一把手,以及劉鳳順作為分管建設局工作的縣領導,一個共性問題就是黨委(黨組)主要領導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方面的履責意識淡薄,荒了“責任田”。
前事不忘,后事之師。廊坊市委以此案為警戒,在全市開展了一次大規模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活動,并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嚴肅紀律整飭作風的“八條禁令”》。該市規定:凡是違反“八條禁令”的,由紀檢監察機關認定后,情節較輕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交由組織人事部門予以調離、免職等組織處理,并點名道姓通報批評;情節較重的,按照相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對于情節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的,嚴格實行“一案雙查”,在追究當事人責任的同時,嚴肅追究主管領導和主要領導的責任。(記者張素娟 通訊員 劉仰山)
短評
前車之鑒,“鑒”在“弦”上!
這起眾多公職人員工作日“喝大酒”以致釀成悲劇的案例,再次暴露出一些黨員干部腦袋里還缺根弦!
什么弦?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的弦!
出臺八項規定,是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向全黨發出剎風整紀的強烈信號。說到就要做到,承諾就要兌現。黨中央言必信、行必果,以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精神落實八項規定。中央紀委和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強化執紀監督,一個節點一個節點抓,正風肅紀、糾正“四風”。應該說,這個信號黨內黨外都看得清清楚楚、明明明白。可偏偏有人執迷不悟,我行我素,思想上不以為然或者軟抵抗,行動上虛與委蛇甚至頂風違紀。
前車之鑒,“鑒”在“弦”上!
繃緊弦,明法度、有所畏是必須經常敲的警鐘。黨的紀律、規定,既不是“紙老虎”也不是“稻草人”,這一點從中央紀委和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的大量案例不難看出。既知“紅線”,就該有所畏懼、引以為戒,不起歪心思,不走翻車路。否則,一定會應了那句老話:小洞不補,大洞吃苦!(陳治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