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市為有效促進基層黨委履行好主體責任,積極探索,研究建立了基層黨組織落實主體責任十項工作機制,用科學完善的制定建設保障主體責任的落實。
集體研究機制。各基層黨組織每季度召開一次專題會議,分析當前黨風廉政建設形勢,研究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規劃,部署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任務。
協調聯動機制。各基層黨組織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加掛落實主體責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牽頭協調主體責任落實工作,充分發揮紀檢監察、巡查監督、審計監督等部門作用,形成監督合力。
班長帶頭機制。落實第一責任人責任,黨政主要負責人帶頭做到“六個親自”,即親自部署本系統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任務;親自主持召開領導班子會議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親自聽取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專題匯報;親自檢查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落實情況;親自閱批群眾舉報的重要信件;親自過問黨風廉政重大問題、協調重點工作。
成員負責機制。落實分管領導責任,黨政班子分管領導實行“三負責”機制,即負責分管黨風廉政建設專項工作的落實,監督分管部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部署,每年聽取工作情況匯報,并提出具體要求;負責下屬部門、單位的黨政“一把手”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解決下屬部門、單位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定期報告機制。基層黨組織負責人每年向上級紀委(紀工委、紀檢組)報告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單位各科(股)室負責人每年向主管領導和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報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開展情況。
聽取匯報機制。每半年基層黨組織聽取單位紀檢監察組織對黨政領導班子成員落實主體責任的巡查報告,指出存在的主要問題,明確整改目標和要求,限期整改落實到位。
簽字背書機制。實行黨風廉政責任承諾簽字背書機制,以簽字背書的形式對黨委(黨組)主體責任加以固化,并形成年初簽訂責任分解,年中檢查倒查追究,年底考核責任追究的責任鏈條,確保了黨委(黨組)班子成員各司其職,各擔其責。
目標督辦機制。通過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巡查,針對前一階段在巡查中發現的問題、日常工作中掌握的問題或線索、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檢查考核中暴露出的問題和在經濟責任審計中查出的問題,下發《落實主體責任巡查工作督辦卡》,要求被巡查班子成員和科(股)室限期整改、落實到位,并按時向上級黨組織反饋整改情況。
年終考核機制。年終,上級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領導小組對下級黨委(黨組)落實主體責任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納入領導班子和班子成員績效考核,作為領導干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責任追究機制。對基層黨組織和成員在落實主體責任中出現貫徹落實重大決策部署不力、不及時組織調查處理職責范圍內的違紀違法案件、違反規定選拔任用干部等10類情形的,將嚴肅追究相關領導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