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廊坊市紀委出臺《案件審理主審人負責制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規(guī)定,主審人對所承辦案件的審理質量實行終身負責制。這一制度的建立和實施,將有利于進一步增強主審人員對案件審理的責任意識,提高案件質量和工作效率。
《辦法》規(guī)定,由案件主審人員負責向市紀委常委會匯報案件審理情況,并依據(jù)證據(jù)材料認真回答與會人員的提問。這一做法改變了以往審理案件由室主任負責向常委會匯報的慣例,使主審人員的責任更加明確具體,有利于提高案件審理的質量。
《辦法》對主審人負責制作了具體界定,規(guī)定由案件審理室指定案件主審人,承擔本室正式受理案件的主審工作,并對主審的案件質量終身負責。要求主審人在審理案件時必須遵守職業(yè)紀律,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原則,重事實、重證據(jù),必須遵守辦案紀律和保密紀律,不得以案謀私、泄露案情,等等。(廊坊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