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灤區紀委、監察局聚焦主業,強化監督職能,探索推行區紀委常委約談下級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制度,加大對下級黨委、黨組落實“兩個責任”情況的監督力度,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加強對黨員領導干部的教育、管理和保護。截止目前,已累計了解約談31人,重點約談15人,特別約談8人,回訪約談3人,營造了關心關愛、鼓勵干事、風清氣正的發展環境。
針對談話對象,實施分類約談。對各單位黨政主要領導的約談由區紀委書記或紀委副書記進行,對領導班子其他成員的約談由區紀委常委根據工作分工分別進行。
按照談話內容,確定約談形式。以了解約談、重點約談特別約談回訪約談等形式,確保工作落實并保證領導班子的廉潔高效。
規范約談程序,提高約談質量。首先由約談人根據約談目的,確定擬約談對象及約談事項;其次在約談擬定時間2日前向約談對象下發通知,告知約談的具體時間、地點和事項;然后安排不少于2人的約談人員,與約談對象進行約談,并做好記錄;最后對存在問題的及時督促其整改到位,對涉嫌違規違紀的,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強化工作舉措,嚴格約談要求。制度規定,約談要有的放矢,既要肯定約談對象的成績,更要指出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出努力方向和改進意見,要切實做好保密工作。約談對象要如實地向約談人說明情況,對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力的,按照有關規定,實施責任追究,直至整改到位。(承德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