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定州市不斷加大對領導干部生活作風的監督力度,大力倡導生活正派、情趣健康的社會風尚,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
明確監督內容。制定出臺《定州市領導干部生活作風監督管理辦法(試行)》,明確對領導干部生活作風監督內容。加強對領導干部社交圈、生活圈、家庭圈、重點事項、特殊時期的監管,全面掌握八小時以外的社交、業余生活、家庭狀況、重要事項的表現。
完善監督機制。一是開展定期監督。把對黨政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的監督檢查納入領導干部民主測評和干部考察工作之中,全面掌握來自社會各個層面的監督信息,并進行綜合分析,把形成的結果作為對領導干部綜合評價的重要依據。二是強化內部監督。將領導干部“八小時之外”情況作為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的一項重要內容。班子成員之間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對領導干部在“八小時以外”的表現有反映的,由市紀委、市委組織部視其情況進行提醒談話、誡勉談話、批評教育,要求限期改正。三是加強社會監督。通過設立干部監督信箱、公布舉報電話、配備網絡輿情監督員等辦法,暢通干部群眾反映情況的渠道。加強與領導干部所在村(社區)“兩委”的聯系,了解干部的工作、生活及社會交往等方面的情況,通過個別走訪領導干部家屬,了解掌握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的情況。
強化成果運用。一是與干部的選拔任用相結合。在深入了解和掌握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內工作實績的基礎上,把“八小時以外”的監督結果作為干部教育、培養、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全方位掌握和評價干部的從政行為,把德才兼備、作風優良、表里如一的干部選拔到領導崗位上來。二是與干部年度考核、評先評優相結合。把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活動作為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對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出現群眾舉報且調查屬實的,當年不得評先評優。涉及違紀違法行為的,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查處。(定州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