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來,衡水市積極將中央和省巡視工作的有效做法運用到巡查工作中,認真開展對市直單位和鄉鎮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包括市直屬事業單位、市屬大中專院校、高中,市屬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的巡查,進一步扎緊“制度籬笆”。
消除盲區,全面覆蓋
為加強對市直單位和鄉鎮的監督,衡水市將巡查監督側重點瞄準市直單位和鄉鎮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一把手”,抽調紀檢、組織、財政、審計等單位的業務骨干,成立了5個巡查組,制定計劃,準備2014年完成對20個市直單位和24個鄉(鎮、辦)的巡查、三年內完成對所有市直單位和全市118個鄉鎮全部的巡查,努力做到巡查橫到邊、縱到底、無盲區、全覆蓋。
做足功課,直抵病灶
巡查堅持形式服從內容、方法服從需要,突出政治紀律、廉潔從政、作風建設和選人用人等四項重點巡查內容,特別是將黨組(黨委)、紀檢組(紀委)落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情況、侵害群眾利益、小官巨腐問題列為巡查重點,做到哪里有問題就巡查到哪里,誰問題突出就巡查誰。著眼于發現問題,抓早抓小抓預防。靈活運用信訪舉報、個別談話、查閱資料、民主測評、調查問卷、重點抽查、明察暗訪等方式方法。巡查前做好“備課”功,充分運用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情況和全市信訪舉報資源綜合利用與管理系統成果,使巡查工作有的放矢,直抵“病灶”。
跟蹤問效,殺回馬槍
巡查結束后形成專題巡查報告,指出存在問題,提出意見建議。對問題突出和矛盾集中的單位,組織開展專項治理,確保問題解決到位。該市還專門制定了巡查結果跟蹤問效制度,專人負責巡查反饋意見的整改工作,防止“雨過地皮濕”,對問題比較突出,整改進度緩慢的單位,巡查組將視情“殺回馬槍”,切實解決深層次問題。
截至2014年12月10日,該市已完成了對第一批5個市直部門的巡查工作,共發現各類問題35個,提出意見建議28條,第二批被巡查的5個單位正在接受巡查。(衡水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