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河北省紀委監察廳網站發布時間:2015-01-13 16:43:00

2012年10月9日,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判了安次區碼頭鎮王莊村原黨支部書記甄祖瑤等五人職務侵占案件,依法判處甄祖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違法所得150000元予以追繳,同時安次區紀委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其余四人均被判緩刑,非法所得予以追繳。甄祖瑤違法所得的15萬元從其存入銀行直至案發一直沒敢動,這15萬元自己沒有享用,而成為其職務侵占的罪證。
甄祖瑤,1972年10月出生在廊坊市安次區碼頭鎮王莊村的一個普通農民家庭,農民的出身塑造了他吃苦耐勞積極向上的性格。1986年,他初中畢業時,正當安次區碼頭印包產業剛剛起步,他就和同鄉一起跑起了紙活,由于他踏實肯干、誠實守信,很快就為自己人生賺得第一桶金。在看守所里,甄祖瑤回憶當時創業的辛苦,他說當時他有時候寧可是自己搭錢,也要保證紙活質量和按期完工,“做生意最重要的就是要講究誠信”,同時,他也感慨的說:“那錢賺得不易,但花的踏實啊”。
老天總會眷顧勤勞守信的人。在那段時間所有的幸福都環繞著他:1994年他加入中國共產黨、2000年喜得貴子、2004年又得龍鳳胎兒女、2009年被推選為黨支部書記…….。在上任伊始他就下定決心:一定要給老百姓辦點實事!因為他深知,自己的權力是老鄉親給的。工作中,他一切以老鄉親的利益為主,時刻把鄉親的冷暖安危掛在心上,夏天刮風下雨,他不是往家里跑,而是到危房戶家里轉一轉,看看房子漏了沒有;冬天不是坐在自家炕頭上暖和,而是挨戶瞧瞧,爐子點上了沒有,鄉親們誰有困難,都主動跑前跑后,盡最大努力幫一幫。
如果他能正確把握好人生航向,沿著這條陽光大道走下去,他的未來肯定不會是這樣,如果,如果,只是如果。在現實中,當了村支書以后村里的一件撓頭的事始終讓他放不下。
村里有個磚廠,廠長董某從2005年開始承包,這本是好事,一方面村子每年都能收取承包費用于基礎建設,另一方面,也能解決一部分村民的就業問題。但近兩年,村里的王某某、艾某某等四人就磚廠采挖村里的耕地、承包費太少等問題開始上訪。他們隔三差五到鄉里,十天半個月到區里,還揚言去北京告御狀,最后甚至告甄祖瑤不作為、不給老百姓辦事。作為上任不久的甄祖瑤心里也很窩火:“磚廠的承包協議是上屆支部書記簽的,那是有法律效力的,我怎么能說終止就終止呀”。
由于王某某等四人不斷的上訪,鄉里領導不斷的找他談話,讓他拿出解決方案;妻子也勸他,他們天天這么找,不會做出出格的事吧,家里上有老下有小,經不起他們這么折騰,要不這官咱不當了。
直到2009年12月24日,磚廠董某找他的那天,事情好像有了轉機。董某說:“村的人一直告狀,我們磚廠都沒有辦法正常開工了,我損失點錢不是什么大事,但是別因為這件事耽誤您的大好前程啊”。董某的話說到甄祖瑤的心坎上,他說:“這陣子我也讓這事鬧得焦頭爛額,實在不行我不干了”。董某說:“別介呀,人為財死鳥為食亡,說句實話他們告來告去的就是為了一個財字,我給你40萬元,把這事給擺平嘍,那樣,我能開工賺錢,你能當好你的太平官”。甄祖瑤說:“這錢我不能拿,這件事本就在我的管轄范圍,沒有處理好是我的責任。”可是董某勸他說:“什么責任不責任的,你就當這錢我是給村里搞建設、修公路的吧,具體怎么處理你看著辦”。經過細細思量,甄祖瑤以為村搞公益建設為由收下了董某40萬元現金,并給董某寫下了收據。
40萬元,拿到手里沉甸甸的,他想到王某某這些年來胡攪蠻纏,拉幫結派四處上訪,為達到個人的目的多次進京;想到自己這些年的艱辛,上頭被鄉里領導訓誡,下頭還受到他們的要挾,有苦沒地方說去,還不如自己先來點實惠。想到這兒,他自己拿出十萬元放在自己家的床下。剛開始那幾天,甄祖瑤躺在床上翻來覆去的睡不著,覺得藏在床下的十萬元錢像一個定時炸彈,每天晚上的他都在做思想斗爭:不行,這錢我堅決不能要,不能因為這錢迷失了自己,可當他想到因為這件事把自己折磨的,又覺得應該用這個錢好好的補償家里。不行不能拿,堅決不能拿,上任的那天不是告誡自己要做個讓百姓信服、為民服務的官嗎,但轉念一想,就當是跑紙活掙得……,內心糾結的他最終還是被利益蒙蔽了雙眼,把那十萬元自己留下了。
隔天,他找到上訪的頭頭兒王某某說:“磚廠董某給了村里30萬元,你們就別到處告了,讓人家正常開工吧,這年頭誰都不易,得饒人處且饒人”。說實話,王某某這些年上訪就是圖個錢,聽說有三十萬,立馬來了精神,他說:“嗨,鄉里鄉親的住著,你告訴磚廠該開工開工吧,其實我也是為村里好”。甄祖瑤說,當時看著王某“知書達理大義凜然”的虛偽樣子真的想抽他,甄祖瑤單刀直入的說:“你說這錢怎么分吧”。王某說:“這錢我說怎么分就怎么分,這些年他們三人跟著我東奔西走的每人給五萬,我吶,這些年上訪的車費飯費等所有花銷都是我出的,我來十萬”。甄祖瑤問:“他們樂意嘛,這還剩下5萬吶”。王某說:“他們準樂意,每次上訪都是我出頭,他們跟著去,就是個吃瓜落的,放心吧,他們都聽我的,那5萬給你吧,你想以公益建設的名義給村里也行,想自己留著也行,以后咱們誰也不許提這事了”。就這樣,磚廠董某給甄祖瑤的40萬元錢,其中有15萬元落入了甄祖瑤的腰包。
這么大的一筆錢,讓甄祖瑤惴惴不安,他提心吊膽地過了一段時間之后,發現根本沒人過問這件事,他的心也就慢慢的放下來,一個月后,他將15萬元現金存到了祁營的農村信用社。即便這樣,直到2年后案發,甄祖瑤始終沒敢動那筆錢,他說:“都說不義之財不可取,真是那樣呀,那15萬元就像一只燙手的山芋,我拿著是又喜又怕,拿著它我變得多疑、恐慌,沒有原來在村子里那么坦然、那么快活,獨自一人靜思的時刻,我內心的苦悶、煩惱和恐怖折磨得我如同進了煉獄,我不止一次地問自己,為什么有了錢自己過的反倒不快活了?我也不止一次地找到了答案:因為這錢來得不地道。”他得知區紀委找他的時候,他懸著兩年的心莫名的就落下來了。
2011年12月31日,他因涉嫌犯職務侵占罪被逮捕,押于廊坊市看守所,在看守所的這大半年里,他每天醒來看到鐵窗鐵鏈,吃著饅頭稀飯時,他都在反問自己,這是我嗎,我怎么會在這里,我怎么會墮落成這樣,假如時光可以倒流的話,我一定廉潔自律、潔身自好,再不以權謀私、再不撈錢自肥,第一時間為群眾謀福利,第一時間拿著錢給村里搞公益建設,第一時間... ...”。不過這些都是毫無意義的偽話題,因為時光絕不可能倒流,這世界上永遠沒有后悔藥。
塵埃落定,痛定思痛,甄祖瑤職務侵占一案不禁引人深思:一個受黨教育多年,曾經給村街經濟發展做出貢獻的人,卻成了一個反面教材。案件的發生不是偶然的,從這個案件中我們看到了一名黨員干部腐化的過程。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和市場經濟的發展,經濟成分和經濟利益分配的多樣化,給人的思想觀念和人與人的關系不可避免的帶來這樣或那樣的影響和沖擊。一些黨員干部由于放松了自己的思想改造和黨性修養,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淡漠了,把黨的優良傳統作風丟掉了,把手中的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個人主義思想越來越嚴重,有的甚至走上違法犯罪道路上。這些腐敗現象的產生和發展敗壞了黨的聲譽和形象,同時也損害了國家和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甄祖瑤也就是在這種形勢下,一步步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前車之覆,后車之鑒。愿甄祖瑤的教訓能使更多的黨員干部尤其是村街干部從中得到警醒。(廊坊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