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作風建設,三河市今年廣泛開展大操大辦婚喪嫁娶事宜專項整治行動,通過定規立矩、強化宣傳、嚴格督查,狠剎利用婚喪喜慶之機斂財歪風,引導社會正能量。
定規立矩明要求,未雨綢繆“編籠子”
出臺《三河市干部職工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有關規定(試行)》,印發《關于領導干部辦理婚喪喜慶事宜雙報告制度的通知》和《關于嚴禁黨員干部、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婚喪事宜大操大辦和參與鬧喜鬧喪行為的通知》,明確禁止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利用婚喪嫁娶、子女升學、喬遷新居等事宜大操大辦借機斂財。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本人及近親屬婚喪事宜,一律實行“雙報告”制度,喜慶事宜提前10天填報《備案表》,喜慶婚喪事后10天內填報《報告表》,簽訂本人承諾,嚴禁多時間、多地點辦理,嚴禁動用公車,嚴禁搞封建迷信活動。
強化責任嚴管理,盡職盡責“筑圍墻”
加強領導干部作風建設,嚴肅黨員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規定,將嚴禁婚喪喜慶大操大辦作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和領導干部任前、任中以及誡勉談話的重要內容,加以貫徹落實。要求領導干部要帶頭執行廉潔自律規定,切實加強對所屬黨員干部及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利用各種形式加強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做到敢抓敢管,真抓真管,堅決剎住大操大辦歪風。
明察暗訪束行為,鐵面無私“架高壓”
由紀檢、組織、宣傳、公安、民政等部門組成專項督查組,負責全市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通過市電臺、電視臺大力宣傳禁止婚喪事宜大操大辦通知精神,公布舉報電話,強化社會監督,并加強明察暗訪,對違規違紀行為,嚴肅處理。不按要求履行報告的,責令做出檢查;通知有關單位和親屬之外的個人參加婚喪活動并收受錢物的,一律給予紀律處分;用公款向婚喪事主贈送錢物的,給予主管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紀律處分;動用公車的,除給予當事人紀律處分外,還要按每輛車不低于500元的標準責令交納車輛使用費;對參與鬧喜、鬧喪向事主索要錢物的黨員及國家工作人員將依照有關法規條例給予紀律處分。(廊坊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