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布時間:2015-02-01 09:53:00
根據中央統一部署,2014年7月25日至9月24日,中央第四巡視組對西藏自治區進行了巡視。11月3日,巡視組向自治區黨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視、精心部署,切實把整改落實作為重要政治任務抓緊抓好
一是統一認識、端正思想。區黨委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關于從嚴治黨、依法治國、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加強巡視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學習貫徹王岐山書記的指示要求,牢固樹立西藏雖然高寒缺氧、條件艱苦、處于反分裂斗爭主戰場,但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問題上沒有任何特殊性的思想,高標準、高質量完成巡視整改任務。
二是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區黨委切實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主體責任,成立了由區黨委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的整改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落實嚴明政治紀律檢查整改組、反腐倡廉檢查整改組、“四風”問題檢查整改組、涉法涉訴及項目資金檢查整改組、選人用人檢查整改組5個專項小組。區黨委常委同志分工負責,各地各單位共同參與,形成了上下聯動、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是細化措施、分解任務。區黨委逐一梳理并深入研究巡視組反饋的問題和建議,制定了《關于中央第四巡視組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方案》,細化分解為17項整改任務、74項具體措施,逐一對號入座,建立工作臺賬、明確整改時限,做到整改一件銷號一件,問題不解決決不收兵。
四是問題導向、嚴肅查處。區黨委堅持把解決具體問題與普遍問題、顯性問題與隱性問題、當前問題與長遠問題緊密結合起來,把嚴明黨的政治紀律、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作風建設、干部選拔任用等4個方面問題,作為整改工作的重點,以重點突破帶動了整改工作全面落實。
五是建章立制、完善制度。堅持遠近結合、立破并舉,注重建章立制、加強制度建設,建立完善了113項制度。
二、標本兼治、真抓真改,切實把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到實處
(一)嚴明黨的政治紀律方面
1.關于“反分裂斗爭形勢復雜嚴峻”問題
一是認真分析反分裂斗爭嚴峻形勢,始終做到高度重視、警鐘長鳴。堅定堅決深入開展反分裂斗爭,牢牢掌握反分裂斗爭的主動權。
二是加強反分裂斗爭思想教育。在全區廣泛開展“批謊言、揭老底、辨是非、劃界限”主題教育活動、新舊西藏對比教育活動、形勢政策教育活動。目前,全區所有村(居委會)、學校、寺廟均設立了新舊西藏對比展室或專欄;恢復了中央駐藏大臣衙門遺址,建立了“西藏第一個農村黨支部舊址”等一批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編印《黨員干部反分裂斗爭史讀本》、《西藏新舊對比新聞故事匯編》等15萬字的藏漢文學習材料,在區內主要媒體和網站每天推出新舊西藏對比專題節目;舉辦各類專題報告會6000多場次,受教育干部群眾達400多萬人次。
2.關于“少數黨員干部政治立場不堅定”問題
一是強化理想信念、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廣泛開展“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進萬家宣講活動”,以藏漢兩種文字將《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讀本》等匯編成160多萬冊、發放到每一個黨員干部手中深入學習。引導各級黨組織、廣大黨員干部和各族群眾堅持做到西藏距離北京雖遠,但我們的心始終與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緊緊地貼在一起、緊緊地連在一起,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的權威,做到對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絕對忠誠。
二是加強黨性教育、增強黨的意識和黨性觀念。結合鞏固拓展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在全區廣大黨員干部中深入開展以“忠心對黨、真心為民、清心律己、公心用權、用心干事”為主要內容的黨性教育,對黨員干部不良思想作風問題進行排查、檢修、掃除,使之蕩滌思想污垢、實現自我凈化,自覺在政治上劃出紅線、思想上劃出底線、行為上明確界限,始終做到“忠誠、干凈、擔當”。
三是嚴肅查處違紀違規行為、保持先進性和純潔性。制定了《關于共產黨員違反政治紀律行為的處分規定》等15項制度規定,為嚴肅政治紀律架起“高壓線”。嚴肅查處理想信念不堅定、不與黨和人民一條心、在大是大非問題上當“兩面人”、民族觀不正確、對宗教明里不信暗里信、參加非法組織、公開發表違背黨中央決定言論的黨員干部。
3.關于“維護穩定工作還需要不斷加強”問題
一是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始終堅持穩定壓倒一切的思想,時刻繃緊維護穩定這根弦,切實強化政治意識、政權意識、大局意識、憂患意識、責任意識,以更加堅定的決心、更加扎實的工作、更加優良的作風維護穩定,絕不許任何人破壞西藏和諧穩定的好形勢,確保西藏社會大局持續和諧穩定。
二是強化完善維穩措施。堅持把維護穩定作為硬任務和第一責任,著力推進依法治藏,堅持抓早、抓小、抓快、抓好,完善落實十個方面的維穩措施。深化干部駐村工作,繼續選派第四批2萬多名優秀干部組成工作隊,進駐所有行政村(居委會),確保農牧區穩定;加強和創新寺廟管理,選派優秀干部進駐全區寺廟,落實教育、管理、服務職能,引導僧尼自覺愛國愛教、遵規守法、安心修行,確保寺廟穩定;推行城鎮網格化管理,充分發揮好便民警務站的作用,聯網聯勤聯動,確保遇有突發事件能夠及時發現、迅速處置;深化“先進雙聯戶”創建評選,聯戶保平安、聯戶促增收,筑牢城鄉發展穩定的根基;強化重點地區、重點部位管控,努力做到沒有縫隙、沒有盲區、沒有空白點;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深入開展嚴打整治,加強流動人口管理服務,強化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強化公共安全管理,形成群防群治的維穩格局;強化新興媒體管理,落實固定電話、手機、網絡、微博實名制,維護意識形態領域安全;健全維穩工作機制,確保遇有突發事件,能夠在第一時間快速應對、果斷處置。
三是嚴格落實維穩責任制。堅持明查與暗訪相結合,日常檢查與突擊檢查相結合,對各地各單位人員在崗、維穩措施落實情況隨時進行督促檢查;對失職瀆職、在穩定方面出現問題的,嚴肅追究責任,以鐵的紀律保證中央部署和自治區要求落到實處。
(二)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
1.關于“反映區直有關部門問題”
一是堅決查處違紀違法行為。抓住工程建設等重點領域和行政審批等重要環節的信訪舉報線索,對可查性較強的問題線索堅決依法查處。2014年,區紀委直接立案查辦區直部門黨員干部違紀違法案件11件。
二是大力推進簡政放權。認真抓好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取消行政審批事項851項、下放行政審批事項590項。將80%以上的項目審批權限下放到地市、縣級,減少了區直部門“權力尋租”空間。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加強對權力集中部門和崗位的監督制約,對首批開展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的41家區直部門進行了驗收。
三是建立權力清單制度。推行政府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制定了《西藏自治區關于推行政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及依法公開權力運行流程的實施意見》,規范各級政府權力運行。
2.關于“一些基層干部腐敗問題”
一是嚴肅查處少數基層干部腐敗問題。加大對基層辦案工作的指導和督辦力度,共核查基層干部違紀問題線索124件(次),給予黨紀政紀處分52人,對6起基層領導干部貪污腐敗典型案件進行了曝光。
二是開展惠民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專項檢查。從自治區到地市,成立29個專項檢查組,先后對19家區直涉農部門、506家地縣直涉農單位、74個縣開展惠民資金管理實地檢查,對發現的問題線索認真核查處理。
三是加大惠民政策落實監督力度。推進惠民政策、惠民項目資金公開,設立村務、黨務公開欄4963個、舉報信箱1624個,征求群眾對惠民資金的意見建議1700余條、建立完善相關制度措施18400余項。
3.關于“一些資金項目存在監管漏洞”問題
一是加強項目資金監管檢查。責成區發改委牽頭,對7個廳局、7個地市的87個項目開展稽查檢查,共發現項目決策審批、招投標、工程質量等方面的突出問題8個,及時發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責成住建廳牽頭,對5個地市、31個縣的126個在建施工現場開展建筑市場執法大檢查,嚴肅查處轉包、違法分包、掛靠等問題,下發整改通知書28份、責令停工整改工程3個、凍結施工企業5家、監理企業1家。
二是規范項目審批和招投標。建立區發改委、國土廳、環保廳、住建廳等部門重大工程項目審批聯動機制,修訂完善《西藏自治區政府投資項目審批流程工作指南》,明確審批內容、權限、流程,并向社會公開。嚴格規范項目審批程序,制定出臺了《西藏自治區公路工程項目施工招標合理定價評審抽取實施辦法》、《西藏自治區水利建設項目前期工作管理辦法》,研究制定《西藏自治區招標投標條例》,創新招標投標監管方式,建立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和電子招標平臺。
三是強化財政資金管理。制定完善了《關于全面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意見》等40余項制度,建立了轉移支付資金分配動態調整機制。責成區財政廳牽頭,開展轉移支付、專項資金、援藏資金使用管理情況大檢查。責成區發改委牽頭,對2001-2013年安排的5572個項目投資劃轉情況進行逐項盤查,清理出節余資金2.91億元,安排用于產業發展、改善民生。
四是加強經濟責任審計。對88名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地廳級10名、縣處級67名、鄉科級11名)和4名國有企業負責人進行了經濟責任審計,實施問責126項,向紀檢監察機關移送案件線索2起,向被審計單位提出意見建議200多條。
4.關于“履行主體責任不夠到位”問題
一是強化主體責任落實。成立了由區黨委書記任組長的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和由區紀委書記任組長的反腐敗工作協調小組,完善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領導體制和工作規則;召開全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電視電話會議,就強化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作了專題部署。7個地市和74個縣(區)全部設立了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領導小組和反腐敗工作協調小組。
二是集中開展黨風廉政建設約談工作。研究制定了《關于西藏自治區紀委實行黨風廉政建設約談制度的規定》,區紀委對7個地(市)委書記進行了約談,7地(市)委書記對74名縣委書記和163名地市直重要部門負責人進行了約談;各地(市)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對284名地市直部門負責人進行了約談;各縣委書記對675名鄉鎮(街道)黨委負責人和762名縣直涉農部門主要負責人進行了約談。
5.關于“履行監督責任不夠有力”問題
一是支持紀檢監察機關聚焦主業轉職能。清理區地兩級紀檢監察機關議事協調機構,區紀委機關取消或退出議事協調機構106個,清理規范區、地、縣三級紀委書記(紀檢組長)兼職分工;圍繞強化執紀辦案、黨風政風監督,調整區紀委機關內設機構,紀檢監察室從2個增加到5個、人員編制增加到40名。7地市紀委分別新組建了2個紀檢監察室,執紀辦案人員達到單位編制總數的40%以上。
二是認真履行監督責任。建立派駐機構、地市紀委工作情況“月報告”和地市紀委書記工作“季報告”制度,督促指導下級紀委更好地履行監督責任。制定了西藏自治區紀檢監察系統內部通報報告具體辦法,對個別單位頂風違紀、公款旅游的問題,在全區范圍內進行了通報批評。
三是加大查辦案件力度。改進辦案體制機制,全面落實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的要求,實行線索處置和查辦案件在向同級黨委報告的同時向上級紀委報告制度,對重要違紀違法案件實行提級辦理;建立案件(問題線索)督辦機制,規范審理工作規則和程序,著力提高辦案工作效率和案件質量。
四是加大巡視工作力度。制定下發了《西藏自治區黨委巡視工作程序規定》和強化巡視成果運用5個配套制度。建立自治區黨委常委會研究巡視工作、自治區黨委“七人小組”聽取巡視綜合情況匯報及區黨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聽取巡視情況匯報機制。組建了巡視組長庫和專家庫,增配巡視力量,新組建了2個巡視組。擴大巡視范圍,加快巡視節奏,及時將2014年巡視計劃從1輪調整到2輪,2015年安排為3輪,積極探索開展專項巡視。2014年共對23個單位進行了巡視,發現“四個著力”方面的問題82件、正在認真進行核查。
(三)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作風建設方面
1.關于“會議、文件不夠精簡”問題
一是進一步加大精文簡會力度。對會議文件嚴格審核把關,定期開展督促檢查。2014年以來,以區黨委和區黨委、政府名義召開的會議、會期、參會人數同比分別下降8.6%、21.2%、31.6%;以區黨委、政府(含辦公廳)名義制發的文件電報數量同比減少13%;區(中)直單位上報區黨委、政府的簡報數量同比減少16.9%。
二是建立發文前置審查制度。按照“每件必審、凡審必嚴、有錯必糾”的原則,提前就發文的必要性、文稿質量、格式等進行審查,對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原單位不再辦文,截至2014年底已退回文件20多份。
2.關于“形式主義現象仍然存在”問題
一是改進調查研究。制定了《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調查研究工作制度》等規定,區黨委、政府負責同志帶頭輕車簡從,深入基層、深入群眾、深入生產一線,察實情、聽民意、解民憂,整改以來,自治區幾套班子成員累計下基層調研126次、321天,各地市班子成員開展調研1560多次、4380多天。
二是建立直接聯系服務群眾制度。建立健全了《黨員干部直接聯系群眾制度》、《關于開展在職黨員到社區報到服務群眾活動的意見》,深化拓展“黨員干部進村入戶、結對認親交朋友”活動等。2014年以來,全區5.6萬名鄉科級以上黨員干部與14萬多戶困難群眾結成幫扶對子,籌措資金5億多元,為群眾辦實事、做好事8.6萬余件。
3.關于“頂風違紀現象仍時有發生”問題
一是嚴肅查處公款吃喝、公款旅游違紀違規行為。制定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嚴明紀律嚴肅查處違反八項規定精神頂風違紀問題的通知》,出臺了《西藏自治區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監督檢查辦法》。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組織力量,對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濫發補貼等行為加大查處力度,對頂風違紀行為形成持續高壓態勢。2014年以來,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問題201起、處理240人,其中給予黨政紀處分138人。
二是集中開展公車私用、特權車專項整治。加大特權車清理力度,對6、7、8、9字頭專段號牌進行全面清查、專項治理,清理使用特權號牌的非公務車輛46臺,嚴厲整治私車掛公牌等特權行為。整治公車私用行為295起,對典型案件進行了實名通報。
三是開展“三公”經費管理使用專項檢查。制定了《西藏自治區貫徹落實〈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實施細則》、《西藏自治區公務接待管理辦法》,強化了“三公”經費監管。2014年以來,全區“三公”經費支出同比下降20.96%、其中公務接待費同比下降35.4%,黨政干部因公出國(境)批次、人數、費用分別同比下降46%、23%、57.4%。
四是核查領導干部多地多處占房建房問題。制定了《關于干部職工住房建房方面違紀違規的處理辦法》,成立了專項檢查組,采取明察暗訪、專項督查等方式,深入各地市和區直機關開展了多次督查,清理違規占用周轉房1000余套。
4.關于“擔當進取精神不夠”問題
研究制定了《地廳級領導班子和區管干部年度考核辦法》、《地市、縣(區)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辦法》,突出基層實踐和工作實績導向,注重在維護穩定和反分裂斗爭一線、駐村駐寺工作、縣鄉基層、艱苦邊遠地區、急難險重崗位培養鍛煉干部、發現使用干部。目前,區直單位中80%以上的干部具有駐村駐寺等基層工作經歷,45%以上的地廳級干部擔任過縣鄉黨政職務,縣級領導班子中具有鄉鎮黨委書記和鄉鎮長任職經歷的約占40%。自治區主要媒體開辟“艱苦創業、實干興藏”專欄,大力宣傳報道在改革發展穩定工作中不畏艱苦、堅守崗位、敢于擔當的先進典型。同時,自治區派出43個督導組,重點檢查干部在崗、履職盡責等情況,對脫崗離崗、失職瀆職的44名黨員干部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四)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方面
關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不夠規范”、“落實干部選拔任用監督制度不夠到位”問題
堅持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特別是在全國組織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和從嚴治黨、從嚴治吏的重要指示、“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好干部標準,認真貫徹執行《干部任用條例》,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堅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賢,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注重實績、群眾公認,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堅持民主集中制,堅持依法辦事,嚴把政治關、結構關、程序關、導向關、職數關、培養關、改革關、廉潔關、監督關、責任關,認真做好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一是認真貫徹執行《干部任用條例》。研究制定了《關于加強和改進黨政領導干部培養選拔工作的意見》,對干部選拔任用的標準條件、程序方式、紀律監督等提出明確要求;制定下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各地市委“五人小組”會議醞釀干部任免事項的通知》,明確了干部動議主體、動議程序和動議原則;制定了《西藏自治區黨政領導干部民主推薦辦法》,堅持組織推薦與個人推薦相結合,會議推薦與個別談話推薦相結合,把民主推薦結果作為確定考察對象人選的重要參考;制定了《西藏自治區黨委管理干部人選考察辦法》、《西藏自治區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抽查核實工作實施意見》,對干部提拔使用的考察內容、考察方式、考察責任和查閱個人有關事項報告作出了明確規定,隨機抽查了34名區管干部、212名地市和區直單位管理干部的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完善了《西藏自治區縣處級干部任前公示辦法》、《西藏自治區黨政領導干部任職試用期規定》,對提任縣處級領導職務或非領導職務、非領導職務改任同級領導職務、平級轉任重要職務的人選全部進行任前公示,對提拔或轉任的黨政領導干部和區管國有企業負責人全面實行試用期制。二是切實加強干部監督。嚴肅干部選拔任用有關事項報告紀律,下發了《關于嚴格落實組織工作重要事項報告制度的通知》,對全區各級各部門和18家區管一級國有企業執行干部選拔任用有關政策法規情況開展集中檢查;實行“一報告兩評議”全覆蓋,將所有區直部門和區管國有企業納入“一報告兩評議”范圍,并延伸到地市直單位,覆蓋所有有用人權的單位;推動市縣黨委書記離任檢查常態化,對因提拔使用、平級交流、到齡退休、援藏期滿等原因離任的市縣黨委書記,全面開展離任檢查,并將范圍延伸到地市委組織部長;全面開展干部人事檔案審核工作,在全區部署開展干部檔案專項審核,堅持“誰管理、誰把關,誰審核、誰負責”原則,認真核查“三齡兩歷一身份”,已審核檔案787份,落實修正意見4355條;嚴肅查處違規用人行為,重點對2013年3月以來提拔的副鄉科級實職以上干部選拔任用過程進行了倒查;集中開展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問題檢查,對在企業兼職任職的96名黨政領導干部全部進行了清理調整。三是嚴格按職數配備干部。堅決貫徹落實中央嚴格控制職數的要求,采取“四表合一”(干部名冊、編制手冊、工資審批表、工資發放表)的審核方法,對全區配備干部情況進行了深入檢查。嚴格規范機構職能設置,優化編制資源配置,制定下發了《關于嚴肅機構編制紀律的通知》,順利完成了部分政府部門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認真做好日喀則、昌都撤地設市的機構編制工作。
(五)中央巡視組交辦問題線索和信訪件辦理情況
針對中央巡視組交辦的551件問題線索和信訪案件,認真核實、嚴查嚴辦,目前已辦結、了結324件,立案14件,嚴肅查辦了自治區工信廳副巡視員朱太中案,給予朱太中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有關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其他問題線索和信訪件正在抓緊核查、依紀依法辦理。
三、堅定不移、堅持不懈,鞏固深化整改成果,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不斷引向深入
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也永遠在路上。我們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特別是關于從嚴治黨、依法治國、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加強巡視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貫徹落實王岐山書記的指示精神,嚴格對照巡視反饋的問題及建議,不折不扣地完成整改落實任務,深入持久地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
(一)強化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嚴格落實責任追究。繼續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抓好區黨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的意見》、《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紀委監督責任的意見》的落實。區黨委常委班子帶頭履職盡責,擔負起統一領導、直接主抓、全面落實的責任。強化各級黨委(黨組)主體責任,強化黨委(黨組)書記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班子其他成員認真落實“一崗雙責”,及時研究、布置、檢查、推動分管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落實各級各部門黨委(黨組)定期向上一級紀委報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黨組)書記定期向上一級紀委報告廉潔從政情況制度。各級紀委認真履行監督責任,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切實執好紀、問好責、把好關。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責任追究制,對領導不力、導致組織渙散、紀律松弛、“四風”問題蔓延、發生嚴重違紀違法案件或對發現重大腐敗問題不制止、不查處、不報告的,實行“一案雙查”,嚴肅追究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和紀委(紀檢組)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二)堅持不懈抓好后續整改,以實際成效取信于民。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回頭看”,對已完成的整改任務、不斷鞏固擴大成果、防止反彈。堅持目標不變、措施不松、力度不減,明確整改責任人、落實整改時間表,按照整改要求,該說明情況的說明情況,該談話教育的誡勉談話,對違反紀律的進行紀律處分,對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查辦,緊盯不放、一抓到底,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
(三)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加大腐敗案件查處力度。堅持腐敗沒有“特區”、反腐沒有“禁區”,西藏海拔高、要求要更高,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有腐必反、除惡務盡,以零容忍的態度懲治腐敗,特別是對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我行我素、依然故我、頂風違紀的,對中央巡視組反饋的突出問題和移交的問題線索,對發生在各個領域的違法違紀案件,堅決嚴查徹辦、絕不姑息、絕不手軟。
(四)深入持久糾正“四風”,堅決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堅持把中央八項規定作為鐵的紀律、“鐵八條”,嚴格執行、全面落實。繼續整治文山會海、整治公務接待和領導干部鋪張浪費、整治公款吃喝和公款送禮、整治公務用車違規行為、整治新建和改擴建樓堂館所、整治清理辦公用房和干部住房、整治黨政機關私設“小金庫”和會員卡、整治各類會所和培訓中心的隱匿腐敗行為、整治領導干部參加各類節慶事務活動、整治領導干部出區出國(境)考察、整治“節日病”和人情消費、整治擔當進取精神不足、作風漂浮等,著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加大執紀監督、公開曝光和懲戒問責力度,堅決防止“四風”問題反彈回潮,使作風建設落地生根、成為新常態。
(五)加大巡視工作力度,充分發揮反腐利劍作用。按照黨中央和中央紀委關于巡視工作的新要求,緊緊圍繞“四個著力”加強全區的巡視工作,實現巡視工作全覆蓋,對巡視中發現的線索和突出問題,該查處的堅決查處,該整改的及時整改,形成震懾、傳導壓力,確保巡視工作更有權威、更有威力。
(六)注重加強制度規范,建立反腐倡廉長效機制。堅持關口前移、標本兼治,認真落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健全完善符合西藏實際的懲治和預防腐敗制度體系,以剛性的制度約束和嚴格的制度執行,確保用制度管人、管權、管錢、管物、管事,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
(七)切實用好巡視整改成果,扎實做好西藏發展穩定各項工作。堅持把巡視整改作為改進和推動工作的一次難得機遇,以落實整改、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為動力,努力營造雪域高原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促進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圓滿完成“十二五”規劃任務、確保到2020年同全國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促進社會大局持續和諧穩定、生態環境持續良好、各族群眾生活水平持續提高,努力開創西藏科學發展、和諧穩定、民族團結、宗教和睦、民生改善、生態良好、黨建加強、邊疆鞏固的新局面,以實際行動讓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放心,讓全區各族群眾滿意。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電話(0891)6338111—8802;郵政信箱:850000,西藏自治區拉薩市康昂東路1號區黨委辦公廳區黨委督查室;電子郵箱:duchashi@xizang.gov.cn。
中共西藏自治區委員會
2015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