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張振縣組長代表巡視組向衡水市委書記李謙和領導班子進行了反饋。
在反饋意見中,巡視組指出巡視期間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主要是: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方面,兩個責任落實力度有待加強,有的市縣直屬部門主要負責人對主體責任認識和落實不到位。以監督責任倒逼主體責任落實的作用有待進一步發揮,有的紀檢監察派駐機構監督作用發揮不夠明顯,黨風廉政教育沒有橫向到邊、縱向到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土地管理監督還不到位,部分土地出讓和項目建設手續不完備,有違法占地、非法轉讓土地現象。專項資金管理制度不完善、監管不到位。群眾對基層和農村“兩委”干部違法違紀問題反映突出。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作風建設方面,部分干部仍有違反辦公用房規定、違規發放補貼、借用企業車輛等行為。個別單位“三公”經費超支。違反工作紀律問題時有發生。干部選拔任用方面,執行職數和編制管理等規定不嚴格,干部交流較慢,干部檔案管理有待進一步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