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保定市召開“深化整改、從嚴治理、提升效能、促進發展”專項行動典型案件新聞發布會,公開通報了5起典型案件。
5起典型案件分別是:高碑店市原市委副書記、市長李雄鷹受賄案,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保定市公安局副調研員劉勝利違反規定發展黨員,給予黨內警告處分;保定市農業局工作人員對群眾反映的問題不作為,分別對副局長張來永進行誡勉談話,給予監察室主任原福林行政警告處分,農財站副站長王文軍行政警告處分,經管處科員楚廣澤全局通報批評;涿州市人民法院松林店法庭庭長萬一鳴和人民陪審員邢遠征工作失職,分別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和解除聘用;保定市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所楊曉明工作期間使用炒股軟件炒股,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市紀委、監察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廣大黨員干部要對通報的典型案件吸取教訓,引以為戒。各駐點工作組要進一步加大力度,深挖細查,及時發現問題線索;各駐點單位要針對駐點工作組提出的改進意見,正視問題,抓緊時間整改,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