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播報
來源:河北省紀委監察廳網站發布時間:2015-05-11 15:20:00
1.承德市發改委干部李富中(正處級待遇),在任市建設招標咨詢有限公司總經理期間,違規購買車輛,經市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李富中黨內警告處分,違規購買的車輛予以收繳,上繳財政。
2.承德縣張唐鐵路指揮部副指揮長李福民(副處級),2002年6月至2013年4月,在任承德縣總工會主席(副處級)期間,套取財政資金用于“送禮”、違反規定向職工發放獎金補貼,經市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李福民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上繳財政。(承德市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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