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土地整理服務中心違規發放加班費,超標準購買公務用車。主任劉樹明履行責任不力,給予記過處分。
2.唐山市委政法委副調研員李鵬,公車私用,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3.靈壽縣公安局科員李俊發,為其女操辦婚宴,未按規定向縣公安局紀委報告并違規收受禮金,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該局紀委書記劉志敏,履行責任不力,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4.昌黎縣廣播電視臺臺長劉廣敏,違規借用下屬單位車輛,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5.內丘縣內丘鎮東寨陽村借考察之名,公款旅游。給予該村黨支部書記張順小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分別給予村委會委員邱兵戎、邱興林,村會計楊美勤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