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衡水市紀委組織召開查辦腐敗案件體制機制改革工作培訓會,對全面推開查辦腐敗案件體制機制改革工作進行動員部署和業務培訓。
會議指出,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在向同級黨委報告的同時必須向上級紀委報告”,這既是反腐敗工作理念的一次重大轉變,更是查辦案件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的一項重大改革。推進查辦案件體制機制改革是撬動黨的紀檢體制改革的支撐點,也是當前加大懲治腐敗力度的有力舉措。
會議強調,衡水市作為全省查辦腐敗案件體制機制改革工作試點單位,在去年的試點工作中,探索取得了一些有益做法。試點單位要按照要求,繼續發揚改革創新,先行先試的表率作用,為在全市全面推開查辦案件體制機制改革工作樹立標桿,提供借鑒。
會議要求,各地各單位要進一步明確查辦腐敗案件體制機制改革的基本概念、報告范圍、工作程序和職責分工等,嚴格落實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在向同級黨委報告的同時必須向上級紀委報告的要求,切實做到思想認識到位、機構人員到位、保障設施到位、業務培訓到位、監督指導到位,確保改革真正落到實處,取得實效。(衡水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