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灤平林場管理處原黨委委員、副處長王振波(副處級)
被撤銷黨內職務、行政降級
來源:河北省紀委監察廳網站發布時間:2015-07-27 10:19:00
經查,王振波任承德灤平老虎溝林場場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反廉潔自律有關規定,其行為已構成違紀。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承德市紀委、承德市監察局研究并報中共承德市委、承德市人民政府批準,決定給予王振波撤銷黨內職務、行政降級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承德市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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