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山東省紀委消息:日前,山東省紀委對聊城大學原黨委常委、副校長孫蘭雨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立案審查。
經查,孫蘭雨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收受禮金;利用職務便利貪污公共財物;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賄賂,數額巨大。其中貪污、受賄問題涉嫌犯罪。
孫蘭雨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嚴重違紀違法,且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與他人訂立攻守同盟,轉移涉案財產,對抗組織審查。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規定,經省紀委、省監察廳研究并報省委、省政府批準,決定給予孫蘭雨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山東省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