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張家口市涿鹿縣民宗局局長莊廣紅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賄賂問題。2007年至2014年,莊廣紅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好處費”共計27萬元,用于個人消費。懷來縣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莊廣紅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涿鹿縣委、縣政府分別給予莊廣紅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2.衡水市故城縣建設局原局長范興明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賄賂問題。2012年至2013年12月,范興明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4次,共計7.5萬元。安平縣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范興明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衡水市紀委監察局分別給予范興明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3.魏縣沙口集鄉集東村黨支部原書記杜電軍貪污群眾補助款問題。杜電軍任該村黨支部書記期間,違規將自己以危房改造戶名義上報,套取國家危房改造補助資金7584.7元;截留國家對該村建沼氣池群眾發放的補助款7500元。鑒于杜電軍主動退還全部違法所得,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貪污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魏縣紀委給予杜電軍開除黨籍處分。
4.涿州市政法委副主任科員王建軍貪污問題。王建軍任百尺竿鎮社會事務辦公室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采取弄虛作假等手段,騙取、冒領國家優撫、救濟資金共計6.9867萬元。涿州市紀委給予王建軍開除黨籍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5.秦皇島市撫寧縣牛頭崖學區中心校虛開發票、購買購物卡為職工發福利問題。2010年至2013年,該校采取虛開發票等手段套取現金9.2129萬元,直接用于結算單位招待費和其他支出;2012年12月至2013年底,購買超市購物卡為職工發放福利,共計花費23.9萬元。撫寧縣紀委給予該校校長聶志彬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6.唐山市曹妃甸區唐海鎮公款旅游等問題。2013年8月,該鎮黨委書記張秀山決定組織鎮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公款旅游,花費4萬元,以考察費名義變通票據在財政報銷;黨委書記張秀山、鎮長張月川違規配備超標車、超標準使用辦公用房;鎮財政所財政資金管理混亂,不按規定報銷票據。唐山市紀委分別給予張秀山、張月川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鎮紀委書記李曉龍黨內警告處分,對參加公款旅游的黨政領導班子成員進行誡勉談話。
7.任丘市長豐鎮田口村違規套取國家資金等問題。2012年田口村硬化村內街道,通過作虛假收入、虛列開支方式,套取國家“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5萬元;該村黨支部原書記栗穩凱借修道路之機,要求居民交納修路捐款2300元,用于請修路人員吃飯。任丘市紀委給予栗穩凱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給予該村黨支部委員宋喜明黨內警告處分。
8.寧晉縣特殊教育中心校長曹寧波騙取國家財政撥付工資問題。2010年1月至2015年1月,曹寧波借保管該校教師鄭俊英(長期不在崗)工資卡之機,將鄭俊英卡內工資13.397983萬元據為己有。寧晉縣紀委給予曹寧波開除黨籍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