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承德市紀委分組對豐寧滿族自治縣、興隆縣、承德縣、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審計局等單位黨委(黨組)、紀委(紀檢組),圍繞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開展述責述廉承諾事項進展情況年中督導檢查。
此次年中督導工作由市紀委常委帶隊,部分市紀委委員、監督員代表及市紀委紀檢監察室主任參加。督導工作將對黨委(黨組)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紀委(紀檢組)履行監督責任情況、年初在市紀委十三屆五次全會上承諾的重點工作進展情況等四個方面進行督導檢查。
督導工作采取召開現場質詢會、進行民主測評、開展無記名征求意見等方式進行。現場質詢會上,縣委書記(市直部門黨組書記)就單位及個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及年初承諾事項進展情況、紀委書記(紀檢組長)就履行監督責任情況分別進行述責述廉報告。報告結束后進行現場提問、質詢,每名督導組成員圍繞履職述廉情況至少提問、質詢一個問題,由縣委書記(市直部門黨組書記)和紀委書記(紀檢組長)進行現場答復和作出說明。質詢會議結束后,現場發放民主測評表,與會人員對履職述責述廉單位及個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及承諾事項完成情況、紀委書記(紀檢組長)履行監督責任情況進行民主測評。督導組對被督導單位相關情況進行分析評估,將督導中發現的問題及評議情況反饋給被督導單位,被督導單位要根據反饋情況認真制定整改方案,經領導班子集體審議后,報督導組備案并抓好落實。(承德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