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順平縣政協副主席兼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孫洪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力問題。孫洪江擔任民政局長期間,下屬單位養老院未采取招投標方式,直接決定項目建設;下屬單位光榮院套取專項資金,用于補充工作經費;下屬單位殯葬管理所收入款未上繳財政,用于日常開支;下屬單位婚姻登記處進行營利性活動等。孫洪江作為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力,負主要領導責任,經中共保定市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孫洪江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保定市市場建設管理辦公室違規發放福利問題。2013年春節期間,經分管財務工作的副主任李建民同意,為市場辦機關全體干部職工發放米、面、油、蔬菜、糖果等福利,花費公款30752元;2013年中秋節期間,經李建民同意,以發放福利名義,虛開發票套取現金22135元,用于市場辦購買煙酒以及支付招待費開支等。經保定市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李建民黨內警告處分。
3.博野縣環保局小店鎮環保所所長趙會昌違反公車管理規定問題。2015年7月,趙會昌同意該所公務用車停放在縣城某小區,沒有嚴格執行定點停放制度。依據公車管理有關規定,經博野縣環保局局長辦公會研究決定,給予趙會昌行政警告處分。
4.高碑店市方官鎮總校校長范寶昌為其子大操大辦婚宴問題。2015年4月,范寶昌為其子舉辦婚宴,邀請下屬單位中小學、幼兒園的負責人共20人參加,收受禮金,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經中共高碑店市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范寶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5.淶源縣交通運輸局黨委書記、局長張新順,副局長齊風雷、高勇、張利、呂平超標占用辦公用房問題。2015年8月,在檢查中發現淶源縣交通運輸局黨委書記、局長張新順、黨委委員、副局長齊風雷、高勇、張利、呂平違規超標占用辦公用房。經淶源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張新順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齊風雷、高勇、張利、呂平黨內警告處分。(保定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