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中共河北省委批準,中共河北省紀委對秦皇島市原副市長張學軍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張學軍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收受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干部選拔任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其中,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張學軍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喪失,嚴重違反黨的政治規矩、組織紀律和廉潔自律規定,構成嚴重違紀。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河北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并報中共河北省委常委會審議,決定給予張學軍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察廳報省政府批準,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