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布時間:2015-10-31 10:32:00
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消息:日前,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對自治區法制辦公室原黨組書記、主任林日華,原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李芳真和原副巡視員黃澍東3人的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林日華嚴重違反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私利;對自治區法制辦公室套取財政資金、違規設立“小金庫”問題負有主要責任;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力,對自治區法制辦公室財務管理混亂、發生工作人員違法等問題負有重要領導責任。
李芳真工作嚴重不負責任,對自治區法制辦公室套取財政資金、違規設立“小金庫”問題負有直接責任;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不力,對自治區法制辦公室財務管理混亂、發生工作人員違法等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
黃澍東在分管機關服務中心期間,玩忽職守,對自治區法制辦公室機關服務中心使用虛假合同套取財政資金并造成單位資金損失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
林日華、李芳真、黃澍東的上述行為已經構成嚴重違紀。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審議并報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批準,決定給予林日華開除黨籍處分,由廣西壯族自治區監察廳報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給予其行政撤職處分,按副主任科員安排工作,重新確定工資級別、檔次,收繳其違紀所得;給予李芳真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按正處級安排工作,重新確定工資級別、檔次;給予黃澍東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