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縣在紀律審查的過程中,通過制度創新,強化反腐敗協調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之間的協調配合,實施集中突破,兩年來相互移交案件61起,有力推動了紀律審查工作深入開展。
定期召開例會制度,及時研究分析推進案件查辦工作。制定了議事規則,明確了15個成員單位職責,每季度召開一次反腐敗領導小組會議,成員單位相互通報案件及線索情況,對重大、疑難案件集中討論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和方法,以推動案件查辦工作深入開展。
建立協調聯動制度,及時解決紀律審查過程中出現的難題。反腐敗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每月召開一次成員單位工作例會,以協調解決紀律審查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綜合運用各類查辦案件手段,實現了對違紀違法情況初始不明顯、案件線索隱蔽、案情復雜多變等案件的突破。
實行案件線索“零報告”制度,規范案件線索移送。制定了《關于實行案件線索移送“零報告”制度的規定》,明確規定成員部門在受理或檢查中發現不屬于自己職責范內的案件線索,要在規定時間內移送給有管轄部門,每月25日前為案件線索集中移送時間,沒有案件線索移送的,實行“零報告”,單位“一把手”和主管副職要簽字背書,以確保違規違紀問題得到迅速查處。
完善“人才庫”管理制度,集中突破大案要案。每個成員單位明確2-3名業務骨干,組建了辦案人才庫,在突破疑難、復雜案件時,以反腐敗協調領導小組名義抽調相關單位人員參加,綜合使用各成員單位的辦案手段,強力推進大要案工作深入開展。
建立嚴格的問責制度,確保整體工作協調運轉。明確問責情形和問責辦法,由反腐敗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定期到成員單位進行檢查,發現有漏報、瞞報和不按規定處置案件線索,或無正當理由不落實的等6種情形,嚴格進行問責。(邯鄲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