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唐山市路南區商務局主任科員韓文生違規收取回扣問題。韓文生在招標工作中,違規收受招標代理公司回扣6000元,其中3000元用于公務支出,3000元用于個人消費。唐山市路南區紀委給予韓文生黨內警告處分。
2.秦皇島市撫寧區公安局交警大隊一中隊民警謝占友收受賄賂問題。謝占友利用其在102國道撫寧縣境內查處違法、違章車輛的職務之便,收受某運輸公司賄賂7000元。秦皇島市撫寧區公安局給予謝占友行政撤職、留黨察看一年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3.保定市定興縣定興鎮新莊村黨支部書記董德彬騙取國家征地補償款問題。定興縣某項目征地涉及新莊村,新莊村村委會以虛報墳頭的方式,獲得虛報補償款42萬元,發放給該村七名干部每人1萬元。董德彬作為黨支部書記,對此負有主要責任。定興縣紀委給予董德彬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4.滄州市青縣第二人民醫院亂收費問題。青縣第二人民醫院在招聘醫務人員過程中,違規向被招聘職工每人收取保證金5000元,并在《聘用合同書》中規定,“5年內不予調動、不予離崗”等條款,共收取23人保證金11.5萬元。院長張振龍負主要領導責任。青縣紀委給予張振龍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