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廊坊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監察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合開展黨紀政紀處分決定執行情況檢查。
這次檢查范圍主要是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期間上級紀檢監察機關批復或提出明確意見交由下一級紀檢監察機關處理的案件;同級黨委、政府批準或本級紀檢監察機關直接處理的案件;司法機關移交的案件;鄉案縣審案件。
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處分決定是否在規定時間內送達單位宣布及送達本人情況;處分決定是否裝入本人人事檔案;給予行政降級或黨內撤職以上處分的人員是否按規定降低了職級和工資待遇以及職務安排情況;受處分人員是否按規定進行年度考核,是否按規定執行工資及職級調整;司法機關移交的案件,在黨紀政紀處理上是否與司法機關的處理相銜接;違紀款物是否收繳或退賠;紀律檢查建議、監察建議的落實情況。
據悉,此次檢查分3個組進行,對10個縣(市、區)、廊坊開發區以及市直部門黨政紀處分執行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廊坊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