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陽縣紀委在機關內設機構調整工作中,積極探索“系統化、科學化、程序化”運作模式。試行以來,機關辦案積極性和辦案效率明顯提高。
機構設置系統化,做足“加減法”
出臺《高陽縣加強辦案力量對內設機構進行調整的方案(試行)》,主要精神就是擬撤銷紀工委、監察分局,加強紀律審查的人員和力量。
一是減并機關內設職能室。按照“職能相近、減少交叉”的原則,將機關內設職能室由10個減并為5個。保留辦公室、審理室、信訪室;新組建黨風室、組宣部;撤銷廉政室、糾風效能室、綜合執法室、干部室和宣教室。
二是撤銷紀工委和監察分局,增設紀律審查室。將6個紀工委、監察分局撤銷,設立8個紀律審查室,增加辦案人員14名。調整后,機關辦案職能室增加到11個,占內設機構數的84.6%;辦案人員增加到30人,占機關總人數的83.3%。
三是增強紀律審查室配備。為保證查辦大案要案和明察暗訪的工作需要,每個紀律審查室新配備一臺筆記本電腦、一個暗訪器、一支錄音筆等設備。
崗位職責科學化,保持“連貫性”
調整崗位既充分考慮便于交接、工作不斷檔,又做到原有職能不減、責任不變。堅持“三個突出”:
一是突出“人隨職走”。調整人員崗位注重保持工作連續性,確保工作不遺漏、不出錯。如:新設黨風政風監督室主任仍由原廉政室主任擔任;原宣教室人員全部充實到新設的組織宣傳部;原承辦案件的室主任,對未查結的案件繼續負責等。
二是突出“因人定崗”。綜合考慮崗位需求、干部學歷、專業知識、工作經歷等因素,較大幅度增加辦案人員的比重,新調整到辦案崗位的14人,全部具有查辦案件工作經歷,平均年齡33.8歲。
三是突出“分片負責”。新設的6個紀律審查室分片聯系9個鄉鎮和67個縣直單位,不僅負責所聯系單位的紀律審查工作,而且全面承擔日常監督、作風建設等黨風政風監督工作,實現了無縫隙、全覆蓋。
運行機制程序化,打好“短平快”
在謀劃調整方案時,同步設計配套的制度機制,確保調整方案與配套制度同步實施。實現“三個程序化”:
一是領導機制程序化。完善并嚴格實行三項領導制度,即實行紀委常委負責制,由監察局長主持日常工作,副書記或常委(副局長)直接分管業務室,減少層級,調動積極性。實行書記辦公會制度,對重大案件以及需提交常委會討論決定的事宜,每周一召開由紀委書記、副書記參加的會議先行研究。實行書記常委協作制度,明確班子成員間“兩兩協作”關系,主管副書記或常委(副局長)不在崗時,由明確協作關系的班子成員代替負責其工作,杜絕管理“真空”。
二是紀律審查程序化。所有問題線索一律由信訪室登記受理,經信訪室初審、主管領導審核、主要領導審批后,再由信訪室統一交辦分流,并由案管室備案,減少中間環節。
三是作風監督程序化。實行“三步走”:一步宣教,開展正反兩方面教育,加強黨員干部的廉政意識;二步督查,廣泛開展檢查,發現違紀苗頭,及早進行提醒;三步追責,對“四風”典型案件,快查快辦,公開曝光。
方案試行以來,由于職責明確,措施有力,辦案力量配備科學等因素,使各項工作的運行很順暢,執紀監督問責凸顯成效,共查處了25名科級干部,其中正科級“一把手”10名。(保定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