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播報
豐寧滿族自治縣檢察院原檢察長白洪昌
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來源:河北省紀委監察廳網站發布時間:2015-12-07 10:04:00
白洪昌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在任豐寧滿族自治縣檢察院檢察長期間,違反廉潔紀律,違規組織公款旅游,安排配偶等親屬參加,并違規報銷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違反群眾紀律,亂收費、亂攤派,對縣檢察院以經費不足名義向多家單位收取費用、借新辦公樓落成典禮收受禮金,負有責任;對縣檢察院賬外管理使用資金、違反國有資產管理規定處置舊辦公樓,造成國有資產流失行為負有責任。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給予白洪昌留黨察看(一年)處分。(承德市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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