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張家口市按照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切實落實“兩個責任”,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對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抓早抓小、嚴查快處、動輒則咎;對出現嚴重頂風違紀問題或“四風”問題反復的,不僅追究直接責任,還追究主體責任,也追究監督責任,用問責促進“兩個責任”落實,有效推動了“四風”問題解決。
全市各級黨委緊扣省委“兩個責任”《問責辦法》,細化責任清單,落實層級分解,明確黨委集體責任、第一責任人責任、班子成員“一崗雙責”具體事項,把工作理清楚,把責任壓下去,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有效推動了“兩個責任”的落實。
同時,針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反“四風”等各項紀律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在堅持中見常態,向制度要長效,確保監督責任落到實處。特別是不斷加大對市委《關于進一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的十條措施》的監督執紀,對陽奉陰違、各行其是、中間梗阻、人為掣肘等問題,嚴肅查處,保證令行禁止。
截止11月底,共組織開展明察暗訪11次,查處違規公款吃喝、公車私用、超占辦公用房、發放津補貼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問題80個,給予黨政紀處分76人,其中縣處級9人;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43個,給予黨政紀處分66人;查處懶政庸政怠政、“為官不為”等違反工作紀律問題167個,給予黨政紀處分119人;清理糾正黨員干部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共涉及619人,給予黨政紀處分16人,其中縣處級2人。市紀委監察局分5批對33起典型問題在全市范圍公開通報曝光,“四風”問題得到有效遏制,清風正氣逐步樹立。(張家口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