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5年4月16日至6月16日,省委第一巡視組對省住建廳進行了常規巡視,對全省農村危房改造、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項目及資金管理情況進行了專項巡視。7月28日,省委第一巡視組向省住建廳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實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來抓
(一)統一思想認識。省住建廳黨組認為,省委巡視組提出的意見建議,是對廳全體黨員干部的關心、愛護,是對全省住建工作的有力指導,必須高度重視、認真對待,把抓好整改落實工作作為重中之重的政治任務,深刻認識巡視反饋問題的嚴重性、解決問題的緊迫性,不回避、不遮掩、不護短,雷厲風行抓整改,不折不扣促落實。
(二)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廳黨組切實承擔起領導、執行、推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成立了廳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由廳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承擔巡視意見整改落實任務的綜合協調、督查調度等日常工作。
(三)明確目標責任。廳黨組制定了《省委第一巡視組巡視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工作方案》,將省委巡視組提出的問題,逐一明確了整改目標、整改措施、分管領導、責任單位。廳黨組主要領導同志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親自部署整改工作,多次研究把關審定工作方案,要求各責任處室、單位強化責任和擔當意識,逐項梳理細化問題,制定詳細計劃和具體措施,做到抓整改和抓業務兩不誤,兩手都要硬、都要實。
(四)認真督促檢查。廳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調度和督促檢查,層層落實責任,推動各處室、單位配合聯動、合力攻堅。分管負責同志多次主持召開專題會議,具體研究落實措施,調度工作進展。主要負責同志兩次主持召開廳黨組會,聽取整改落實進展情況匯報,研究協調有關問題,強化落實責任。
(五)強化成果運用。廳黨組堅持以此次巡視和整改為契機,強化問題導向,深入剖析問題根源,舉一反三、標本兼治,把解決履行主體責任、行業監管、作風建設和干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與完善制度建設、建立長效機制緊密結合起來,推動整改工作常態化、長效化。
二、整改落實的成效
(一)在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方面
1、關于“從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高度看問題不夠,對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執行不到位”問題。
(1)針對“省委、省政府做出對房地產開發建設違法行為進行專項整治的安排部署后,廳黨組成員對列入專項整治范圍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缺乏整治手段和措施”問題,一是做好房地產市場專項整治組織推動。省房地產市場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成立了6個包片督導組,由廳級領導任組長,省住建、國土、發改、人社、環保、公安、法制等有關部門抽調人員參加,明確責任分工,具體負責包片市的整治督導工作,先后赴各市開展集中督導活動3次,會同省政府督查室開展督查1次,省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組織召開調度專題會、座談會24次,制發各類文件55件,印發工作動態16期,轉辦群眾投訴舉報36件,接到群眾反映問題或咨詢電話170余次。二是徹底排查,摸清底數。專項整治要求對2011年以來開工建設的所有房地產項目進行徹底清查,不漏過一個違法項目。在清查內容上,涵蓋土地使用權取得、規劃許可、施工許可、房屋預售等四個環節。據統計,11個設區市、定州、辛集市2011年及以后開工建設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總計2457個,其中存在違法行為的項目1682個,違法比例達68.46%。三是加大力度,嚴厲查處。專項整治過程中,各地采取法律、行政等手段,查處了一大批違法行為。據統計,專項整治期間,各市共作出行政處罰決定3278個,采取行政處理措施626個,共計罰款11.8億元,拆除違法建設項目20個,面積7.62萬平方米。四是明確標準,全面驗收。省整治辦制定了專項整治驗收標準,明確驗收內容、驗收方法和評分標準。由廳級領導帶隊分6個驗收組,對全省整治工作進行了全面驗收。共查閱案卷6897卷,現場查看項目170個。按照驗收標準,全省11個設區市和定州、辛集兩市均通過了驗收。通過專項整治,97.4%的違法項目得到處理,違法比例下降到2.6%,全省房地產市場違法違規問題得到根本扭轉。
(2)針對“對中央巡視組指出的房地產違法違規項目多、規劃執行不嚴、容積率調整程序不規范等問題,打擊處理不夠。未批先建、少批多建、少建多賣、迫使政府‘補辦手續’現象普遍”問題,一是加強總體規劃的管理和執行,研究制定并將在年底前印發《關于加強總體規劃管理嚴格規劃執行的通知》,要求各地嚴格履行總體規劃報批程序,及時公布批準的總體規劃,嚴格執行“三區”、“五線”等總體規劃強制性內容,落實控制性詳細規劃備案制度。二是印發了《關于加強總體規劃遙感動態監測工作的通知》,完成了承德、廊坊、滄州、衡水、邢臺5個設區市,以及定州、辛集、遷安、河間等20個縣級市總體規劃實施情況動態監測報告。三是印發了《關于加強城鄉規劃許可證書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嚴格城鄉規劃許可,建立城鄉規劃許可證書發放臺賬制度,充分發揮“全省城鄉規劃證書信息管理系統”作用,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規劃實施管理。四是開展城鄉規劃督察工作。向11個設區市和2個省直管縣(市)印發了《核查處理違法建設圖斑的通知》,明確要求規劃督察員全程督察變化圖斑的核查處理工作。五是印發了《關于貫徹落實<河北省城市建設用地性質和容積率調整管理規定>的通知》,要求各地認真學習宣傳貫徹,完善制度,建立健全長效機制,進一步嚴格城市建設用地性質和容積率調整管理。六是積極推進《河北省城鄉規劃條例》修訂,《修正案(草案)》已經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研究通過并將近期印發《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行政違法案件督辦辦法》。七是強化商品房預售審批。開展了全省商品房存量房交易合同網簽有關情況摸底,調度新建商品房二手房交易合同網簽系統建設工作。下發了《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開展房屋買賣合同網簽系統建設及交易資金監管情況專項檢查的通知》,在各地進行自查基礎上,省廳組織了驗收督導,對存在問題的城市進行了通報督促。八是建立房地產信息公開機制。研發了全省房地產開發項目信息發布平臺,將項目的規劃許可、施工許可和預售許可信息向社會公開,目前已完成測試工作,正在收集匯總各地信息,計劃在2016年上線運行。
(3)針對“在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審批、管理上,嚴格把關不夠”問題,一是組織召開了全省房地產開發管理座談會,傳達了巡視組反饋意見,部署房地產開發資質檢查工作。二是對2015年以來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審批308個案卷進行了復審。對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續申請的38家房地產開發企業,依法注銷資質證書。各市、縣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1098家不符合原定資質條件或者有不良經營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依法予以降級或注銷資質證書。三是梳理規范了二級、三級房地產行政許可事項的申報材料清單,各地同步開展了四級、暫定級行政許可事項的梳理工作。四是新版房地產開發資質行政審批系統上線運行,進一步完善行政許可流程,嚴格執行復核審查制度,提高案卷審查的準確性。五是結合行政審批案卷復審,對存檔案卷進行分類整理。
(4)針對“對房地產開發熱初期出現的一些不理智、不科學的苗頭問題制止不力,引導不夠,向政府報告不及時”問題,一是加強房地產市場運行監測分析,印發了《關于建立房地產市場有關數據報送制度的通知》,建立健全統計報表制度。二是對環北京地區房地產市場熱點地區實行重點監測,赴三河、大廠、固安、崇禮等地就房地產市場運行進行了深入調研,將相關情況和工作建議上報,經省委、省政府同意,印發了《關于促進我省北京周邊地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
(5)針對“有的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合謀,違規使用兩套圖紙”、“缺乏對違法違規項目全過程的研究分析,眼睛只盯著房地產公司,對設計、審圖、監理等其他市場主體網開一面”問題,一是完善制度,制定印發了《關于加強全省建筑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使用管理的通知》,督促各地將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在施工現場使用施工圖設計文件情況作為日常監督和各類執法檢查的重要內容。在全省建設工程質量巡查暗訪中,將“現場施工圖設計文件使用管理是否規范、特別是使用兩套圖紙”作為檢查主要內容,對在建工程依法設計、執行強制性標準和現場照圖施工情況進行檢查。二是印發了《關于開展全省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動態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全省招標代理機構的動態檢查工作。三是持續開展建設工程質量巡查暗訪,印發了《關于開展2015年下半年全省建設工程質量巡查暗訪的通知》,開展在建工程主管部門履職、責任單位質量行為和勘察設計情況的監督檢查。
(6)針對“在行政執法上不主動、不到位”問題,一是進一步強化行政執法層級監督,全面落實稽查執法情況報告、定期通報、執法巡查、重點督查、執法約談、執法考核、責任追究等7項制度,謀劃開展全系統執法大檢查和行政執法案卷評查,重點糾正有關部門和執法人員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等問題,對違法行政執法行為依法發出《行政執法監督通知書》或《行政執法監督決定書》,對不作為、慢作為的依法追究責任。二是對30起典型違法案件進行了曝光,共涉及房地產企業29個,包括規劃違法案件、建筑市場違法案件、違法預售案件等,共計沒收違法所得684.828萬元,罰款5500.5976萬元。多家媒體予以報道,在社會上引起較強反響。三是充分利用衛星遙感技術,對圖斑變化項目及時調查,及時制止和查處發現的違規項目。四是研究制定違法案件督辦辦法,確保對案件處理到位。
2、關于“農村危房改造監管不到位”問題。
(1)針對“農村危房改造市、縣投入責任不落實,配套資金不到位”問題,一是會同發改、財政部門印發了《關于做好2015年全省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進一步明確市、縣投入責任、對配套資金提出具體要求。二是會同發改、財政部門印發了《關于落實農村危房改造巡視整改要求的通知》,對巡視發現問題復查整改,對配套資金落實進行自查自糾“回頭看”。三是督導各地加大政府資金投入力度,整合相關項目和資金,發動社會力量捐贈和資助等多渠道籌集資金。市級已全部落實2015年配套資金,縣(市、區)落實配套資金比例較去年有明顯提高。
(2)針對“鄉、村干部侵占危改資金的問題群眾反映強烈”問題,一是查處了一批違法違紀典型案件。大名縣大名鎮財政所原所長陳學英貪污危房改造款48.3萬元用于個人購房,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獻縣郭莊鎮陳堯京村原黨支部書記陳清平利用職務便利,違反農村危房改造政策規定,以陳鳳松等9戶名義共騙取國家危房補助款7萬元,經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犯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二是進一步加強資金使用監管,實施縣級財政直接將補助資金支付到危改戶“一卡通”賬戶的制度。三是嚴格執行公示制度,補助對象的基本信息和各審查環節的結果及時在村和鄉鎮公開欄公示。四是對巡視發現的問題、涉農資金檢查發現問題及日常群眾投訴舉報發現的具體問題,逐項調查處理和整改。
(3)針對“農村危房改造政策宣傳不到位,政策執行有偏差”問題,一是及時在網站和媒體公布和宣傳有關政策,使政策更加透明公開。二是指導各地制作農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發放到每個村莊,讓群眾和危改戶知曉危改政策。實行改造政策、補助標準、補助對象、資金發放、實施情況、信息檔案“六公開”,利用媒體、網絡、鎮(鄉)村宣傳欄進行宣傳。三是組織了全省農村危房改造工作培訓班,對貫徹落實農村危房改造政策要求和專項整改工作再次進行部署和落實。四是開展工作督導,對政策落實情況、危房改造認定工作進行監督檢查。五是嚴格執行危改戶審核、審批程序和公示制度,駐村工作隊和駐村干部參與補助對象審核認定工作過程。六是對掌握的問題線索、群眾反映的問題,認真調查,對查實的違法違規問題逐項進行處理。
(4)針對“補助資金發放不及時,有的地方現在還有農戶未領到2014年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問題,對2014年補助資金發放情況進行整改,及時處理遺留問題,全額撥付資金。會同財政、發改部門加強資金管理使用監督檢查,督導各地及時發放補助資金,通過縣級自查、市級檢查和省級督導,處理解決發現的有關問題。
3、關于“保障房建設違規問題突出”。
(1)針對“無證施工的問題在全省普遍存在,有不少安居工程未取得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閑置問題突出,入住率低”問題,一是梳理無證施工項目清單,對全省2015年開工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手續辦理情況進行了梳理,并跟蹤督促整改。二是列入重點督辦事項,下發了9份督辦函,逐個項目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并抓緊整改。三是開展跟蹤檢查,由省政府督查室會同相關部門對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無證施工、2012年及以前開工公租房項目分配入住、保障房閑置情況等進行了督導,要求各地以問題為導向,做好巡視反饋問題整改工作。四是完善配建政策,研究調整強制配建保障性住房政策,將配建比例交由各地政府自行確定,實現按需定建,防止產生新的閑置。五是強化考核,修訂了《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考核細則》,將保障性安居工程開工項目手續辦理情況、2012年及以前開工公租房項目分配入住情況和房源閑置問題整改情況納入考核范疇。
(2)針對“有的招投標程序執行不規范,有的面積超標,有的配套設施不完善”問題,一是強化督導,對存在問題的項目下發了督辦函,將招投標程序執行、面積是否超標作為省政府督導重要內容,并進行了實地抽查。二是加強配套設施建設,督促各地梳理配套設施不全的開工項目,并納入棚改配套基礎設施建設計劃。三是加大考核力度,配套設施不齊全的項目不作為竣工任務統計,對招投標程序不規范、面積超標問題整改不到位的,建議有關部門啟動問責機制。
(3)針對“建設資金管理上,有的未列入專戶管理,不能及時足額撥付,有的地方資金閑置,還有的地方挪用專項資金”問題,一是協調省財政廳對各地加強政策指導,做好資金的統籌調配,用好國家和省級專項補助資金,避免挪用和閑置。二是會同省發改委對無法實施的項目進行了調整,盤活我省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預算內投資存量資金。三是對各地保障房建設資金籌集、撥付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對存在資金閑置、資金挪用的市要求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4)針對“有的地方把部分保障性住房當商品房出售,有的建設部門負責人在租房補貼款發放過程中優親厚友”問題,一是以省安居辦名義下發督辦函,要求存在問題的市妥善處理相關問題,并對問題整改情況進行了現場核實;二是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公開了舉報電話,通過微博受理群眾投訴,要求對發現的線索一追到底;三是督促各地加大對騙取住房保障行為的處罰力度,5年內直至終身不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請,對管理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紀追究其行政責任,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5)針對“退出機制不完善,缺乏動態管理”問題,一是對保障房退出機制和動態管理機制落實情況進行核實,督促各地健全工作機制,嚴格動態管理,及時清退不再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二是將保障性住房聯審聯查、動態管理、退出機制落實情況列入了考核范圍;三是督促各地政府推行核查責任制,按照“誰核查、誰負責”的原則,組織住房保障、民政、公安、人社和公積金等部門每年對保障對象住房、收入和家庭資產等有關情況進行核查,及時清理不再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對拒不退出的,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二)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作風建設方面
1、關于“機關工作作風轉變不夠”問題。
(1)針對“官僚作風仍時有發生,對群眾反映的具體問題,被動解決多,主動化解少;有些問題群眾多次來信來訪,一直沒有得到有效解決”問題,一是開展了蹲點調研,廳領導和各處室、單位主要負責人42人分別到自己的聯系點(基層單位)蹲點調研,竭盡所能為基層單位和百姓解難幫困;二是對2015年以來的463件來信、來訪事項重新進行了梳理,將其明確區分為信訪事項、行政違法行為舉報、群眾求助和行政調解三類,均由我廳和有權處理的市、縣住建主管部門進行了調查處理;三是進一步加強信訪事項督辦,強化領導包案制度落實,明確責任處室、包案領導和辦理時限;四是對信訪工作的標準、程序進行了一次全面梳理和細化,實現了所有信訪事項件件有記錄、件件可追溯、件件有回音。結合我廳信息化建設,正在研發信訪事項內網批轉和督辦信息系統,力爭實現信訪事項網上受理、批辦、督辦和答復,進一步規范信訪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2)針對“廳屬站、辦在行業監管中有對企業‘冷、橫、硬’的反映”問題,一是督導廳屬站、辦進行了自查自糾,制定了具體的改進措施,切實加以整改;二是深化機關標準化建設,修訂了崗位說明書和作業指導書,規范機關工作人員服務行為,并堅持開展不定期檢查,及時制止、糾正苗頭現象。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和查實的干部群眾舉報的問題,在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的同時,納入“干部實績和作風檔案”管理。
2、關于“利用行政權力介入培訓市場”等行業培訓不規范的問題。按照“全面清理和規范,無法律法規依據的涉企培訓全部取消”的整改目標,通過組織自查清理和集中會審全面梳理培訓事項,糾正了安排在同一單位進行行業從業人員培訓的做法。取消監理師、監理員等5項沒有法律法規和國家部門規章規定依據的培訓事項。對預拌混凝土企業內設試驗室試驗員等2個培訓考核事項,取消經由省住建廳培訓考核的做法或不再組織培訓考核。對工程建設檢測人員等4項培訓事項,實行培訓社會化、市場化,并向社會發布具備條件的專業培訓機構名單,供企業自主選擇。工程建設標準宣貫培訓按規定由標準主編單位或技術依托單位承辦,施工圖審查人員培訓,申請專項工作經費或內部調劑解決費用,實行免費培訓。
同時對有關考核事項進行了清理規范。加緊開展廢止或修改不符合上級政策法規規定的行業從業人員培訓規范性文件工作(已廢止1個)。研究出臺了“規范意見”,從制度層面進行嚴格規范,抓好監督落實。
3、關于“行政許可事項審批管理不規范,一些行政許可行為與法律法規不相符”問題。一是針對全部26項行政許可事項,增加了行政審批復核程序,確定了23名復核人。修改了有關行政審批系統,在原有審核程序的基礎上,增加復核程序并運用到實際審批中。二是對行政審批事項中的專家審查進行了清理,除目前有明確規定可以實施專家審查的4項行政審批事項外,其余一律不再進行。三是對26項行政審批事項的申請條件、申請材料進行了再次清理,壓減了部分審批條件中的裁量空間,精簡了部分申請材料。按照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行政審批行為的若干規定》,對各處室、單位和廳審批窗口在審批人員及行為、程序、紀律,進一步提出明確要求,有效地推進了審批工作規范化、標準化、便捷化,更好服務基層和群眾。
針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審批問題較多,以及資質審批中也不同程度存在把關不嚴現象”問題,一是有行政許可事項的處室、單位對2015年審批事項和案卷進行了復審,進一步完善有關措施。二是在對2015年房地產開發企業審批案卷開展“回頭看”的同時,對抽查的26份重新進行了審查,對存在問題3家企業予以降級處理、3家企業要求其限時補充相關材料。對已按程序進行審批,存檔不規范的案卷進行了補充完善。三是對2015年受理的市政建設、園林綠化、勘察設計3類行政許可事項全部案卷進行了重新審核(因住建部修訂政策,2015年全年停辦建筑企業資質審批),對發現的2項不完善問題進行了整改和糾正。四是研發了新的行政審批信息系統,對新申報企業資質嚴格執行新標準,通過系統智能化自動審核,最大限度減少人為干擾。
(三)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
1、關于“對住建領域反腐敗依然嚴峻復雜的形勢認識不深,落實‘兩個責任?力度不夠”問題。
(1)針對“對住建領域反腐敗依然嚴峻復雜的形勢認識不深,落實‘兩個責任?力度不夠”;“廳黨組有重業務、輕黨務的傾向,對全面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缺少系統謀劃部署”問題,一是把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作為廳黨組中心組學習的一項重要內容,認真學習了《習近平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論述摘編》、《領導干部違紀違法典型案例警示錄》等學習書目。自5月份以來,中心組先后4次組織處以上黨員干部集中學習研討,參加人員509人次,廳領導和處級干部先后26人次做了大會交流發言。二是嚴格執行廳黨組《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實施意見》,切實承擔起統籌謀劃部署、強化責任落實、用好管好干部、抓好作風建設、維護群眾利益、推進源頭治理等10個方面主體責任,為進一步抓好落實,制定了廳黨組《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分工及保障措施》。健全工作機構,調整充實了廳機關紀委工作人員。三是發揮好紀檢監察部門監督責任,嚴格執行駐廳紀檢組《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的實施辦法》。四是深入推進“三嚴三實”專題教育,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認真查擺存在問題,深入開展專項整治,把全面從嚴治黨落實到黨的建設的各個方面。
(2)針對“駐廳紀檢組在落實監督責任上有老好人思想,近幾年查辦的案件少,在監督上還缺乏針對性、有效性”問題,駐廳紀檢組進一步落實“三轉”要求,聚焦主責主業,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積極組織人員對省委巡視組移交的17件系統內危房改造和住房保障類投訴問題進行了核查,并向巡視組反饋核查情況;對巡視組移交的6件問題線索進行了核查,已查結5件,立案3件,給予3人紀律處分,對3人進行了誡勉談話;對廳機關和廳屬單位干部辦公用房進行了專項檢查,整改后全部符合規定;配合有關處室對全省公園私人會所進行了檢查,對石家莊、唐山等城市公園內的私人會所予以徹底關停,其他違規違章項目也進行了整改;參加了全省房地產專項整治驗收;規范信訪受理、問題線索初核、誡勉談話程序。
(3)針對“個別黨員干部無視組織紀律、不執行黨組決議,存在自由主義現象”問題,一是印發了《開展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通過調閱資料、座談等多種方式對黨員存在的問題逐一核實。二是堅持廉政教育每月一課制度,充分發揮廉政教育作用,傳播廉潔勤政的價值理念,組織全廳干部觀看了廉政教育片《代價》、《沉淪》等。三是從個別黨員干部身上汲取教訓,引導黨員增強規矩意識、紀律意識。
(4)針對“一些廳屬單位的干部黨風廉政建設的弦兒繃得不緊,有的廳屬單位紀委書記把工作重點放在分管企業的經營上”等問題,一是嚴格執行《河北省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和《河北省黨員干部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十不準”》。二是規范直屬單位黨組織架構,對專兼職紀委書記等職位設置進行明確。三是該紀委書記辭去擔任的下屬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職務,并按照上級有關規定,進一步明確了紀委書記工作職責。
2、關于“‘靠山吃山’,干部在企業兼職問題比較突出”問題。再次組織對廳機關和事業單位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情況進行全面清理,做到應清盡清,不留死角。1名同志原在已撤銷的協會所辦企業兼職(未兼薪),該企業現已在工商部門注銷,該同志隨之退出了所兼職務。對3名機關、直屬事業單位干部在企業兼職、掛證的問題進行了初核、立案檢查,根據相關規定給予了黨政紀處分。
以省住建廳名義向設區市、省直管縣住建部門印發了《關于對公職人員在企業兼職(任職)情況進行清理的通知》,重申和強調紀律規定,要求依據有關政策法規,對機關事業單位和國企領導人員在企業兼職(任職)進行清理,對不符合規定兼職(任職)人員明確整改措施和限期退出。
3、關于“對行業協會缺乏有效監管,存在一定廉政隱患”等問題。廳黨組印發了《關于規范機關事業單位與行業社團關系的暫行規定》,在我省尚未具體部署行業協會與行政機關脫鉤試點工作的情況下,從擺正機關和行業社團關系、從嚴規范黨員干部行為出發,立足切斷機關事業單位與社團之間的利益鏈條,對廳機關和事業單位在委托轉移行業培訓等,在行政審批和備案事項中要求或者設置附加條件變相要求行政相對人加入行業協會、收取會費、在社團報銷費用及退休干部在社團兼職取酬等方面提出了20項禁止性規定;對廳轄社團及工作人員在開展業務活動、培訓以及評比達標表彰以及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等方面提出了12項禁止性規定,堅決杜絕協會“紅頂中介”行為。同時明確投訴和舉報的監督措施,強化執紀問責。同時成立了廳社團管理領導小組,加強有效監管,防止出現廉政隱患。
(四)執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選拔任用方面
1、關于“科學民主決策的水平有待提高”問題。一是在廳黨組會和廳常務會上,重申嚴格執行廳黨組《關于進一步加強民主集中制建設的意見》和廳規范性文件制定辦法,要深入調研,充分考慮各市、縣的意見。二是廳黨組召開了擴大會議,組織專題學習《黨組工作條例》。印發了《學習貫徹<黨組工作條例>工作方案》,就學習貫徹、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提出要求。三是依據《黨組工作條例》修訂印發了《廳黨組議事決策規則》,進一步明確堅持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加強決策的調查研究、論證和可行性研究,根據需要充分征求機關、直屬單位黨組織及本單位黨員群眾和有關方面的意見;進一步明確黨組書記應當在認真聽取大家意見基礎上最后發表個人意見,表決實行主持人末位表態制,并明確其他黨組成員應當加強主觀能動性,發揚民主,暢所欲言,充分發表意見并表明同意或不同意的態度,認真執行黨組集體決定,勇于擔當、敢于負責,切實履行職責。
2、關于“黨組對個別崗位執行競爭上崗規定不夠規范”問題。認真檢查組織干部競爭上崗工作中存在問題和剖析原因,汲取教訓,以此為戒,在今后組織競崗中加強綜合研判,對專業性強的職位細化報名專業條件,做到競崗方案嚴謹、細致,嚴格執行不變樣,維護干部選任工作的嚴肅性、規范性。按照政策規定,本著從嚴規范、從嚴監督的要求,修改完善了廳《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細則》,對“競爭上崗”在啟動、制定實施方案、組織環節上進行調整規范和細化完善,嚴格程序,規范操作。同時補充強調了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紀律和監督、追究責任等內容。
3、關于“個別崗位存在任職不規范和混崗的問題”。任職混崗的2名干部,列入廳黨組選任交流干部的議事日程,統籌消化超職數配備干部和工作需要,結合處級職數出現空缺情況,通過干部交流或調整,優先解決其任職不規范和混崗問題。同時進一步規范直屬單位基層黨委(總支、支部)書記設置,細化各單位專兼職黨務領導干部配備,把基層黨組織建設納入規范化、制度化軌道。
4、關于“干部人事檔案問題”。結合省委組織部專項部署,組織專門力量對全廳干部人事檔案進行了全面核查,經過初審、復審和重點審核,完成全部干部檔案的核查。對梳理排查出的問題,經深入研判認定,正在按照政策規定和程序逐一進行調查核實和糾正,對缺少的材料按規定進行補充完善。
三、下步打算
我廳整改工作已取得階段性成效,但還需繼續努力、不斷深化。我們將繼續嚴格對照巡視反饋意見,緊緊盯住整改重點,舉一反三,標本兼治,持續深入推進各項后續整改工作。
一是全面落實“兩個責任”。認真貫徹中央、省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重大決策部署,嚴格落實廳黨組《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實施意見》,堅持抓早抓小,瞄準節點抓落實。始終堅持把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作風建設,與中心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檢查、一起考核。廳黨組全力支持駐廳紀檢組依法依紀履行監督責任,自覺接受監督。駐廳紀檢組把監督融入到業務工作之中,將監督責任落到實處。
二是持續抓好后續整改。堅持目標不變,力度不減,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實。對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務,認真組織回頭看,鞏固整改成果,防止問題反彈;對已取得初步成效、但需要一定時間整改到位的,嚴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確保整改到位;對需要較長時間整改的事項,不斷完善和強化措施,一抓到底,務求實效。
三是健全完善長效機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時,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預防,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長遠、治根本的有效制度。對整改工作中已經建立的各項制度,堅決抓好落實,確保真正發揮作用;對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緊建立起來,堵塞制度漏洞;對不科學不健全的制度,進一步規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體系。
四是扎實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和解放思想大討論活動。把巡視整改工作與“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緊密銜接,努力在“嚴”和“實”上下功夫,堅持“嚴”字當頭、“實”字托底。組織開展好“解放思想、搶抓機遇、奮發作為、協同發展”大討論,對照“八破八立”,強化問題導向,重點解決思想認識不到位、觀念方法跟不上、精神狀態不適應等突出問題。通過大討論,凝聚“樹正氣、講團結、聚合力、促轉型”的強大正能量,以更加嚴的標準、更加實的作風推動工作開展。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征求意見時間為1個月(自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1月31日)。聯系電話:0311—87805210(工作時間);通信地址:石家莊市新華路501號;郵政編碼:050051;電子郵箱:87904674@163.com。
中共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黨組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