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6日以來,在省督導組對衡水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措施執行情況開展的督導檢查中,發現部分縣(市、區)存在一些問題,按照《關于對重污染天氣督導檢查發現問題嚴肅問責的通知》要求,衡水市紀委監察局立即啟動問責機制,責成相關縣市區紀委監察局進行調查核實,對23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追究問責。
衡水市紀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問題的發生,充分反映了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復雜性、艱巨性、嚴峻性,也進一步暴露出部分縣市區和有關部門在工作落實和環境監管中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全市各級各部門必須從以上問題吸取深刻教訓,引以為戒,堅決杜絕此類問題發生,要加強監督檢查,對履職不到位、組織不嚴密、措施不落實的有關部門和單位及相關人員嚴肅追究問責,為打贏全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提供堅強的紀律保障。(衡水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