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蠡縣總工會原副主席吳新月報銷個人費用問題
吳新月將應當由本人支付的修車費、加油費共2755元在蠡縣總工會報銷。經蠡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吳新月黨內警告處分,追繳違紀所得。
2.徐水區計生協副會長孫鳳淑違規收受禮金問題
孫鳳淑在操辦其父親葬禮期間,通知兩個下屬事業單位負責人等參加,共違規收受禮金10100元。經徐水區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孫鳳淑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追繳違紀所得。
3.容城縣八于鄉財政所所長劉澤濱超標準使用辦公用房問題
在檢查中發現,劉澤濱辦公用房面積超出規定標準。經容城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劉澤濱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雄縣公安局北沙鄉派出所所長劉德明超標準使用辦公用房問題
劉德明辦公用房面積超出規定標準。經雄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劉德明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保定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