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河北省紀委監察廳網站發布時間:2016-05-06 08:17:00
??? 開欄的話:省紀委八屆六次全會召開以來,各地各部門積極行動,主動作為,結合自身實際,深入貫徹落實全會精神,以真招實措推動本地本部門的各項工作。從今日起,本網推出“2016怎么干之舉措篇”專欄,對各地各部門的新舉措、新亮點、新成效予以報道,希望各地各部門互相學習借鑒,共同促進提高,不斷開創全省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新局面。

【 工作體會 】 秦皇島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劉新宏:為貫徹落實省紀委八屆六次全會提出的“推進‘四種形態’具體化、常態化”要求,我們從創新方式方法、健全機制制度、層層壓實責任入手,既彰顯鐵腕反腐、懲前毖后的堅定決心,又體現嚴管厚愛、治病救人的“菩薩心腸”,“分段立尺”,讓“四種形態”真正成為工作的遵循和標準,成為“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利器。
已經中午12點半了,秦皇島市某局的民主生活會剛散,該局副局長陳晨(化名)紅著臉,擦擦頭上的汗,心里舒暢多了。“因為自己主抓的工程招投標程序不規范,我一直想找個機會跟大家說說,但總沒有勇氣,今天終于把自己的問題擺在桌面上討論。今后工作更應謹慎,不能存一點私心。”把自己接受市紀委函詢的內容在會上開誠布公地說了出來,陳晨(化名)感到了如釋重負。
這是秦皇島市改進民主生活會方式的一個小片段。截至目前,該市有30多名市管領導干部分別把接受市紀委談話提醒、函詢的問題在所在單位民主生活會上和盤托出。“既警醒他人,也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更推動了黨內生活正常化,同時釋放‘紀律和規矩碰不得’的強烈信號,促知紀明紀、戛然而止。”很多干部紛紛談切身體會。
“分段立尺”,踐行“四種形態。”該市推行了“四種形態”履職臺賬和報送機制。在“四種形態”履職分解中,將民主生活會、約談提醒、談話函詢工作作為“常態類”;組織處理、黨紀輕處分為“大多數類”;將重處分、重大職務調整列為“極少數類”;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作為“極極少數類”。分門別類,要求各縣區和各派駐機構對開展的工作統計錄入、臺賬管理,以季度為單位報送至市紀委。
批評教育“勤澆樹”,防病于初萌。在黨員干部觸碰紅線之前,想辦法噴噴‘殺蟲劑’。如今,走進在秦皇島市黨政機關,你會發現每人桌上都擺放兩本紅藍工作日記本,一本記錄工作履職情況,一本記錄領導干部談心提醒情況。“談話”不僅成為該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開展監督執紀工作的重要方式,也成為各級黨委及其主要領導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重要載體。圍繞“兩個責任”、“四風”、損害群眾利益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對帶有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黨員干部,市委“五人小組”帶頭,各級黨組織有關領導和紀委班子成員逐件逐人層層開展“大約談”。今年以來全市5300多名黨員干部先后接受談心提醒,320多名縣級以上干部接受了市委書記、市長的談心提醒;890多人接受了函詢,180人受到了誡勉談話。“每日一紀一提醒”微信公眾號、“廉政早提醒”短信平臺、十八大以來典型案例簡報展……一項項“良方”為全體黨員干部強身健體。
抓早抓小正“歪樹”,治病于始發。從信訪去掉“留存”增加“函詢”,到改變紀律審查文書體例,再到處分決定在支部大會上討論宣布……秦皇島從范圍、內容、程序等9個方面進行規范,構建了早規范、早發現、早提醒、早處置、早懲戒、早預防的“六早”工作機制,將抓早抓小融入各項業務之中。瞄準容易被黨員干部忽視的庸懶散拖等小過小錯,既用好“信、訪、網、電”四位一體的信訪舉報受理平臺,又延伸監督觸角,推廣“四風”問題人人拍,一張全天候、全覆蓋、多元化的監督網絡逐漸形成。不因“事小”而免處,不因“責輕”而免責,出臺了《實行“一案雙查”強化責任追究辦法》。今年以來有20多人因落實“兩個責任”不力受到追究,有150多名黨員干部因輕微違紀被問責。
紀律處分“治病樹”,猛藥去頑疾。在紀律審查工作中,秦皇島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突出執紀特點,堅持用紀律的思維、紀律的要求、紀律的方式對違紀問題進行審查,把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以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作為審查重點。對不同時間段可能出現的違紀行為加大執紀力度,增加監督檢查的頻次。比如,在元旦和春節期間,少數黨員干部可能存在公車私用、公款旅游等行為,市紀委牽頭組建5個暗訪組和6個市委巡查組聯動出擊分赴各縣區檢查,發現問題12個,處理 8人。同時著力解決基層侵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對50多起典型問題進行集中通報。
嚴懲不貸拔“爛樹”,除瘤護森林。該市堅持紀法分開、快查快結、快進快出的紀律審查模式,從年初開始,開展了“五清專項行動”,既清理十八大以來的案件線索、清理司法機關處理過但未被紀委問責的黨員干部情況、清理被紀檢監察機關處分但未執行到位的黨員干部情況、清理黨員干部檔案造假、個人事項報告隱瞞組織等違反組織紀律等行為線索。今年1至4月份,紀律審查321人,有226名黨員干部受到黨政紀處分,涉及縣級干部8名。開除黨籍1人。(秦皇島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