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張振縣組長代表巡視組向省教育廳黨組書記、廳長劉教民和領導班子反饋了巡視情況,指出巡視期間發現和干部群眾反映的主要問題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到位,沒有形成有效的壓力傳導機制。落實監督責任還有薄弱環節,監管力度不夠,處理問題偏寬偏軟,未形成有效震懾,教育系統內黨風廉政建設監督檢查的常態機制不夠完善;對省屬高校監管不到位。“四風”問題仍有不同程度的發生,個別單位違反財經紀律問題較為突出。干部選任和進人工作不規范,執行制度不嚴,中層干部輪崗交流力度不夠。聯系基層群眾不夠密切,改進作風成效不夠明顯。有的領導干部勇于擔當和創新意識不足,教育體制改革滯后。系統監管缺位乏力,專項資金監管不到位,資金滯留、教輔材料選用不規范、亂收費和收費補課等問題依然突出。
4月26日,張振縣組長代表巡視組向省人防辦黨組書記、主任龐連興和領導班子反饋了巡視情況,指出巡視期間發現和干部群眾反映的主要問題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到位,存在重業務輕黨建現象。層層壓力傳導不到位,主體責任落實和成效遞減。落實監督責任不到位,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監督乏力,對黨員干部管理失之于寬。執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嚴格,重大事項決策缺乏科學論證。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監管有薄弱環節,一些工程項目建設管理存在借資質、轉分包問題。行業協會專項清理與行政機關脫鉤工作還不徹底。個別單位存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財經紀律問題。干部選拔任用程序不夠規范,任前廉政把關程序不夠嚴格。人防工程項目經費執法監督不到位,對市縣工作指導不夠。全省易地建設費應繳未繳、隨意減免緩繳問題較為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