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巡視整改“一問責八清理”
清理亂收費亂攤派資金3.3億元
記者5月10日從河北省委巡視整改專項辦獲悉,巡視整改“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進入集中清理、解決問題階段兩月有余,省直各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采取自查自糾、監督檢查、追究責任等措施集中開展清理整治工作,“一問責”和“八清理”取得階段性成果。
據了解,今年2月,河北省啟動了巡視整改“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對去年巡視開展“回頭看”、督促問題“再整改”。該專項行動共分制定方案、動員部署,集中清理、解決問題,完善制度、總結提高三個階段,預計6月底結束。
“一問責”方面,牽頭單位省紀委在新聞媒體公布監督舉報電話和郵箱,目前已收到與專項行動有關的舉報材料52件,其中屬于問責范圍的“黨的領導弱化、主體責任缺失,管黨治黨不力、發生嚴重違紀問題”4件,已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同時,組成4個督導小組,分赴13個市進行督導檢查。目前,全省累計問責5728人次,其中石家莊市對開展清理工作不力的22個單位進行了通報批評,對44名相關人員作出問責處理。
清理超職數配備干部、違規進人問題方面,牽頭單位省委組織部協同責任單位省編委辦等,提出關于解決超配干部問題的建議,并規定未按期完成清理任務的市、縣一般不得新提拔干部,同時約談清理進展滯后地區的組織部長。目前,全省共發現超配干部4822人,已安置3381人。
清理違規公費出國(境)、公款旅游問題方面,牽頭單位省外辦協同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等,對2015年全省3825人次因公出訪人員出入境記錄進行了全面核查,各市外辦協同財政、審計等部門進行了抽查聯查,共向省專項辦報送問題線索21件。
清理亂收費亂攤派問題方面,牽頭單位省財政廳協同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等組成抽查小組,對各設區市和自查自糾中問題“零報告”的32個縣(市、區)進行重點抽查,先后組成26個督導組進行全省性督導,共清理出相關問題1002件,涉及金額3.3億元。
清理領導干部經商辦企業及其親屬利用其職務影響謀取不正當利益問題方面,牽頭單位省委組織部協同責任單位省工商局制定了《領導干部及其親屬經商辦企業報告抽查核實辦法》,研究起草了《關于對領導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違規經商辦企業的清理意見(討論稿)》。
清理滯留截留套取挪用財政專項資金特別是涉農資金問題方面,牽頭單位省財政廳協同責任單位省審計廳等對自糾成效不明顯、清理工作組織不得力或進展緩慢、日常審計檢查反映問題較多的地區和部門開展了集中檢查,共發現問題1040個,已整改673項。
清理省屬企業違規配車、用車問題方面,牽頭單位省國資委協同省委宣傳部等重點對清理問題“零報告”企業、發現問題少的企業、省委巡視組發現問題多的企業進行督導,督促各企業建立完善《公務用車管理辦法》等規定,并對已發現明顯超標的42輛公車進行了封存處理。
清理招投標不規范、違規出讓土地、違反規劃調整容積率問題方面,牽頭單位省發改委等協同責任單位省工信廳等組成督導組,對全省各地進行抽查和督導,對清理工作進展緩慢的地方和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目前,共發現招投標不規范問題2620個,已整改502個;發現違規出讓土地問題3207個,已整改1854個;發現審批、在建的違規項目755個,涉及問題1942個。
清理懶政怠政、不作為、不在狀態問題方面,牽頭單位省委辦公廳和省政府辦公廳組成9個督查組,對全省優化經濟社會發展環境情況進行了專題督查,圍繞工商、公安、發改等12個系統的主要業務工作開展明察暗訪。目前,全省共發現相關問題線索1127件,334人(單位)受到批評教育或通報,45人受到組織處理,275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記者 白學軍)
承德:一線巡察 深挖問題線索
“市級巡察市直部門70個、鄉鎮24個,縣區巡察685個縣區直單位、鄉鎮和村,發現反饋問題3500余個,提出整改建議2100余條;發現問題線索640條,立案查處違紀案件188起,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48人。”這是河北省承德市委巡察組十八大以來交出的巡察工作成績單。
黨的十八大以來,承德市紀委借鑒巡視工作做法,創新監督方式,對市、縣區直單位、鄉鎮開展巡察監督,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
健全組織鑄利劍
2011年,承德市查處了普寧寺管理處副處長陳政(副科級)等一批“小官巨腐”案件,更加迫切感到必須采取切實措施、下大力氣抓緊基層黨風廉政建設,進一步加強對基層黨員領導干部的監督,為此在開展對鄉鎮巡察基礎上,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市縣巡察工作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承德市委和各縣區委認真履行主體責任,兩級領導小組及時聽取匯報、研究巡察情況、解決實際問題,巡察辦積極發揮統籌、協調、指導職能,不斷健全“指揮體系”,建立完善了符合本地實際的巡察工作制度。全市形成了常態化、全覆蓋的巡察格局。
創新方法增效能
該市巡察堅持問題導向,始終把發現和找準問題作為首要任務,把抓早抓小、遏制腐敗增量作為重要責任。在內容上,堅持遵循中央巡視工作方針和省委要求,結合本市實際,圍繞全面從嚴治黨、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把落實“兩個責任”、遵守“六大紀律”以及群眾反映強烈的侵害群眾利益的問題作為巡察重點,盯緊重點人、重點事、重點問題。
在方法上,堅持全市統籌部署,采取常規和專項結合、以專項為主的巡察方式,積極探索創新巡察方法,市級下沉巡察,將巡察鏈條延伸到縣區、鄉鎮、企業,問題到哪里就跟蹤到哪里。針對“區域窄、人員熟、查不透”的實際,實行縣區異地交叉巡察、縣區紀委副書記帶隊對市直部門上調巡察等方法。
2015年,在巡察該市總工會期間,發現存在濫發獎金、補貼69萬元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及時組織對縣級工會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進行檢查,又發現3個縣違規發放獎金17萬元,對市總工會一名負責人立案調查,對兩名縣工會主席分別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同時,加大頻率、增加強度,實行巡察結果落實回訪100%、對巡察問題較多單位殺“回馬槍”100%等舉措。
建章立制強保障
制定《巡察工作實施辦法》、《巡察工作規范》等一系列制度,對巡前、巡中、巡后的各個環節進行了規范。
一是巡前充分準備,每輪巡察前都對巡察人員進行培訓,明確巡察重點;向紀檢、組織、審計、信訪等部門征詢被巡察單位情況,通過新聞媒體發布巡察公告,暢通反映問題渠道。
二是巡中確權明界限,做好召開動員會、問卷調查、受理投訴、查閱資料、列席會議、實地檢查等工作,開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糾正“四風”問題的專項巡察,對發現的重要問題線索需要及時調查處理的經請示批準后,申請相關部門提前介入辦理。2015年,在巡察承德旅游學院時,從一張白條入手,深挖細查,最終發現該院私設小金庫、違規發放津補貼等嚴重違紀問題,3名處級干部被立案審查。
三是巡后整改抓質效,規范了撰寫報告、報告審批、巡察反饋、線索移交、整改監督、線索督辦、回訪測評等環節,明確了“兩公開一回訪一測評”(巡察報告公開、整改成果公開,對巡察整改情況進行一次回訪,對整改情況進行問卷測評)的監督模式,在問題整改和監督上規范了與派駐被巡察單位紀檢組的銜接,在問題線索查辦上,規范了與相關紀檢監察部門的銜接,保障問題整改和線索查辦到位。(記者白學軍 通訊員 李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