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統一部署,2015年7月31日至9月30日,省委第三巡視組對廊坊市進行了巡視。2015年11月27日省委第三巡視組向廊坊市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抓好整改落實
(一)統一思想認識,迅速動員部署。市委高度重視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工作,堅決貫徹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牢固樹立“整改不力是失職、不抓整改是瀆職”的理念,在第一時間統一思想,達成共識。2015年11月30日,市委專題召開常委會,對巡視反饋意見進行學習傳達、研究部署,市委書記王曉東強調要對照巡視意見深刻反省,切實把落實整改當作提高工作水平、解決突出問題的強大正能量和推動力。12月7日,市委再次召開常委會,審議通過《落實省委第三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方案》,明確任務,落實責任。12月10日,召開全市落實整改工作動員大會進行全面動員部署。市委書記王曉東明確要求,全市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必須站在講政治、守紀律、顧大局的高度,拿出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勁頭,堅定刮骨療毒、壯士斷腕的決心,確保整改工作取得實實在在成效。
(二)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意識。明確規定落實整改工作在市委統一領導下進行。成立了由市委書記王曉東任組長,市長馮韶慧、市委副書記蔣洪江任副組長,其他市委常委任成員的省委第三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工作領導小組。市委常委和市級領導帶頭認領問題、帶頭落實任務、帶頭推進整改。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主體辦,具體負責全市整改工作的統籌協調、督導調度。同時,針對巡視組反饋的4方面、10類、19項具體問題,分別成立了由牽頭領導為組長、責任領導為副組長,責任單位分管領導為成員的專項整改小組。各專項整改小組分別制定專項整改方案,逐條逐項明確整改目標、整改措施、責任人和整改時限,做到件件有方案,事事有人抓,確保整改任務如期高質落實到位。
(三)堅持以上率下,層層傳導壓力。對整改落實工作,市委常委和市級領導親自謀劃,直接推動。市委書記王曉東主動扛起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責任,對反饋意見帶頭分析原因、帶頭對照檢查、帶頭自我剖析,對整改工作親自部署、親自過問、親自協調、親自督辦。2015年12月16日,親自簽發《省委第三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任務交辦卡》,有針對性地將43項巡視整改任務分類落實到涉及整改任務的牽頭市領導和縣委主要領導,為推動問題整改壓擔子、做表率、親力親為。按照整改落實工作分工,各牽頭領導各負其責,積極作為;各責任單位抓好具體整改任務的推進落實;黨委“一把手”對本地本部門整改工作負總責,班子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主動落實“一崗雙責”,落實好分管范圍內的整改工作。通過層層壓實責任,層層傳導壓力,化壓力為動力,形成各地各部門齊抓共管的整改合力,確保整改工作強力有序推進。
(四)聚焦問題導向,細化分解任務。針對巡視組反饋的問題,嚴格標準,真抓實改,做到問題不解決堅決不松手、整改不到位堅決不收兵。印發《整改工作方案》,按照職能職責任務,把涉及4個方面的10類19項具體問題細化分解,具體落實到8位牽頭領導、32個責任單位、31位責任領導。根據各項整改任務的性質和難易程度,實行分類施治、限期整改;嚴格按照整改時序,扭住不同時間段的整改重點,集中力量、對癥下藥,以重點問題的突破帶動全面整改的落實。注重建章立制,做到整改一項鞏固一項,確保形成一批具體的可檢查、可量化、可實錄的整改成果。對復雜問題,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親自上陣,推進落實;對短期難以解決的問題,制定工作推進時間表,分期分批整改,直至徹底解決。
(五)密切聯系溝通,跟蹤督導問效。整改工作全程始終與省委巡視辦、巡視組保持密切聯系,隨時匯報工作進展,對重要工作節點、重要問題的處理主動征求意見,2015年11月30日、12月17日、2016年1月7日,三次赴省與省委巡視辦和巡視組對接,1月15日向省委巡視組專題呈報整改工作進展情況報告,誠請指導把關,確保整改過程、整改結果不發生偏差。對整改工作的推進情況、整改事項的進展情況,強化督導調度,實行定期分析和反饋整改工作制度,細化工作臺賬,嚴格掛賬督辦,堅持周報告、月調度,采取項目管理、臺賬推進、掛賬銷號的辦法,完成一項銷號一項,環環緊督,全程跟進。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月4日,市委書記王曉東兩次主持召開巡視整改情況匯報會,逐一聽取市本級和被巡視三縣的整改進展情況,要求每一項任務都要提高標尺,倒排工期,見事見人。市紀委全程加強督導檢查,對整改不力、為官不為、缺乏擔當、失職瀆職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嚴厲問責,為整改工作順利進行提供了有力的紀律保障。
二、以強有力的工作舉措推動整改落實
(一)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方面
1.關于解決“落實‘兩個責任’尚有薄弱環節”問題。
(1)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層層傳導壓力不夠,個別領導干部落實‘一崗雙責’不到位,沒有做到‘四個同時’,有的市(縣)直部門和鄉鎮對‘兩個責任’的認識還有差距,存在逐級遞減問題,黨風廉政建設抓得不緊不實”問題。一是制發“兩個責任”清單。2015年12月22日,市委出臺《廊坊市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清單》,進一步厘清黨委(黨組)和紀委(紀檢組)的責任界限,明確了黨委(黨組)領導班子主體責任20項,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責任10項,黨委(黨組)其他班子成員責任10項,黨委工作部門責任24項;明確紀委(紀檢組)領導班子監督責任24項,紀委(紀檢組)主要負責人責任15項,為“兩個責任”落實提供了重要支撐。二是2016年1月5日,市委書記王曉東主持召開了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匯報會,聽取市直部門黨組,各縣(市、區)委,廊坊開發區工委落實主體責任情況的匯報。并組織開展簽字背書活動,分別與各縣(市、區)委書記、廊坊開發區工委書記和市直單位黨組(黨委)書記簽定《2016年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承諾書》,市直單位黨委(黨組)書記與班子成員簽訂落實主體責任“一崗雙責”承諾書,層層傳導壓力,營造全面從嚴治黨濃厚氛圍。三是嚴格執行《廊坊市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失職瀆職行為實施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廊坊市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失職瀆職行為實施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加大對“兩個責任”落實不力的追究力度,閉合責任分解、檢查監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鏈條。對不履行“兩個責任”或者履行不力的,堅持有責必問、問責必嚴。2015年以來,共對履責不力的1名市直部門“一把手”給予撤職處分,對5個部門“一把手”、4名紀檢組長給予黨政紀處分,并在全市大會上通報曝光。四是圍繞服務協同發展、創新方式方法、體現挺紀在前要求,謀劃監督執紀舉措,制定《關于挺紀在前、護航協同發展的指導意見》、《關于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紀檢監察機關要重點查處不講規矩、頂風違紀、為官不為、損害群眾利益等方面的突出問題,重點解決紀檢監察機關在服務協同發展、優化發展環境等方面監督執紀力度不夠問題。五是加大紀律審查力度。2015年,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立案1324起,結案1322件,給予黨政紀處分1309人,其中涉及縣處級干部52人,鄉科級干部241人,同比分別增長26.8%和11.6%。省委第三巡視組巡視市本級及大廠、永清、固安三縣以來,共移交我市問題線索56件。截至2016年1月15日,56件問題線索已全部辦結,立案39件,給予黨政紀處分59人,其中涉及縣處級干部18人,鄉科級干部24人,4人移送司法機關。六是開展經常性警示教育。利用廊坊紀檢監察網、廊坊紀檢監察雜志兩大平臺優勢,對黨員干部違紀典型案例、“小官巨腐”典型案例、“四風”突出問題典型案件第一時間進行點名道姓公開曝光。網站全年共發布本地案件278件,外地重大典型案例447件,“四風”案例130條。此外,還召開兩次全市性警示教育大會,通報曝光12起典型案件,警示震懾作用突顯。七是對處分決定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會同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在全市范圍內集中開展黨紀政紀處分決定執行情況監督檢查,發現問題,限期整改,制發《開展全市黨紀政紀處分決定執行情況檢查通報》,對問題突出的單位在全市通報,進一步強化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意識。
(2)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有的地方黨政班子存在不團結現象,重大事項溝通不夠。有的單位組織生活不規范,有的召開黨組會較少,有的黨組會和辦公會職能不分,未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和重要工作,有的單位黨組會研究小金庫、辦公用房變通”問題。①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有的地方黨政班子存在不團結現象,重大事項溝通不夠”問題。研究制定了《關于加強縣處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經常性考察工作的意見》,通過多層次、多角度、多渠道考察了解,及時發現和掌握領導班子運行情況,對存在不團結苗頭,特別是對出現領導班子民主集中制堅持不夠好、整體功能弱化、運轉不暢等問題進行綜合分析研判、督促整改,問題嚴重或整改效果不明顯的,進行組織調整。②針對巡視組指出的“有的單位黨組會不規范,有的召開黨組會較少,有的黨組會和辦公會職能不分,未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和重要工作,有的單位黨組會研究小金庫、辦公用房變通”問題。一是以市委名義制定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各級黨委(黨組)民主集中制建設的實施意見》,進一步明確了黨委(黨組)議事范圍和決策程序,制定了決策事項清單制度、公開制度和黨組工作考核評估制度、責任倒查制度,對貫徹執行好民主集中制提出剛性要求,為確??h處級領導班子增強團結、高效運轉、科學民主決策提供了制度保證。二是進一步加大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工作力度。針對巡視中發現的有的單位召開黨組會議較少,甚至黨組會和辦公會職能不分的問題,專門印發了《關于認真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的通知》,在廊坊日報開辟專欄分3期解讀條例內容,并依據條例規定提煉“黨組知識60問”,連同有關文件輯印成《<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學習問答》一書,下發各級黨委,確保黨組成員人手一冊。三是2015年12月24日開始,組織開展了對黨組條例貫徹落實情況專項檢查,對發現的問題進行糾正。
(3)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派駐機構和部分縣級紀委作用發揮不夠,自辦案件少”的問題。一是參照省委相關文件,起草制定《縣(市、區)紀委書記、副書記提名考察辦法(試行)》《市紀委派駐紀檢組組長、副組長提名考察辦法(試行)》《市屬院校紀委書記、副書記提名考察辦法(試行)》,加強對派駐機構的管理。二是對2015年以來向各市直駐在部門派駐機構交辦92件問題線索進行清理督辦,責成承辦單位按時按質報結。三是向三河市、廣陽區、文安縣下發《關于對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進行重點督查的任務通知書》,要求三縣認真分析查辦案件數量下降的原因,明確改進措施、任務目標。對2015年以來市紀委受理的涉及三河市、廣陽區、文安縣的舉報進行集中梳理,集中交辦。對有案不辦、壓案不查的,嚴格追究問責。四是由3名市紀委常委分別帶領1個紀檢監察室,赴三河市、廣陽區、文安縣對查辦案件力度小、數量少、質量低,以及與去年同期比下降等問題進行重點督查督辦。督查期間,約談縣紀委領導班子,篩查信訪舉報件及線索,指導線索處置方式,督辦省委第三巡視組交辦的線索,督導10個領域“小官巨貪”辦案專項行動,確保全方位無死角,消滅辦案空白點。五是結合巡視反饋意見和專題民主生活會的籌備,組織市縣兩級派駐機構紀檢組長對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與駐在部門班子成員和中層干部進行集中約談,咬耳朵、扯袖子,挺紀在前、抓早抓小。六是開展紀律審查業務培訓。圍繞提升縣級紀委和派駐機構紀檢干部監督執紀能力水平,破解作用發揮不夠,辦案少的難題,分三期組織開展了全市紀檢監察系統學習貫徹“兩項法規”業務培訓班。同時,編印了《紀檢監察工作常用法規制度匯編》,指導工作實踐,推動監督責任全面落實。
2.關于解決“個別干部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意識淡薄”問題。
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部分市直單位主要負責人或部分班子成員違反廉潔自律規定、違反中央八項規定,有的領導干部對機關干部大操大辦問題不僅不阻止,還親自參加。有的領導干部仍涉嫌接受他人安排的高消費活動。個別干部在黨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斂、不收手,利用職權貪污受賄。個別干部涉嫌經商辦企業或為親屬經商謀利,有的參與公司具體事務”問題。一是對省委巡視組轉辦涉及此類問題的信訪事項和案件線索,集中精力,加大查辦力度,快查快辦。二是集中開展督導檢查。抓住元旦、春節期間“廉潔過節”關鍵節點,通過制發通知、媒體宣傳、公布舉報電話,向全市黨員干部發信號、打招呼、提要求,要求黨委(黨組)、紀委(紀檢組)切實履行好“兩個責任”,緊盯節日期間違規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購買贈送年貨節禮及違規參加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等突出問題,組織開展明察暗訪和專項督查,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2016年元旦期間,共發現并糾正各類問題10個,給予黨政紀處分10人,誡勉談話8人。三是推進監督檢查常態化。常設10個監督檢查組,采取市紀委直查、縣與縣交叉互查等方式進行不間斷的明察暗訪,形成工作常態。據統計,2015年以來,全市共查糾四風問題203起,處理299人,其中給予黨政紀處分161人,誡勉談話、批評教育等138人。四是強化派駐機構黨風政風監督職能。落實“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試點工作要求,研究制定了《關于充分發揮派駐紀檢監察機構作用,加強黨風政風監督工作實施意見》,進一步強化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監督執紀問責職能,充分發揮“不走的巡視組”在加強黨風政風監督工作方面的作用。五是拓寬群眾監督渠道。進一步暢通“信、訪、網、電”四位一體信訪舉報受理平臺,24小時受理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及“四風”方面突出問題,并將此類信訪舉報作為快辦件,優先受理、快速處置。
(二)違反廉潔紀律方面
1.關于解決“土地城建等重點領域問題較多”問題。
(1)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土地招拍掛不規范、違規審批、處罰不到位;有的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程序不規范,有的領導干部把關不嚴,致使房地產公司違法取得土地;有的部門負責人違規為房地產項目簽字蓋章;有的領導干部對分管工作監管不嚴,對多個違規項目處罰不到位”問題。一是對2012年至2015年查處的59起規劃違法案件的卷宗進行了全面審查。對部分已履行處罰決定,但仍未補辦工程規劃許可證,或仍未通過規劃竣工驗收的7個項目建設單位負責人進行了約談,另有2起違規項目已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二是進一步規范土地一級開發工作,提高土地收益基金比例,為政府在土地征轉、收儲、舊改城改等方面提供資金保障。加大政府對舊城、城中村、棚戶區拆遷改造和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投入,嚴格實行“凈地”“熟地”出讓;提高市場化資源配置份額,顯化國有土地資產,促進土地市場交易的公開、公平、公正。三是進一步落實行政處罰案件集體決策制度,充分發揮重大行政處罰案件審理委員會職責,嚴格程序,避免“一言堂”,確保建筑市場行政處罰合法、公正。四是加大案件查處力度。據統計,2015年以來,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共查處土地城建領域違紀案件46件,給予黨政紀處分46人,其中涉及縣處級7人,鄉科級干部14人。
(2)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群眾對部分干部及親屬借京津冀協同發展的區位優勢插手項目和圈占土地反映較多”問題。一是開展問題線索起底。將2014年以來受理的信訪舉報件進行清理起底,對其中涉及此類問題線索進行統計分析,對已有結論的再起底審核,對未查結督促加快核查力度。二是加大直接查處力度。將反映領導干部及親屬借京津冀協同發展的區位優勢插手項目和圈地問題的信訪舉報均作為重要問題線索,分別由市、縣兩級紀委進行審查,確保問題高效快速處理到位。三是開通專項舉報平臺。設置針對“領導干部及親屬借京津冀協同發展的區位優勢插手項目和圈地問題”的短信舉報平臺,舉報號碼“18031687935”在廊坊紀檢監察網滾動公布。四是針對群眾信訪舉報和問題線索查處情況,及時向有關責任部門反饋相關情況,提出加強項目建設、土地審批等方面的意見建議,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此類問題發生。
(3)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有的領導干部有多個直系親屬在機關和鄉鎮任要職、子女在本地經營房地產公司”問題。一是進一步加強了對領導干部親屬選拔任用的監督管理。領導干部親屬在領導干部所在單位(系統)內提拔任用或者在領導干部所在地區提拔擔任下一級領導職務的,必須征求上級組織部門意見。凡是領導干部親屬被列為擬提拔考察對象人選的,考察組在考察過程中必須將是否存在安排照顧等情況列入考察了解內容。將是否安排照顧領導干部親屬問題,列入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檢查的重要內容。二是制定下發《關于在土地城建領域內開展領導干部親屬從事房地產經營活動專項清理的通知》,通過采取自查報告、單位核查、上級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專項清理活動。三是在對《河北省領導干部親屬選拔任用管理辦法(試行)》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基礎上,印發《關于對市管干部配偶、子女選拔任用情況進行專項檢查的通知》,組織開展市管縣處級干部配偶、子女選拔任用情況專項檢查,要求各地各單位對市管縣處級干部配偶、子女選拔任用情況進行全面自查,對存在問題的,限期整改糾正,對反映安排照顧領導干部親屬問題的舉報,一律進行查核,問題屬實的,嚴肅處理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目前對發現的問題正在組織專門調查組進行調查核實。四是將此類問題的信訪件及問題線索,優先受理、快查快辦,對違紀人員實行“一案三查”,嚴格追究問責。同時,針對此類問題專門建立臺帳,定期進行統計匯總,涉及的重要問題及時向市委呈報。
2.關于解決“一些領導干部違紀違法問題屢有發生”問題。
(1)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有的市直單位干部涉嫌挪用專項經費、坐收坐支、長期占用下屬單位車輛、項目未招標等;有的干部涉嫌失職瀆職造成巨額土地出讓金滯繳”問題。經查,市農業局違反招投標規定,直接支付蔬菜基地建設項目工程款;長期占用、借用其他單位和個人車輛13輛;單位財務管理混亂,在專項經費中列支局機關費用;違反“收支兩條線”規定,坐支房租用于局下屬牧工商總公司開支。給予市農業局局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其黨組書記、局長職務;給予市農業局黨組副書記黨內警告處分。市規劃局主管副局長因工作失職,未及時將兩宗土地用地規劃調整變更情況通報市國土局,造成土地出讓金滯繳,給予其行政記大過處分。
(2)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有的縣部分單位沒有嚴格執行‘五個不直接’分管規定,違反財經紀律問題較多,個別領導干部廉潔意識不強。有的干部涉嫌公款旅游;個別領導干部參與民間集資,造成負面影響。違規發放補貼和超標準列支招待費用問題較為突出”問題。一是加大監督執紀力度。把此類信訪舉報作為篩選線索的重點,加大市縣兩級紀委直查力度,對頂風違紀行為從嚴從重查處。二是圍繞糾正違規發放津貼補貼福利問題,下發了《關于組織開展違規發放津貼補貼福利專項清理整治活動的通知》,開展違規發放津貼補貼福利專項清理整治活動,組織全市各預算單位對2013年6月以來發放津貼補貼福利情況開展自查自糾。從2016年1月20日起,結合春節“四風”問題開展監督檢查,凡不認真開展自查自糾活動,瞞報、謊報相關情況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同時,要求各縣(市、區)也同步開展好相關工作。三是專門開通并公布了受理雙節期間涉及“四風”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專項舉報的短信舉報受理平臺,24小時受理群眾信訪舉報,進一步暢通信訪舉報渠道,方便群眾舉報。
3.關于解決“‘小官巨腐’問題突出”的問題。
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主要發生在縣直單位和村兩委班子。有的縣直單位領導干部涉嫌貪污、違反財經紀律、挪用公款,有的涉嫌違規挪用專項資金、將土地轉讓費存入個人賬戶;有的村兩委班子成員相關問題主要涉嫌貪污、侵占土地流轉款或賠償金、挪用村集體資金放貸等”問題。一是加大案件查處力度。將2015年12月份確定為“辦案攻堅月”,篩選了一批重要案件線索,利用一個月的時間開展辦案攻堅,集中力量查辦一批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典型案件。僅12月份就立案248起,占到全年總數的19%。以中央巡視組、省委巡視組和省紀委移交的案件線索、重點領域違紀違法問題為辦案重點,加大市紀委本級自辦案件的工作力度。2015年市本級共立案126起,結案118件,給予黨政紀處分111人,其中涉及縣處級干部52人,鄉科級干部56人。二是扎實開展“十個領域”和“小官巨腐”辦案專項行動。開展“小官”信訪大起底,召開線索排查會對問題線索逐一分析,緊盯鄉科級以下“小官巨腐”典型案件。建立市縣聯合辦案機制,明確6個檢查室分包聯系10個縣,加強辦案指導,開展協作辦案。專項行動以來,共排查問題線索140件,初核159件,立案253件,處分245人,專項行動取得初步成效。其中市紀委直查的3名村支書,涉案金額都達千萬元以上。三是繼續對涉及此類問題的信訪舉報進行集中篩查,對內容清楚、線索具體的,作為問題線索優先查辦,嚴肅追究問責。同時,建立案件定期曝光制度,對重大典型案件,尤其是涉及“村官腐敗”的典型案件,查辦一起公布一起,強化反腐敗震懾態勢。僅12月份,公布案件信息就達111件。
(三)違反組織紀律方面
1.關于解決“個別干部組織紀律觀念不強”問題。
(1)針對巡視組提出的“部分領導干部未如實報告個人重大事項,抽查發現多人存在上報不實”問題。實行單獨提醒和明示制度。2016年1月組織全市縣處級干部填報個人有關事項時,向每名符合報告范圍的縣處級干部發送提醒函,印制了填寫樣本和填報政策相關說明,進一步明確了具體要求。在對擬提拔和重用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進行重點抽查的基礎上,擴大隨機抽查核實人員比例,對無正當理由不如實報告或隱瞞不報的,根據中組部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理。2015年以來,我市先后有9名擬提拔縣處級干部考察對象被取消提拔資格,在全市范圍內產生較大震動,起到了較好的警示教育效果。
(2)針對巡視組提出的“一些單位有重要事項不向上級報告,有的處級干部長期因病不能上班,班子負責人未向市委組織部門報告”問題。一是在制定印發《關于嚴格落實組織工作重要事項請示報告制度的通知》基礎上,再次對請示報告工作紀律重申明確,印發《關于重申嚴格落實組織工作請示報告制度的通知》,要求凡涉及領導干部出現嚴重病情、傷情、非正常死亡、婚姻變化、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等重大問題、重要事項時,必須第一時間按規定向上級報告。對不及時、不如實請示報告的相關責任人進行約談或誡勉。二是對各部門重要事項向上級報告制度執行情況進行了一次全面檢查,嚴肅紀律、明確責任、暢通渠道,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堅決防止領導干部重要事項遲報、漏報、誤報、瞞報問題發生。
(3)針對巡視組提出的“有的領導干部執行離職相關規定不嚴,辭職后即在本地房地產公司任職”問題。對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任職)情況進行了拉網式排查。領導干部逐人填寫了《市委管理干部在企業兼職(任職)情況登記表》,確保不留死角死面。在領導干部辭去公職時,向領導干部本人及單位黨委(黨組)發送提醒函,對領導干部離職后到企業任職的限制要求及紀律要求及時予以提醒。同時,要求領導干部本人在辦理辭職手續時,必須簽署《遵守離職從業紀律承諾書》。對確因工作需要到企業兼職(任職)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嚴格審批。加強對領導干部離職后在企業任職情況的清理規范。
2.關于解決“違規設置機構和配備干部,混崗問題比較突出”問題。
(1)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超職數配備干部問題,全部制定了整改消化工作方案和工作臺賬,并按照省要求實行了鄉科級干部選拔任用預審備案制度。截止2015年12月底,我市超配干部職數整改消化比例為77.08%。其中縣處級干部完成全部整改消化任務的65.05%;鄉科級干部職數完成全部整改消化任務的78.72%。按照省組部“對超配領導職數的整改任務要在2016年6月底前完成”的要求,本著“積極穩妥,先易后難,因人施策,統籌考慮,分步實施”的原則,逐人逐單位明確了整改具體時間和整改措施,確保在規定時限內完成整改消化任務。
(2)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市本級未按規定履行審批程序設置機構10個,大廠縣未經批準自設4個機構。固安縣未經批準自設11個機構”問題。一是區分不同情況分別制定了整改措施并積極整改。對于確需設置的機構,依據相關政策,按照機構編制審批程序進行審批;對于受機構限額限制無法單獨設立的違規機構,嚴格按照機構編制管理規定,對現有的機構編制和人員進行撤并、消化;對因歷史原因造成的問題,或向省機構編制部門申請設置機構,或按現行政策對有關機構職數進行規范和調整。截至目前,市本級的10個自設機構中,1個機構已經整改到位;5個已起草規范機構和職數設置的意見,正按規定程序審批;2個機構正責成相關縣或部門撤銷自設機構,消化已配備人員;1個機構已經報省,待省編委會研究審批;1個機構已起草機構設置的請示,并與省編辦初步溝通,正按規定程序上報。大廠縣的4個自設機構中,2個未設置實體機構,所配備的人員已經消化整改到位;1個已經起草同意機構設置的批復,正按規定程序審批;1個與市本級自設機構相同,已起草管理機構設置意見,正按規定程序審批。固安縣的11個自設機構中,1個正在籌備上報行政區劃請示;3個正按程序撤并機構、調整消化超配的科級干部;1個已起草管理機構設置意見,正按規定程序審批;1個園區暫停建設,正責成固安縣進行整改;3個機構撤銷,正責成固安縣整改,目前縣編辦正履行相關程序;1個已經起草機構設置意見,正按規定程序審批;1個與市本級自設機構相同,待省編委會議研究批準。我市將根據各地違規設置機構整改方案建立工作臺賬,對整改工作進行跟蹤督導。二是對于巡視發現的違規設置機構中配備的領導干部,逐步消化,在機構未獲得正式批復前,不再新配備領導干部。三是建立健全組織、人社、財政和編制部門相互協調配合制約機制,對違反機構編制紀律的行為和責任人,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3)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縣鄉混崗問題嚴重”問題,市委組織部會同市人社局制定了《關于做好縣鄉機關公務員混崗問題整改的意見》,明確了解決縣鄉機關混崗人員的具體措施。一是針對全市縣鄉公務員崗位行政編制的空額,向省公務員局申請錄用計劃。二是執行公務員調任規定,對符合條件的調任人員進行登記。三是積極向上級有關部門申請參公單位。對縣(市、區)行政機關中具有行政職能的事業科(股)室,向省申請列入參公管理范圍,增加參公崗位比例。目前已向省委組織部呈報縣(市、區)14個事業單位申請列入參公管理,待省委組織部審批。四是進一步明確混崗人員崗位編制性質。對縣級行政機關使用的事業編制人員,按實際崗位確定工資,按事業單位人員管理。五是嚴格執行選任規定,對當選人員依法登記。結合鄉鎮換屆,統籌考慮解決混崗人員安置問題;對依照法律經選舉擔任領導職務、符合登記條件的人員,在行政編制限額內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登記。六是繼續積極穩妥地做好混崗人員分流和另冊管理工作。疏通混崗人員分流渠道,動員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回原崗位工作;結合各地實際,向有編制的事業單位轉崗分流;鼓勵在職年輕干部自主創業。七是鼓勵混崗人員參加公務員招錄。在申報“四級聯考”計劃時,崗位設置適當向混崗人員傾斜,鼓勵符合招錄條件的混編混崗人員積極參加考錄。
3.關于解決“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和監督有關規定工作不嚴格”問題。
(1)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個別干部在提拔任用時檔案審核不嚴格,有的干部錄干不符合規定”問題。重點對全市處級干部檔案進行了初審、復審,嚴格審核干部的“三齡兩歷一身份”等重要信息。審核后對發現的問題進行認真梳理,逐人形成初步認定意見,并向干部本人進行了反饋。同時,制定了《市委管理干部檔案審核處理辦法》,對擬新提拔市管干部的,按照檔案審核標準和規定,分別由干部所在單位、考察組、相關干部科室進行“三關”會審,并填寫《擬任市委管理干部檔案審核登記表》。2015年,共有2名干部在檔案審核中,因學歷和干部身份問題被取消了任用資格。
(2)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部分縣處級干部被立案調查或黨政紀處理,首次違紀事件均在提拔調整之前,對這些干部的提拔任用過程沒有依照規定進行責任倒查”的問題。經核實,2014年和2015年,全市共有72名縣處級干部被立案調查或黨政紀處理。經省委組織部最終確定,對我市個別縣處級干部“帶病提拔”問題進行了倒查,并已形成專題報告上報省委組織部。同時,進一步完善有效分析、研判干部廉政風險工作機制。剛性推進市管干部選拔任用“兩報告一篩查”工作,凡經篩查存在問題有較大廉政風險的干部,一律暫緩任用,切實防止干部“帶病提拔重用”。去年以來,我市共有9名擬提拔縣處級干部因篩查存在問題,被暫緩任用,有效的防范了干部工作風險。嚴格開展領導干部“帶病提拔”責任倒查工作。目前,已研究制定了2015年度鄉科級領導干部“帶病提拔”責任倒查工作方案,印發了通知,對全市2015年度鄉科級領導干部“帶病提拔”責任倒查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對在倒查中發現相關責任主體和責任人員在干部選拔任用中存在失職瀆職或有其他違紀行為的,根據有關規定將予以嚴肅處理。
(四)違反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方面
1.關于解決“部分遺留問題仍未得到有效解決”問題。
(1)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市行政中心2014年3月已經封頂,但至今仍未裝修,40多個單位在外租房辦公”問題。一是制定《關于推進廊坊市生態文化藝術新區市民中心工程建設的綜合實施方案》。對各項工作進行詳細分工,全面推動生態文化藝術新區市民中心建設工作,由市審計局和財政局等部門加快對先期工程進行核定結算,由市政府辦公室牽頭組織發改、財政、建設、規劃、審計等部門進行后期工程建設。二是加快推進結算和建設資金列入財政預算。將結算和建設資金分批列入財政預算,分三年予以結清。三是加快修改框架協議。就框架協議修改問題與廊坊瑞祥基業有限公司進行充分協商,對需要刪改和保留的內容提出意見,盡快簽訂《補充協議》。
(2)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近年廊坊市本級出讓房地產用地95宗、3852.02畝,目前閑置13宗、541.08畝。有的縣舊城改造項目回遷不及時,回遷安置尚不到位”問題。①針對“近年廊坊市本級出讓房地產用地95宗、3852.02畝,目前閑置13宗、541.08畝”問題。經查,13宗閑置用地分別為12家公司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建設用地。依據《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國土部53號令),對13宗、541.08畝閑置土地分別依法依規制定了處置方案,全部按時處置完畢。②針對“有的縣舊城改造項目回遷不及時,回遷安置尚不到位”問題。主要整改措施是:一是成立舊城改造回遷工作領導小組,把舊城改造回遷安置工作作為當前及2016年房地產市場整頓工作重點,加大回遷房建設力度,維護整體改造片區的群眾利益。二是建立溝通機制,組織規劃、國土、建設、房管等部門,逐個對開發企業現場辦公,加快推進項目手續辦理,嚴禁非法和不正當手段拆遷。三是督導企業加大改造片區的簽約工作力度,加快項目建設進度,對回遷樓選址區域優先進行簽約拆除,確?;剡w樓先期開工建設,盡早建成交付使用。明確了新片區改造簽約戶達不到90%的,不準拆除原有房屋;開發企業在辦理房屋預售前,對回遷房屋進行封存禁售,確保回遷戶有房可用于回遷;建立準入機制,對欲進入舊城改造的開發企業設定了門檻,防止無實力企業進入舊改領域。
(3)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全市40個園區中9個暫無進展”問題。通過整改,9個園區目前的進展情況為:正在建設中的園區1個,即大廠新興產業示范區,已于2014年12月經省人民政府下文批準為大廠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正在啟動建設的園區2個:分別是香河現代物流園區和固安現代物流園區。擬撤銷的園區3個:因保障首都第二機場建設而啟動部分區域土地限控和規劃保護等原因,廣陽區政府已申請撤銷域內的廣陽新興產業示范區和廣陽現代物流園區;因規劃和機構設置制約等原因,三河市政府已申請撤銷三河現代物流園區。此3個園區均為省發改委呈報省政府批準設立,2016年1月13日已向省政府提出撤銷申請,目前正在審批中。暫無進展園區3個:永清鐵海物流產業聚集區、固安大清河經濟開發區、龍港經濟開發區為近幾年未供地園區。近幾年,以上三個園區經濟指標數據每月按時上報,招商等日常工作正常運行。目前,永清鐵海物流產業聚集區2016年上半年4個項目計劃開工;固安大清河經濟開發區2016年5個項目計劃開工;龍港經濟開發區2個項目在原有儲備土地上已建設開工,1個項目準備于近期開工建設。。
(4)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關于31個園區未建用地面積8386.72畝”問題。通過組織開展全市園區用地情況調查摸底工作,并對各縣(市、區)政府、國土資源局上報的園區用地情況進行匯總,目前我市實際閑置土地面積共計3979.45畝。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市園區3979.45畝閑置土地全部按照《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53號)依法進行了處置,完成整改。其中,開工建設3026.0845畝,收回650.1995畝,安排臨時使用65.952畝,辦理延期手續32.514畝,置換115畝,已進入破產程序89.7畝。
(5)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加大對永清縣亦莊項目的領導和政策支持力度,確保亦莊項目落地”問題。一是北京亦莊?永清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總體規劃現已編制完成,啟動區30平方公里控制性詳規已完成初稿,產業規劃已編制完成。二是組建“北京亦莊?永清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機構。省編辦已批準組建園區管理機構,并明確了管理體制、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及領導職數。三是在行政審批權限上給予支持。為增強園區對經濟社會管理的統籌協調、自主決策和公共服務能力,參照廊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廣陽經濟開發區做法,下放市發改、市環保等部門職能至園區管委會。四是爭取將北京亦莊?永清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掛牌國家京津冀協同發展綜合改革示范區。已向省協同辦呈報《關于申請授予北京亦莊?永清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家京津冀協同發展綜合改革示范區”的請示》,將進一步與省協同辦溝通匯報,協調省與北京方面共同爭取把北京亦莊?永清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納入國家頂層設計,掛牌國家京津冀協同發展綜合改革示范區。
(6)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規范永清縣盛業公司職能并對其開展專項審計”問題。一是針對盛業公司存在政企不分問題,已調整盛業公司董事長、經理和相關單位領導擔任的董事、監事等職務。公司現已完成工商注冊調整,并與縣財政局徹底脫鉤,獨立經營。二是印發《關于對永清縣盛業國有資產運營有限責任公司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的意見》,成立專項審計工作領導小組,從審計、財政部門抽調政治性強、政策水平高、業務過硬人員組成審計組專門開展審計工作。截至2016年1月15日,已完成對盛業公司的審計。針對存在問題,永清縣委、縣政府正在進行整改。按照工作安排,將由市審計局對永清縣委、縣政府審計及整改情況進行復核。
(7)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督促市人防辦規范易地建設管理,盡快完成相關補交”問題。經核實,此項問題為“中國聯通華北(廊坊)基地項目A—1、A—2機房樓”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根據2016年1月6日省人防辦下發《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稅收等優惠政策相關事項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經與省人防辦請示同意,該項目不再補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
2.關于解決“怠政懶政、不作為問題不同程度存在”問題。
(1)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領導干部出國(境)證件管理不嚴,至巡視結束尚有部分未上繳”問題。在全市范圍內集中開展了違規辦理和持有因私出國(境)證件專項治理工作。截止到2015年9月底,對全市縣處級干部持有因私出國(境)證件已全部進行了清理收繳。在今后工作中,我市將進一步加強領導干部出國(境)證件管理,堅決杜絕領導干部違規私自持有因私出國(境)證件情況的發生。
(2)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有的部門內部配合不暢、管理混亂、管理監督不力,窗口工作人員經常被投訴。執行工作紀律不夠嚴格。有的單位工作紀律較差,工作時間和夜間值班不在崗情況較多,有的干部上班期間睡覺,有的干部制作假假條應付檢查”問題。主要采取了四項措施:一是圍繞以上問題,向市建設局、市工商局等18個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市直部門下發《關于組織對省委第三巡視組反饋相關問題開展自查的通知》,全面排查內部配合、監督管理和執行工作紀律方面存在的問題,從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兩個方面分析問題根源,提出具體解決辦法,從工作流程、力量配置等方面提出具體意見,嚴格工作紀律,改進機關作風,從源頭上解決好相關問題。二是采取明察暗訪、交叉互查等方式,對全市窗口單位服務態度、值班、辦公環境、辦事效率等情況進行常態化檢查。2015年,針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懶政怠政亂政問題,組織開展專項監督檢查活動12次,發現執法不規范、審批超時限、上班時間打游戲、看電影、購物、不按規定帶班值班、上班時間脫崗、不按規定程序辦事、態度蠻橫、吃拿卡要等問題線索83個,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和黨政紀處理111人。三是通過會議發布、印發通報、在廊坊紀檢監察網站刊載等形式,對監督檢查、明察暗訪中發現的懶政怠政、效率低下、不作為、慢作為、服務態度惡劣等突出問題進行點名道姓公開曝光,形成震懾。2015年,公開曝光此類典型案例70余個。四是制定《加強黨政機關內部管理解決懶政怠政及運行不暢問題實施意見》,督促各級部門履職盡責,從制度機制方面解決各種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和為官不為、運行不暢等問題。
(3)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部分縣級法院積案較多,群眾意見大”問題。以2015年9月30日為時間節點,對全市積案進行全面梳理,設定整改目標:到2016年1月底,實現永清縣、大廠縣、香河縣、固安縣、霸州市5個法院的結案率達到80%以上;考慮到廣陽區法院和三河市法院案件增長率大、審判力量不足等現實因素,廣陽區、三河市法院結案率分別設定為70%、60%。截至2016年1月15日,市縣兩級法院共收案71727件,結案59625件,結案率達到83.13%,較2015年9月底結案率提高了25.36%,結案增長率為137.18%。問題較多的7個重點縣(市、區)中三河市、廣陽區結案率分別為72.70%、77.07%;霸州市、固安縣、香河縣、大廠縣、永清縣結案率分別為:82.59%、82.70%、87.16、95.87%、91.51%。
三、以深化成果運用鞏固整改落實
(一)持續用力抓好整改。堅持目標不變、標準不降、力度不減,繼續抓好整改落實工作。對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項,適時組織“回頭看”,鞏固整改成果;對群眾不滿意、社會普遍關注的事項要持續加力,確保祛病除根;對尚需解決的問題緊抓不放,做到邊整邊改,立行立改,確保巡視組反饋問題件件有著落。
(二)全面落實“兩個責任”。堅持全面從嚴治黨,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嚴格落實黨委主體責任,認真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持之以恒深入推進作風建設,進一步明確各級“一把手”第一責任人責任,領導班子成員堅持“一崗雙責”,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領域的反腐倡廉工作。嚴格落實紀委監督責任,嚴明紀律規矩,持續推進“三轉”,從嚴執紀監督,強化追責問責,始終保持對腐敗分子的高壓態勢,促進全市廣大黨員干部廉潔從政,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新常態。
(三)建立完善長效機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時,倒查制度缺陷,加強制度建設。對整改工作中已經建立的各項制度,堅決抓好落實,確保制度真正發揮作用;對需要建立完善的制度,瞄準腐敗易發多發點風險點,抓住關鍵環節,突出重點部位,堵塞制度漏洞,推進制度創新,努力在各個領域形成簡便易行、具體有效、相互銜接的長效機制。通過扎緊制度的籠子,鞏固整改成果,防止問題反彈回潮。
(四)以整改成效推動發展。把搞好巡視整改作為改進和推動工作的重要契機,以巡視整改為動力,堅持全面從嚴治黨,把推進整改工作與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有機結合起來,以整改促改革、推發展,為實現廊坊更好更快發展注入強大動力。深入推進反腐倡廉工作,扎實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聚焦“八破八立”要求,以“三比三創”為抓手,推動黨風政風持續好轉,引導廣大黨員干部改革創新、清廉實干,以整改落實成效推動廊坊“四個發展”再上新臺階。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征求意見時間為2個月(自2016年7月3日至9月3日)。聯系電話0316—2339832(工作時間);郵政地址:廊坊市廣陽道230號市委督察室(市委主體辦);郵編:065000;電子郵箱:lfswztb@163.com。
中共廊坊市委
201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