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統一部署,省委第六巡視組于2015年8月3日至8月27日,對內丘縣進行了巡視,2015年12月1日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實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來抓
對省委巡視組反饋的問題,縣委高度重視,切實把巡視整改工作作為首要政治任務,堅持高標準、嚴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覺,集中時間和精力,扎實推進整改落實工作。
一是統一思想認識。巡視組向縣委反饋意見后,縣委第一時間召開常委會議,逐項逐條學習領會省委第六巡視組要求,專題研究部署整改落實意見。對一些面上問題不等不靠、先行先改;對一些典型問題和具體問題進行了深入調查摸底,做到查深摸透,所有問題具體到人、具體到事,堅決防止避重就輕、避實就虛。召開高規格整改落實大會,全面部署整改落實工作,動員全縣上下以最堅決的態度、最嚴格的要求、最有力的措施,立說立行、全面深入抓好整改落實。
二是認真制定方案。縣委、縣政府研究制定了《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工作方案》(內字〔2015〕25號),對整改涉及到的具體事項列出工作臺賬,實行銷號制度,對每項整改任務都明確整改目標、整改時限、牽頭領導和責任單位,確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著落,確保各項工作有計劃、有節點、按步驟、有條不紊進行。同時,將巡視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情況列入縣委、縣政府重點督查范圍,實行一周一調度,并在規定范圍內通報。
三是層層壓實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縣委、縣政府成立了以縣委書記為組長,縣長、縣委副書記為副組長,縣委其他常委為成員的整改落實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4個工作組,13個分組。將巡視組提出的主要問題分解為具體整改任務,按照縣委常委工作分工,每項整改任務分別由相關縣委常委牽頭具體負責,并明確了整改工作責任單位,逐項制定工作方案,形成了上下聯動、合力攻堅的工作格局。
二、整改落實的成效
巡視期間,巡視組共交辦我縣各類腐敗問題線索35件,本著立行立改、邊整邊改的原則,對問題線索全部進行了初核,立案24件、談話函詢2件、了結9件;移交司法部門1人;給予黨政紀處分35人,其中科級5人。這些問題的查處,推進了巡視整改工作,起到了強有力的震懾作用。
(一)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方面
1.關于“‘兩個責任’落實不夠到位”“縣委常委會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研究和部署,主要是傳達學習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實際開展形勢分析、加強制度建設專題研究少,缺乏針對性、操作性強的方法措施”“領導干部‘一崗雙責’意識淡薄,對分管單位和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重視不夠,鄉鎮和縣直單位黨委(黨組)抓黨風廉政建設還停留在學習文件層面上,存在上緊下松、壓力遞減”問題。
一是巡視反饋意見后,縣委先后3次召開常委會議專題研究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具體工作,研究制定了《內丘縣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清單》《內丘縣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內丘縣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量化考核評估辦法(試行)》等文件,進一步厘清了“兩個責任”內容,明確了問責情形和方式。二是嚴格落實工作報告制度。2015年下半年和今年1月份,縣委、縣紀委以及縣委書記和縣委各常委兩次向市委、市紀委書面報告了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情況。各鄉鎮黨委、紀委,縣直各黨委(黨組)、紀檢組(紀委)主要負責人也分別向縣委、縣紀委書面報告了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三是縣委、縣政府班子成員就落實“兩個責任”,深入全縣9個鄉鎮和80多個縣直單位,分頭召開會議對所聯系分管單位的班子成員進行約談,層層傳導壓力,夯實責任。四是印發了《關于組織開展“兩個責任”學習剖析會的通知》,各鄉鎮和縣直各單位圍繞在落實“兩個責任”中存在的問題,召開學習剖析會106次,深入學習了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等中央和省市領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系列重要講話、指示和論述,剖析整改問題5類112個。五是在《內丘報》開辟了“主體責任書記談”欄目。同時,結合基層黨建述職,組織各單位黨委(黨組)一把手向縣委、縣紀委進行了述責述廉,在黨員干部中進一步形成了落實“主體責任”的思想共識和行動自覺。六是制定了《關于下級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向縣紀委全會述責述廉并接受評議質詢的實施方案》,決定自2016年起在全縣開展下級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向縣紀委全會述責述廉并接受評議質詢活動。
2.關于“監督執紀問責存在失之于寬、失之于軟”“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執紀較真不夠,問責不力,查處有份量、有影響的違紀違法案件較少以及結合實際抓典型、抓警示教育不夠有力,未形成強有力的震懾”問題。
按照“全面從嚴治黨”要求,進一步加大辦案力度,2015年,全縣紀檢監察機關共查處各類違紀案件154件,同比增長43%,其中大案要案73件,同比增長48%,黨政紀處分148人。巡視反饋意見后,共查處各類違紀案件40件,其中大案要案15件,同比增長56.4%。一是把查辦“小官巨貪”作為紀律審查重點,2015年12月份以來,累計查辦基層所站、村“兩委”負責人等案件27起,其中村官腐敗案件11起。二是認真貫徹落實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研究制定了《關于對領導干部進行廉政談話、核實談話、誡勉談話的實施細則(暫行)》,2015年12月份以來,先后對73名黨員干部進行了廉政談話,對7名黨員干部進行了誡勉談話。三是出臺了《中共內丘縣委反腐敗協調小組關于各成員單位共享黨員、國家工作人員涉嫌違紀違法線索的暫行規定》《關于在查辦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涉嫌違紀違法犯罪案件中加強協作配合的實施意見》,建立健全了問題線索和案件移送信息查詢機制,為充分發揮反腐敗協調小組的作用,實現資源共享、優勢互補,集中力量辦大案提供了有力支撐。四是在縣行政審批局等7個單位探索實踐紀工委“駐一托N”派駐改革工作,發揮紀工委派駐機構“派”的權威和“駐”的優勢,著力解決不敢監督、不能監督、不會監督的問題。五是著眼于強化警示教育,提高震懾,對近期查處3起典型案件中的14名人員進行了指名道姓通報曝光,同時創辦了《紀委提醒您》簡報,在“鴿城清風”官方微信中開設了“每日一紀一提醒”專欄。六是建成了王勝同志先進事跡展覽館暨黨員干部廉政教育基地,成為用身邊人、身邊事來教育領導干部的生動大課堂和新時期學習新典型的有效載體。目前,已吸引全縣黨員干部千余人前來參觀學習。
3.關于“講規矩、守紀律意識淡薄,個別黨員干部和部門違規行事,有的部門違反禁令,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私自變通,違規收費”“有的基建工程項目違規招投標和有的項目先簽訂合作協議開工建設,后發布招投標信息,虛假招投標”問題。
一是制定出臺了《內丘縣集中開展“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專項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對全縣教育、衛生、項目建設等領域收費情況開展了專項檢查。共計檢查收費單位51家,其中學校18個,醫療衛生機構13個,涉及項目建設收費單位20個,對檢查中發現的部分單位收費臺賬、收費公示不規范等問題責令進行了整改。今后,將進一步加大抽查力度,及時糾正和查處價格收費違法行為。二是組織發改、財政、審計等部門,對全縣2013年以來竣工和在建工程項目開展專項檢查。縣審計局對招投標中存在問題的項目出具了審計報告和整改意見,所涉及的項目已全部整改落實到位。三是印發了《內丘縣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范公共資源交易工作的通知》,要求所有單位凡涉及公共資源交易的必須進入縣公共資源交易市場交易(縣行政審批局),并嚴格按照“統一受理登記、統一信息發布、統一安排場地、統一評標專家庫、統一發放中標(成交)通知書、統一費用收退、統一資料保存、統一電子監察”的八統一機制運行。否則,不僅不予撥付資金,還要嚴肅追究責任。四是認真落實“五個不直接分管”和“一把手末位表態”制,要求各單位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細化集體決策事項的范圍和決定程序,修改完善財務、人事、工程建設項目、行政審批、物資采購事項等相關制度,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覺接受干部群眾監督。
(二)違反廉潔紀律方面
1.關于“有些領導干部違規經商、兼職取酬”問題。
印發了《關于排查領導干部違規經商、兼職取酬的通知》,組織全縣1573名黨政領導干部如實填寫了《內丘縣黨政領導干部經商、辦企業,在企業兼職情況排查表》和《內丘縣領導干部在社團兼職情況排查表》,經所在單位負責人簽字、加蓋公章,并進行公示后,由工商、民政部門逐一進行了核實。目前,對存在違規經商、兼職取酬問題的8名同志,已由縣紀委給予其相應的黨政紀處分,現已整改到位。
2.關于“部分黨員干部自律不嚴,違規行事,有的領導干部長期占用下屬單位車輛”問題。
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黨政機關公務用車使用管理的通知》,對全縣82個單位155輛公務用車逐一進行了審查和登記造冊。對巡視組反饋的個別單位超標準配備小汽車并違規借用下屬單位小汽車問題,縣紀委進行了立案查處。今后,將進一步強化監督檢查,一旦發現違紀違規的情況,將從嚴從重處理。
3.關于“有的干部在負責行政審批工作中,明示或暗示申請人請客送禮,吃拿卡要”問題。
對巡視組反饋的以上問題,經認真調查后,給予縣有關單位相關人員黨政紀處分。同時,為防止類似問題發生,組建了縣行政審批局,劃轉了原來分散于19個部門140項行政審批權和16項其它職能,實行一枚印章管審批,全流程公開,并由縣紀委派駐監督,從根本上杜絕了審批中“吃拿卡要”問題。
4.關于“部分農村黨員干部侵占集體財產、截留挪用惠民資金”問題。
對巡視組移交的農村黨員干部侵占集體財產截留挪用惠民資金等較為集中的問題線索,已全部辦結,給予黨政紀處分9人,其中移交檢察機關處理1人。在此基礎上,為防止相關問題發生,一是按照“權力清單化、履權規范化、監權常態化”的思路,制定了農村“兩委”干部權力清單,建立健全了“村監會”及村務公開、“三資”管理等一些管權監權制度機制。對全縣309個村的村務公開情況進行了一次拉網式檢查,共糾正不及時、不真實公開問題12個。二是制定出臺了《內丘縣扶貧項目及專項扶貧資金實施細則》,成立了扶貧項目及專項資金監督管理小組,確保扶貧專項資金使用到位。三是建立了村級財務年審制度,組織召開了“村級財務全覆蓋性審計工作調度會”,由審計局牽頭利用一個月時間,對各鄉鎮“村財鄉管”情況進行了監督檢查。四是圍繞公共衛生資金、糧食補貼資金、危房改造資金、扶貧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每季度開展一次專項辦案行動。2015年12月份以來共查處相關案件7件,給予黨政紀處分9人。
(三)違反組織紀律方面
1.關于“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質量不夠高,造成一些重大項目決策不科學”問題。
一是進一步加強學習。認真學習了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黨的建設的一系列重要講話和相關文件精神,深刻領會中央關于加強領導班子建設的新精神、新要求,認真總結在執行民主集中制方面存在的不足,進一步增強貫徹民主集中制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二是進一步完善民主決策機制。在“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前,認真做到“四個堅持”:堅持調查研究、堅持征求意見、堅持科學評估、堅持集體討論。三是嚴格執行黨的民主集中制,常委會決定重大問題時,縣委書記堅持最后表態發言,讓大家充分發表意見,杜絕“家長制”、“一言堂”現象;加強四套班子之間的溝通協調,每隔一周召開一次聯席會議,通報重要事項,協調研究重大問題。四是召開了高質量的“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民主生活會,在對照檢查中見人見事見思想,開展了嚴肅認真的同志式的批評與自我批評,促進了民主集中制建設。
2.關于“一些項目存在未批先建、邊批邊建、造成違法占地,干部群眾對此反映較多”問題。
對存在未批先建、邊批邊建的4宗土地問題,按照“四個一批”的措施(拆除一批、瘦身一批、補辦一批、缺件上報一批),進行了整改。為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從規劃、審批、監察等各環節認真查漏補缺、堵塞漏洞,研究出臺了《土地市場管理暫行辦法》《關于建立土地管理共同責任長效機制的意見》《關于加快推進房地產開發建設專項整治工作的意見》和《規范土地收儲供應工作的意見》等文件。同時,加強國土、發改、規劃、住建以及各鄉鎮和縣工業園區管委會等單位的協調聯動,對土地違規問題進行源頭管控。
3.關于“落實組織生活制度、執行組織紀律不嚴”、“黨組織工作制度要求沒有落實”問題。
一是實行主題黨日活動備案制度。按照“冀發〔2014〕35號”文件規定,根據市委“2+4+6”主題黨日工作要求,制定《內丘縣主題黨日活動備案登記表》,各級黨組織按相關要求定方案、定時間、定人員、定場所,并填寫《備案登記表》報縣委組織部備案。二是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落實黨員干部直接聯系群眾制度的意見》,把聯系群眾的實效作為評價干部的重要依據;定制《黨章》《黨委(黨組)會議記錄本》《黨支部工作手冊》,規范黨建會議記錄;建立“三會一課”臺賬,詳細記錄黨支部召開“三會一課”的時間、次數、內容等情況,確保時間、人員、內容到位,不與全體職工會混淆,不與業務工作會混淆。三是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全縣各級黨組織在1月份召開了“三嚴三實”專題民主生活會,認真進行了批評和自我批評,真正做到敢于揭短亮丑,會后對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整改落實。四是提升黨性修養,強化教育管理。2015年11月9日,舉辦了黨務干部業務培訓班;2016年1月6日至1月27日,開展了“冬季萬名黨員大培訓活動”,采取集中授課和遠程教育、互聯網平臺等方式對全縣所有14000余名黨員進行了培訓。印制黨員黨性“八問”卡,督促每名黨員自我查找、自我反思、自我完善,進一步增強了政治意識、黨員意識、服務意識和責任意識。五是加強日常監督,派出2個督導組,抽查了47個基層黨組織,對發現的組織生活不健全、執行制度不規范、組織生活質量不高、范圍不廣等問題當場進行了指正,并責令限期整改,目前均已整改到位;重新對全縣14628名黨員進行了拉網式排查,將長期不與組織聯系,無故不參加組織生活、不按時交納黨費的不合格黨員,列為處置對象,目前正按程序進行處置。
4.關于“個別領導干部未按要求如實填報個人有關事項”問題。
印發了《內丘縣關于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的通知》,各單位黨政一把手按照要求,按時、親筆、如實、準確填寫了個人有關事項。目前,已按要求對全縣74個單位82名黨政一把手的《個人事項報告》進行了規范建檔。
5.關于“超職數配備干部”問題。
通過提拔或平級交流、免去違規提拔職務、職務與職級并行、核定領導職數等方式消化整改,截止目前共消化超配領導干部62名,占超職數配備74人的83.78%,超額完成省、市的要求。在超職數人員未消化前,超職數單位不得新提拔領導干部。下一步,將根據超配的不同情形,采取交流調整一批、退休消化一批的方法,制定詳細解決方案,有步驟、有計劃地消化解決,力爭到2016年底將超職數配備干部問題徹底解決。
6. 關于“縣域干部遺留問題仍比較突出”問題。
按照省委巡視組提出的“積極穩妥處理好,逐步消化解決好”的要求,成立了專項管理小組,制定了《縣域干部管理辦法》,對目前51名在職科級縣域干部進行另冊管理、限制使用,在干部調整過程中對縣域干部不再新提拔使用。對擔任過單位主要負責人的8名科級縣域干部不再安排重要崗位,在縣政府機構改革中將正職縣域干部安排為單位副職,目前已對5名縣域干部整改到位,剩余3名將逐步消化解決。
7.關于“行政事業單位超編”問題。
通過分流、調整等方式進行了整改,具體為:(1)黨群口共超編55人,其中行政編制超編40人,實行編制外管理;事業編制超編11人,調配至其他空編單位工作;工勤編制超編4人,待今年公車改革時進行人員分流或向其他空編單位調整。(2)政府口機關事業單位共超編212人,其中行政超編80人,政法專項超編16人,機關其他編制超編4人,上述人員均實行編制外管理;工勤超編16人,待今年公車改革時進行人員分流或向其他空編單位調整;事業單位超編96人,由超編單位向空編單位進行調整。在超編問題未完全解決之前超編單位不再新進人員。
8.關于“干部人事檔案問題較多,有的干部檔案資料不全,對‘三齡兩歷一身份’審查把關不嚴”問題。
一是開展專項審核,印發《內丘縣干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工作實施方案》(內組〔2015〕10號),按照政策,統一標準,對全縣干部人事檔案開展專項審核。二是完善檔案材料,對干部檔案存在的短缺材料、“三齡二歷一身份”認定不準確等問題進行徹底地清查處理,制定《收集干部人事檔案材料登記表》,凡散材料經“三審”(由報送單位領導審核簽字加章、檔案管理人員審核簽字、管檔單位負責人審核簽字)后入檔。三是制定《內丘縣擬提拔科級干部檔案審核登記表》《內丘縣機關事業單位干部調動檔案審核責任表》,對擬選拔任用干部、交流任職干部,軍隊轉業干部和新進干部隊伍人員的“三齡二歷一身份”進行嚴格任前審核把關,做到任前審檔“全覆蓋”。四是建立干部檔案材料歸檔“三不”制度,即:檔案材料不規范不歸檔,檔案材料重要信息記載不一致的不歸檔,檔案材料涂改嚴重、涉嫌造假的不歸檔。五是定期開展安全保密、規范管理、查借流轉、任前審核等制度和環節的督導檢查,逐步建立“全覆蓋、好操作、無縫隙、能追責”的干部檔案管理體系。
(四)違反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方面
1.關于“在工作指導和安排上,重考核、重名次,在項目建設上包裝夸大,形式主義現象時有發生”問題。
一是嚴把項目落地關。項目簽約落實前,嚴格執行項目評估會審制度,對項目環保、能耗、投資強度、容積率嚴格把關,達不到要求的,一律不予審批。通過評估會審的項目,縣發改局再次對項目建議書、可行性報告等材料進行嚴格審核,力求項目業主做實投資金額。二是加強巡查。對在建項目加強巡查力度,發現項目建設與立項手續不符的及時糾正,約談項目業主或企業法人,督促其限期整改,否則核減其用地規模,追究其違約責任。三是嚴格項目驗收。組織有關部門或第三方機構,按程序對竣工項目進行驗收,核定固定資產投資完成額度,出具驗收報告。達不到協議約定的,核減其用地規模,并追究其違約責任。四是健全項目管理機制。制定出臺項目建設管理辦法,規范項目管理,提高項目服務質量,理順項目進入退出機制,杜絕項目夸大投資、項目失真等問題。
2.關于“落實‘八項規定’不嚴格”“個別單位違反財經紀律,另設賬戶,違規使用經費”“有的黨員干部違規操辦婚喪嫁娶,造成不良影響”“個別干部心存僥幸、頂風違紀”問題。
及時對上述問題進行了調查處理,給予黨政紀處分2人。在此基礎上,舉一反三,加大了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工作力度。一是圍繞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成10個督查組,將全縣各單位、飯店、小區進行網格化劃分,逐一明確“責任區域”,實行“每周一督查、定期一通報”。2015年12月份以來,共組織督查15次,印發通報2期。同時,組成4個巡查組,針對公車管理、“三公經費”使用、津補貼發放、辦公用房面積、執法服務等十個方面,以實地詢問、查閱資料、查看發票、召開座談會等形式,大力開展“解剖式”“起底式”“辦案式”檢查。巡視意見反饋會以來,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3起,給予黨政紀處分5人。二是編印了《規矩》一書,從說話、吃喝、娛樂、旅游、公車、辦公、會議、接待、人事、培訓、津貼發放等十幾個方面,對黨員干部應遵守的規矩和紀律進行了明示,成為黨員干部工作生活中的“行動指南”。三是制定印發了《關于推進公務卡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內丘縣縣級預算單位公務卡管理暫行辦法》《關于實施預算單位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的通知》以及“三公”經費管理制度,堅持從嚴控制“三公經費”使用,2015年,全縣“三公”經費支出659.96萬元,較2014年905.25萬元減少245.29萬元。四是進一步加大整治違規操辦婚喪嫁娶歪風力度,重申了關于嚴禁婚喪事大操大辦有關要求,嚴格實行婚慶事宜事前承諾報告,事中派員監督制度,不斷強化“不敢”氛圍。
3.關于“各級各類會議比較多,影響基層集中精力抓落實”問題。
對會議實行計劃管理,從嚴控制會議次數和規模,擬以縣委、縣政府名義召開的會議,每月初由主辦單位向縣委、縣政府提出計劃草案,進行報批。能不召開的會議不開,能合并召開的會議合并,簡化程序,壓縮時間,大幅減少了鄉鎮黨政“一把手”和縣直單位“一把手”到縣開會的次數,使其有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抓工作落實。落實無會月制度,原則上每年8月不召開任何全縣性會議;圍繞發揮好縣委“一線指揮部”的作用,制定了《關于建立重點工作強力推進機制的實施意見》,成立全縣重點工作強力推進總指揮部,由縣委書記任總指揮長,縣長任副總指揮長,縣人大主任和政協主席任總督導。總指揮部下設八個重點工作指揮部,由相關縣領導任指揮長和副指揮長。總指揮部直接調度各指揮部重點難點工作,減少全縣性的大型會議。通過壓縮會議的次數和規模,使基層干部有更多的時間抓落實。
4.關于“工作作風不扎實,存在形式主義和怠政懶政問題;有些干部滿足于開會部署任務,跟蹤調度和較真督查不夠,干部下基層走馬觀花、流于形式,工作中謹慎有余、擔當不夠,機關干部作風漂浮、慵懶散現象時有發生、不作為亂作為問題仍不同程度存在”問題。
一是結合“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和“解放思想、搶抓機遇、奮發作為、協同發展”大討論活動,自2015年12月下旬開始至2016年1月底,在全縣組織開展了“怠政懶政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先后對3起懶政怠政、不作為問題進行了嚴肅處理和曝光,起到了有效震懾作用。二是制定了《關于強化督查問責推進重點工作高效落實的實施方案》,由縣紀委圍繞縣委、縣政府確定的“八個方面的重點工作”,組成八個工作督查組,開展“一對一”督查,著力解決工作推進中的慵懶散以及不作為、慢作為、不落實等問題。三是從縣委督查室、縣政府督查室、縣委組織部和縣紀委抽調人員成立“督考中心”,對96個單位的目標任務及每月工作進度進行“每周一督查,每周一通報”,有力推動了縣委、縣政府決策部署的落實。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還是階段性的,下一步,我們將繼續嚴格對照巡視反饋意見,緊盯各項整改任務,全力以赴抓整改、不折不扣抓落實。以“一問責八清理”專項活動為載體,以“較真問責年”和“干部思想作風整頓年”為契機,著力在建章立制、構建長效機制上下功夫,切實鞏固整改成效。
(一)持續用力抓整改,確保問題全部整改到位。堅持目標不變、標準不降,力度不減,繼續把整改工作盯緊盯牢,確保每個問題都落到實處。對已經完成的整改任務,適時組織“回頭看”,鞏固整改成果;對尚需繼續解決的問題,持續用力抓好整改落實;對一些需要較長時間整改的問題,常抓不懈,大力開展綜合整治,確保實效。
(二)全面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進一步健全完善落實“兩個責任”的體制機制,夯實各級黨委(黨組)對職責范圍內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責任,主要負責人要認真履行好第一責任人職責;班子其他成員要根據工作分工,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切實履行“一崗雙責”。各級紀委要在黨委的領導下開展工作,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監督責任,聚焦中心任務,敢于擔當,勇于負責,切實履行好黨內監督職責。
(三)加大正風肅紀力度,馳而不息糾正“四風”。結合“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增強看齊意識,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貫徹落實。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進一步嚴明黨的紀律,以更大力度持續推進正風肅紀,馳而不息祛除“四風”,始終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努力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取得新成效。
(四)進一步鞏固擴大整改落實成效。全面總結巡視整改工作經驗,注重預防、注重治本,建立健全相關制度規范,加快完善我縣懲治和預防腐敗制度體系,大力推動制度化、法治化建設,為全縣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征求意見時間為2個月(自2016年7月5日至9月5日)。聯系電話:0319—6867293(工作時間);通信地址:內丘縣扁鵲大道269號內丘縣委巡視聯絡辦;郵政編碼:054200;電子郵箱:nqjfb@163.com
中共內丘縣委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