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5年7月31日至9月30日,省委第八巡視組對興隆縣進行了巡視。11月28日,省委巡視組向興隆縣黨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一、思想高度重視,把整改落實作為重要政治任務嚴抓不懈(一)深化思想認識。省委巡視組反饋巡視意見后,縣委召開專題會議,學習傳達省委第八巡視組巡視工作的意見和要求,逐條逐項研究巡視組反饋問題,安排部署整改落實工作。縣委認為,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客觀中肯、實事求是,直指問題、切中要害,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指導性。縣委要求從縣四個班子帶頭做起,全縣各級各部門和廣大黨員干部,堅決與省市委保持一致,迅速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省委巡視組的反饋意見和縣委對整改落實工作的決策部署上來,做到自身問題不遮掩、發現問題不回避、解決問題不推拖,確保反饋意見得到全面整改落實。(二)加強組織領導。縣委成立了以縣委書記任組長,相關縣領導為成員的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巡視整改工作的協調、檢查和督導落實。按照省委巡視組9項反饋意見,逐條逐項剖析原因,深入查找問題根源,制定《整改方案》,細化分解為13項整改落實措施,逐一明確主要負責人、具體負責人、責任單位和時限要求,形成了抓領導、領導抓,抓具體、具體抓的工作推進責任機制。(三)推進整改落實。縣委堅持問題導向,對能夠立即解決的問題,立行立改,馬上解決;對需要協調解決的問題,統籌協調,制定計劃,限時整改。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整改方案》要求,對各責任單位整改工作進展情況進行跟蹤督查,確保各項整改工作有計劃、有步驟、有落實、有成效。同時,把整改工作與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省委八屆十二次全會精神相結合,與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解放思想大討論活動相結合,與完成全年目標任務、制定“十三五”規劃相結合,將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徹底轉化為發展的動力和成果。二、強化整改舉措,認真抓好巡視反饋意見整改落實(一)關于“有的基層單位兩個責任落實不夠到位”問題1.完善制度措施,保障責任落實。研究制定了《興隆縣鄉鎮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實施細則(試行)》和《縣直部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黨組)主體責任和紀委(紀檢組)監督責任實施細則(試行)》,分別就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列出清單,量化要求,有效促進了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全面落實。2.層層傳導壓力,推動責任落實。年初對全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務進行安排部署,進一步明確了全縣各級黨委(黨組)、紀委(紀檢組)負責人和班子成員的責任。為有力推進“兩個責任”落實,縣紀委深入重點鄉鎮和縣直部門進行專題調研,通過約談鄉鎮黨委書記、紀委書記和以親筆書信等形式,督促主體責任、監督責任落到實處。同時,參照省市“兩個責任”追究辦法,研究制定了《興隆縣黨風廉政建設主任責任和監督責任追究辦法》,細化“兩個責任”追究情形,開列“負面清單”,健全責任追究體系,為推動“兩個責任”落實提供了保障。3.加大督考力度,確保責任落實。將各鄉鎮各部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情況,納入年度實績考核,并賦予10%的考核權重;將各單位班子成員、中層干部和一般干部發生違法違紀問題,作為扣減考核分數硬性指標。制定了《關于落實“兩個責任”的考核實施細則》,就“兩個責任”落實情況設定6個方面,31項具體考核指標。同時,對各單位年終檢查考核結果全縣公開通報,作為領導班子總體評價和領導干部業績評定、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全縣成立5個考核組,由縣級領導帶隊,通過聽取工作匯報、民主測評、查閱有關資料和個別座談等方式,對全縣20個鄉鎮、63個縣直部門和26個駐興單位落實“兩個責任”情況進行了考核,評出優秀單位31個、良好55個、一般11個。(二)關于“有的領導干部執行上級政策打折扣、搞變通,紀律和規矩意識不強,瞞報個人申報事項”問題4.強化理論引導,深化思想認識。對省委第八巡視組反饋意見進行認真總結反思,采取專項指導、個別座談等形式,組織鄉科級領導干部特別是2015年11月新任職的領導干部學習了《關于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規定。同時,加強對組工干部的專題培訓,切實提高實際工作中對政策把握的精準度。5.深入推行財產申報制度。堅持“凡提必報”原則,嚴格落實貫徹縣委《關于加強干部管理工作六條意見(試行)》規定,要求2015年11月新提拔的36名科級干部和平職重用到黨政“一把手”的7名領導干部如實填報了《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并進行了承諾。同時,對已申報的科級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進行了梳理匯總,積極開展抽查核實工作,目前已確定了備查名單。6.嚴格落實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充分發揮干部監督作用,對因私出國(境)鄉科級干部進行嚴格審批和備案。認真開展“回頭看”活動,對全年因私出國(境)的科級領導干部申報材料進行了再核查,未發現有填報不實問題,目前已整理歸檔。(三)關于“個別領導干部依仗職權、謀取私利,有的單位執行財經紀律不嚴格,財務管理不規范”問題7.完善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堅持“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特別是對重大事項明確規定要由各單位黨政聯席會集體研究,加強黨委對重大決策、重大事項的領導,增強議事決策的透明度,防止各行其是、違規操作。8.抓牢關鍵和薄弱環節。針對權力運行的“關節點”、內部管理的“薄弱點”和問題易發的“風險點”,按照“制度約束、科技跟進”的思路,制定相應的防控措施和制度規范。加快推進行政審批、行政處罰、行政給付、公共資源交易、政務信息公開等電子政務電子監察系統建設,并向鄉鎮和有條件的村延伸,最大限度排除人為因素對權力運行的干擾。9.加大紀律審查力度。堅持把紀律審查作為端正黨風政風的重要舉措,優先查處上級紀委和巡視組移交的問題線索、中央紀委提出的“三種人”,重點查處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重點崗位領導干部插手工程建設、土地出讓,侵吞國有資產、買官賣官、腐化墮落案件,集中治理“小官貪腐”問題。加快推進案件查辦體制機制改革,促進提升案件查辦工作水平,切實發揮案件查辦的警示和震懾作用。(四)關于“存在違規進人、混編混崗”問題10.全面核查,落實整改舉措。自2011年《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印發以來,我縣不斷加大對涉及人員招錄、流轉調動情況的全面復查力度。五年來,全縣共招錄公務員116人,事業人員17人,安置轉業士官及進藏兵22人,安置選調生13人、研究生11人,任職調動157人,非任職調動250人。經核查,個別單位存在超編進人現象,涉及縣政協1名工作人員,于2012年8月由政府辦調入政協,當時政協使用行政編制13人,實有公務員17人(其中“二線” 人員7人),超編4人;涉及縣人大1名工作人員,于2014年9月由鄉鎮調入人大,當時人大使用行政編制19人,實有公務員21人(其中“二線人員”6人),超編2人;涉及婦聯1名工作人員,于2014年9月由鄉鎮調入,當時核定行政編制4人,實有公務員4人,其中該單位1名副職領導任縣房屋征收管理辦公室副主任,仍使用婦聯行政編制。整改措施:一是在全縣總量內進行編制調劑,適應實際工作的需要。二是通過退休減員消化超編人員。三是根據工作情況,適度做出橫向交流調整,緩解超編現象。同時,明確規定:今后任何單位不得以二線人員過多、工作量大為由,要求超編進人。11.撤銷機構,整合工作職能。經縣編會研究決定,撤銷縣督查考核委員會辦公室,成立興隆縣督查考核中心,機構規格為股級,為縣委辦所屬事業單位。同時恢復原設在縣委辦公室的縣委督查室(正科);撤銷興隆縣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副科級機構,在民政局成立承擔相關工作職責的內設機構,機構規格為股級;撤銷興隆縣房屋征收管理辦公室正科級事業機構,將其承擔的職責劃轉至興隆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并成立相應股級事業機構;鑒于興隆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為省、市有關部門聯合推動成立的,相關工作在縣域內已全面開展且步入正軌,并且該機構已向市編委辦申報尚未批復,建議暫時過渡。以上機構撤銷、合并事宜,正履行有關程序,已上報待審批。12.清理混編混崗,規范用人行為。通過對全縣混編混崗問題進行清查,主要發現以下問題:一是衛計系統有40名事業人員在行政崗位上工作,二是教育系統有28名事業人員在行政崗位上工作,三是林業系統有4名使用政法編制且具有公務員身份的人員任林場場長職務。整改措施:針對教育、衛計系統局機關行政人員短缺,編制空余而使用事業人員頂崗問題,一是在系統內補充符合條件的現有人員進入崗位;二是通過公務員招錄充實人員。在行政崗位上工作的事業人員,按其組織人事從屬關系回原單位工作。在事業崗位工作的行政人員,或放棄行政編制,或調整回原崗位工作。教育、衛計系統正在開展人員定崗工作。(五)關于“機構、編制、職數存在‘三超’”問題13.全力推動,開展“事業單位超編”問題專項清查。教育系統:截止2015年8月底,我縣中小學教師使用全額事業編制2757個,實有2855人,超編98人。2007年省政府核定給我縣2757個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核編標準根據2005年我縣中小學學生數,此時恰逢我縣中小學生數低谷),當時實有教職工4100人,超編1200多人。近幾年來,通過控制招錄和人員急缺時采取“退二進一”的辦法,逐步消化了部分超編人員。截止2015年12月,我縣已消化至超編98人,預計2016年退休教師90余人,可消化剩余超編人員。衛生系統:截止2015年8月底,按省編委辦核編標準,興隆縣縣醫院、中醫院和20個鄉鎮衛生院共使用差額事業編制824個,實有1245人,超編421人,預計2016年底內部消化29人。針對這些問題:一是根據各醫院工作職責和床位數,在縣內編制總量內,調劑部分待分配編制配置一部分;二是通過單位自然減員,內部消化一部分;三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渠道分流一部分。14.兜清底數,切實整改超職數配備干部問題。一是全面核查超職數配備干部基數。2014年8月,按照上級文件要求,核定上報超配科級干部120名,其中正科領導17名、副科領導28名、科級非領導75名。巡視反饋意見后,結合上報基數和消化情況,采取建立臺帳、以編查人、逐人審核的方式,對全縣鄉科級干部職數、實配人數和消化整改情況進行了再次核查梳理。截至目前,超配正科領導1名、副科領導8名、科級非領導33名。二是堅持問題導向制定整改方案。結合科級非領導超配較多、機構改革不徹底單位超配干部消化難度大的現實問題,有針對性地制定了詳細整改方案,確定了到2016年9月底全面完成整改工作的目標,比省委組織部要求提前3個月。同時確定了“逢調必消、凡提多消”的原則和分類分步消化的整體舉措。目前,結合“職務職級并行制度”的實施,已將超配的18名科級非領導干部的消化申請上報市委組織部預審,批復后,將完成80%的消化任務。(六)關于“干部檔案管理不夠規范”問題15.扎實部署,確保整改任務有力推進。一是統一思想,全面部署整改工作。及時召開由組織部、人社局、衛計局、教育局等4家管檔單位“一把手”、分管領導、相關科室負責人、具體工作人員參加的干部檔案管理工作專題會議,傳達巡視組反饋意見,就具體問題進行了綜合分析研判,明確了2個月的整改時限,倒排工期,掛圖作戰。同時,堅持問題導向,專門抽調5名工作人員組成整改工作小組,負責具體整改工作。二是明確舉措,全部完成整改任務。認真落實市委組織部干部檔案專項審核培訓會議精神,專門舉辦管檔人員培訓會,組織整改工作小組成員集中學習了干部檔案審核、整改和管理的相關文件和規定。對26冊檔案中存在的共性與個性問題進行全面梳理,細化為時間認定不準、入黨材料存疑、學歷材料存疑、身份存疑、缺少考察材料5大類問題,并采取重新認定、材料佐證、輔助說明等方式,全部整改了巡視組反饋的問題檔案。(七)關于“少數部門干部存在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問題16.堅持問題導向,全力開展“為官不為”專項整治行動。一是明確思路,制發文件。制定出臺《“為官不為”專項治理實施方案》,明確了總體思路和整治重點,重點查處不作為、不擔當、違反政治紀律、作風懶散、不依法行政等問題。暢通舉報渠道,明確12346和5052121為受理舉報電話,并通過縣電視臺、縣廣播電臺向全縣各界公布。建立“為官不為”問題線索臺賬,明確專人負責對反映人、被反映人基本信息、所反映問題、領導批辦等情況進行全程追蹤,確保底數清、情況明。二是成立組織,明晰職責。專門抽調縣紀委、縣委辦、政府辦、督考辦、基層紀委等單位的骨干人員15人,組成3個執紀小組和2個問責小組。其中,執紀組負責收集政務服務中心窗口單位和各職能部門損害群眾利益、群眾辦事難等相關問題線索,并對各單位的工作紀律,干部作風等問題進行明察暗訪;問責組負責調查核實問題線索,對相關案件啟動問責程序,對典型案件進行點名道姓通報曝光。三是有力推進,確保實效。自活動開展以來,共查處“為官不為”問題31起,問責25人,在全縣上下形成強烈震懾警示氛圍。(八)關于“大吃大喝、公款旅游等不正之風時有發生”問題17.立行立改,健全完善規章制度。一是全面自查自糾。明確各單位由一把手牽頭,分管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副職領導配合,進行全面梳理、自查、核實、整改,填報了《問題自查表》和撰寫了自查整改報告及承諾書。通過自查發現共有2個單位存在違反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行為。二是開展集中檢查。2015年12月下旬,責成縣紀委、縣財政局、縣審計局三部門,共同對各鄉鎮、縣直各部門自查情況、承諾書和自查自糾表報送情況進行梳理匯總。截至目前,在全面自查自糾的基層上,對20個縣直單位和鄉鎮進行了抽查。大多數單位能夠嚴格執行財經紀律,財務管理比較規范,大吃大喝、公款旅游、亂發津補貼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現象明顯減少,“三公經費”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但是,也存在一些共性問題,有的單位核銷招待費過程中,接待公函和接待清單不全,有的單位執行差旅費標準不明確,有的單位發放2013年以前年度全縣考核目標獎,有4個單位存在超規定限額使用現金結算問題。針對這些問題,迅速作出處理,沒收違規發放的值班費、防火補助等5.67萬元,單位自行整改退回已發放的津補貼23.26萬元,有6個單位正在整改。三是認真剖析,建章立制。針對存在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四風”問題,各單位已全面展開對《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行為的若干規定》《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興隆縣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實施細則》等規范性文件的學習,查找原因,有針對性地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和管理辦法。18.堅持查處各類腐敗問題。省委巡視組移交10件問題線索,到目前,我縣共初核10件、立案(已處理)4件,了結4件,正在調查2件;移交司法機關2人;給予黨政紀處分16人,其中科級9人。三、突出持之以恒,全面深入做好巡視整改鞏固工作我縣將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和省委八屆十二次全會精神,全面落實從嚴治黨要求,不斷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以抓好巡視整改工作為契機,堅持舉一反三、標本兼治,不斷推動我縣作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持續抓好后續整改。對照《整改方案》要求,堅持目標不變、尺度不松、力度不減,堅決克服“過關松勁”思想,深入抓好巡視后續整改工作。對已完成整改的事項,積極組織“回頭看”,鞏固整改成果,防止問題反彈;對于需要時間整改到位的,督導責任單位列出清單,倒排工序,確保在限定時間內整改到位;對于已經整改到位的,督促責任單位建立健全工作機制,防止問題再度發生。(二)嚴格落實“兩個責任”。嚴格落實各級黨委主體責任,對巡視反饋的問題,深刻汲取教訓,強化責任追究,健全權力運行監督機制,做到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聚焦主責主業,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對干部中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敢抓敢管,抓早抓小;對性質嚴重、影響惡劣、群眾反映強烈的典型問題嚴查快辦,形成震懾。(三)深入開展專項整治。在全縣深入開展“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全面開展自查自糾,摸清底數,找準病灶,逐項拉出清單,建立問題臺賬,一項一項進行集中清理,確保不留死角。加強對專項行動的督導檢查,不定期進行明查暗訪,嚴肅查處頂風違紀的反面典型,以嚴格的紀律推動黨員干部作風的根本轉變,為實現我縣“十三五”良好開局提供有力保障。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征求意見時間為2個月(自2016年7月6日至9月6日)。聯系方式:0314-5052321(工作時間);郵政地址:河北省興隆縣中央西大街25號,興隆縣委辦公室;郵編067399;電子郵箱:xinglongzongheke@163.com。中共興隆縣委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