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驊市積極探索實施縣級“陽光巡察”的有效途徑,截止今年上半年共對21個鄉鎮和市直重點部門進行了陽光巡察,發現較有價值的問題線索15個,對問題線索中涉及的2名副科級以上干部立案調查。
重點關注“兩類干部”和九大領域,將“在重要崗位任職的黨政領導干部、即將提拔重用的后備干部”作為重點監督對象。同時,將土地開發整理、城市建設、交通項目建設、城市供水、涉農專項資金使用、醫保新農合、車管、公路治超、村官腐敗等九大領域作為重點監督內容,定向施策,精準發力。
各巡察組由市紀委常委帶隊,進駐被巡察單位后,第一時間召開動員大會,講清巡察工作的重要意義和程序步驟,主要采取座談了解、調閱工作資料、審查財務賬目、受理信訪舉報等形式,力求全面深入掌握情況。同時,開通舉報電話,公開電子郵箱,用好反四風“一鍵通”,運用“互聯網+”思維,暢通問題線索來源渠道,做到捕捉信息全覆蓋、無遺漏。
落實“四個清單制”。即,巡察組將發現的問題逐條細化,列出問題清單向被巡查單位反饋,并提出整改要求。被巡察單位要針對巡察組反饋的問題,制定整改清單,逐項明確整改措施、整改目標、整改責任人及完成時限。巡察組定期跟蹤整改進展情況,建立回訪清單,堅決杜絕敷衍應付、久拖不決現象的發生。同時,對履責不到位,整改不落實,需要依紀處理的,列出問責清單,及時拿出處理意見,上報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對相關人員進行公開問責。
明確各巡察組組長為第一責任人,要求全體巡察人員必須增強責任意識、保密意識、形象意識,切實做到“五不”。即:“不影響被巡察單位秩序,不插手被巡察單位業務,不參加被巡察單位宴請,不收受被巡察單位禮品,不請托被巡察單位辦事”。巡察組成員違反“五不”紀律要求的,立案后先行免職并調離紀檢監察崗位,按黨紀黨規從重、從嚴處理,切實樹立忠誠、干凈、擔當的紀檢干部形象。(滄州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