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河北省紀委監察廳網站發布時間:2016-08-19 08:11:00

“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開展以來,滄州市各級各部門“集中火力”正風肅紀,一條條禁令掃除積弊,一項項舉措聚力反腐……全市政治生態得到進一步純潔和凈化。截至目前,滄州市共清理出問題9293項,查處問題7574件,批評教育5465人,組織處理275人,紀律處分1258人,移交司法機關24人。
各地各牽頭部門“一把手”掛帥出征
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市委強化主體責任,市委書記商黎光高度重視,率先垂范,認真學習研究、周密安排部署。在省“一問責八清理”的基礎上,結合滄州實際,進行了進一步深化和延伸,加入了“對吃拿卡要、亂作為、以權謀私問題進行清理”和“對違規公款大吃大喝問題進行清理”兩項清理內容,形成了具有滄州特色的“一問責十清理”專項行動。
各地各牽頭部門均由“一把手”掛帥出征。市、縣兩級成立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制定了可操作性強的實施方案,明確了主要任務、責任分工和督查措施,列出了“時間表”和“路線圖”并定期召開會議,調度各地各單位專項行動進展情況,持續傳導壓力,親臨實地督導“四個清單”,確保上級精神、要求貫徹到位。
抽調精干力量組成紀律審查組,主動查找線索。同時,從市直部門紀檢組選調12名專業人員,組建查糾“四風”工作隊,專職對“四風”問題和“八清理”內容相關問題進行突擊檢查和明察暗訪。
為確保問題線索的數量和質量,市專項辦五個督導組堅持問題導向,采取“點穴”督導、現場督導等督導方式,對全市專項行動進展情況進行了6輪全覆蓋督導,并嚴格紀律要求:凡漏報、瞞報、遲報者,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清理查處一大批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
“這個事情,我們也挺為難的,你們多等等,過幾天再辦。”有事不辦、拖著不辦,一些干部懶散的作風,讓辦事群眾“傷不起”。“一問責八清理”13項主要任務,就涵蓋了群眾反映強烈的各類問題,包括一些近年來違紀違法案件多發、頻發、易發的環節和領域也被納入清理范圍。
在專項行動中,滄州市突出抓好“問責”這個要害,不斷拓寬線索來源渠道,建立四個清單(問題清單、整改清單、問責清單、抽查清單),并在上報過程中嚴格要求簽字背書,凡上報材料,都要由領導小組組長簽字,確保統計數據全程留痕,壓實審核上報責任,防止錯報漏報瞞報現象發生,確保行動資料信息準確有效,能夠反映真實情況。堅持“五個不放過”原則:即問題線索不審查不放過、審查問責不到位不放過、問責標準不統一不放過、查否問題不復查不放過、典型問題不通報不放過,確保應問盡問。
截至目前,滄州市清理出的9293項問題中,問責類871項,違規公費出國境22項,亂收費、亂攤派347項,滯留截留套取挪用專項資金660項,國有企業違規配車用車171項,招投標不規范849項,違規出讓土地323項,違反規劃調整容積率298項,懶政怠政5752項。
一大批多年積累的矛盾和問題得到有效化解,一大批信訪積案得到切實解決。執法監管部門和窗口服務單位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等突出問題得到有效整治,隨意執法、選擇性執法,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等現象大為減少。
點醒教育挽救了一批干部
新華區小趙莊鄉一位村干部虛假冒領土地流轉資金,給予行政撤職處分,冒領資金按照渠道全部退回區財政;南皮縣一社區衛生院院長因公款支付招待費問題給予黨內警告處分……一件件典型案例在“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中被通報,點醒、教育、挽救了一批干部。
專項行動以來,滄州市共30批次通報典型案例153件,涉及黨員干部193人,對廣大干部起到了極大的震懾和警醒作用。
滄州市還堅持內外結合、正反結合的宣傳方法,編發內部簡報,在“兩報”“兩臺”刊發相關信息,并充分發揮新媒體優勢,借助微信微博客戶端關注量大、操作方便、傳播迅速等優勢,精選工作信息予以發布,引導廣大干部凝神聚力、團結奮進,營造專項行動大氛圍。在問責和清理之外,重在對干部的思想教育。市紀委和市檢察院下發了《關于組織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黨員干部參觀滄州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的通知》,組織對全市各涉農部門、農村“兩委”班子進行一次全面的集中警示教育。
市專項辦在謀劃推進專項行動中,充分實踐“四種形態”。強化黨內監督,讓“咬耳扯袖”式的批評教育成為常態,把嚴明紀律體現在日常教育管理監督中,促使領導干部切實改掉小毛病、形成好習慣。堅持抓早抓小,讓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成為大多數,扭住重要時間節點,緊盯重點領域和群體,圍繞多發易發問題,加大明察暗訪力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讓黨員干部知止收手。各地各部門緊盯扶貧開發、招標投標、土地利用、工程建設等關鍵部位關鍵環節,以及群眾反映強烈的相關問題,深入開展問題清查,僅這些關鍵部位和環節就清查出問題2130件,累計給予266人黨紀政紀處分。
同時,滄州市注重把成功做法經驗化、零星探索系統化,切實做到以制度促整改,以制度保長遠。市、縣、鄉三級共建立健全制度1039項,并著重對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督導,對有法不依、有令不行,視規不見、違規操作的,堅決指明、嚴肅處理,在處理直接責任人的同時,也嚴肅問責對制度執行負有監管責任的領導,進一步凸顯了制度的剛性作用。(滄州市紀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