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村回族自治縣紀委在嚴肅查處各類違紀案件同時,針對各級黨員干部容易出現的問題,制定并實施《縣紀委常委同下級黨政領導班子談話的實施辦法(試行)》,完善廉政約談機制,將監督關口前移,促進黨員干部廉潔履職。今年以來,該縣共組織開展廉政談話活動9批,達30余人次,其中2個單位的分管副職被予以誡勉談話。
結合重點工作、重點項目,根據分工由縣紀委常委分別聯系相關責任單位(部門)負責人定期進行約談。在聽取工作匯報后,主談人員對該部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廉潔自律、作風建設等方面提出要求,充分落實“教育在先、預防為主”的工作要求。
結合專項檢查、明查暗訪及信訪舉報情況,對存在輕微違規問題或群眾反映較為突出的單位開展警示約談,指出其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并要求其限期做出切實可行的整改。針對存在比較嚴重的問題但夠不上紀律處分的,采取誡勉約談。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談話,分析其危害性,確立改正方法措施。由縣紀委主要負責人對擬任職領導干部進行任職前黨風廉政建設談話,針對談話對象近年來在廉潔從政方面的具體表現以及新任職位的特點和崗位要求,“因人施談”、突出重點。(滄州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