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報“案中案”,此中有深意。
日前,中央紀委通報了5起執紀審查中發現的中管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公眾注意到,被通報的王陽、谷春立、盧子躍、楊振超、陳雪楓等5人,此前均因嚴重違紀涉嫌違法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等處分。這次,是把他們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那些事兒,單獨拎了出來。
世人皆知,但凡受到“雙開”處分的落馬者,“大問題”都少不了。以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王陽為例,就集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嚴重違反工作紀律于一身,其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拉票賄選問題涉嫌破壞選舉犯罪。相形之下,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借出差之機公款旅游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比較而言,簡直是“小巫見大巫”,所以有人就產生疑問了——為什么中央紀委“抓大不放小”,還要專門通報“老虎”們的“四風”典型問題?
答案,在這次通報中已經給出:“這些典型案例再次表明,黨員領導干部腐敗墮落往往是從不正之風、享樂奢靡開始,從‘四風’上打開缺口。”背后的道理不難理解,作風問題看似事小,實際上是天大的事。
正因此,十八大以來的全面從嚴治黨新實踐,首先從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破題,言出紀隨,一寸不讓。應該說,經過將近4年的努力,作風建設取得了明顯成效。但執紀審查的情況表明,這種成效只是階段性的。三令五申之下,有的黨員領導干部甚至是高級干部仍然無視黨規黨紀,不收手、不知止;一些“四風”問題雖然在面上有所好轉,但在重壓之下花樣翻新、隱形變異,防止反彈回潮的任務還很重,解決深層次問題的任務還很重。就拿這次通報的5起典型案例來說,既有違規出入私人會所、借出差之機公款旅游等屢見不鮮的老問題,也有一些在以往案例中難得一見的“花式”享樂奢靡。比如,2014年1月至2015年7月,谷春立在已分得副省級干部周轉房的情況下,長期占用長春市樂福大酒店1間客房,房費共計34.38萬元。又如,2014年8月以來,盧子躍多次安排公務用車接送浙江省金華市的理發師,往返500公里,到寧波市專門為其理發。
在“越往后執紀越嚴”的形勢下,公布這些典型案例,對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而言是警示教育,對負有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監督責任的主體而言也是案例教學。一方面,各級黨組織要更敏感,把鍥而不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作為嚴肅的政治任務,按照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的有關部署,“對不收手、不知止,規避組織監督,出入私人會所,組織隱秘聚會的一律從嚴查處,對參加聚會的要找本人談話,令其在民主生活會上作出深刻檢查。對在執紀審查中發現的‘四風’問題線索,要深挖細查、決不放過”。這樣,既強化嚴的標準和氛圍,釋放不是什么地方都可以去、什么飯都可以吃的強烈信號,又有助于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另一方面,反面教材是給每一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照鏡子、正衣冠的,一定要明白這不是小題大做、多此一舉,必須引以為戒、三省吾身,在“天上掉餡餅”“免費的午餐”來時要有警覺性,在“人無我有”“人有我特”時要有鑒別力,勿把“高危”當“高端”,既不做違規觸紀的糊涂人,也別做試探底線的冒險家。(記者陳治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