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近日通報了5起執紀審查中發現的中管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通報的5個人中,都有出入“私人會所”的記錄。
有人說,現在黨員干部到“私人會所”會害死人。雖沒那么可怕,但出入“私人會所”會被查處,這倒是真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明確規定,違反有關規定出入私人會所,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也有人認為,到“私人會所”就是吃頓飯,不必大驚小怪。事實上,出入“私人會所”決不是一頓飯那么簡單。私人會所這個概念來源于歐洲富人階層,往往消費高檔,是有錢人的娛樂場所,與黨員干部遠離奢靡之風的要求格格不入。私人會所空間“私密”,吃飯只是個幌子,很多是為了權權交易、權錢交易、權色交易,還有的是為了拜把子、立山頭。搞“小圈子”。可以說,這無疑為腐敗提供了一張“溫床”。
手持公權者其權姓“公”,權為公用、權為民謀;“私人會所”姓“私”,“私”則為利謀、為己謀,禍心萬端在其中。二者本身就性質不同,格格不入。黨員領導干部倘若無視黨規黨紀,隨意出入“私人會所”,黨紀的利劍就會隨時落下。
我們常講,公權力者要有底線。這個底線之一,就是決不能出入私人會所。守不住這個底線,就可能跌入別人布下的“溫柔鄉”,成為那只“溫水里的青蛙”,被那些所謂的私營企業主“圍獵”,乃至被別人牽著鼻子走。當年,賴昌星的“紅樓”,就是典型的“私人會所”。當年走進“紅樓”的黨員領導干部,很多都從破紀最終走向破法,成了“階下囚”。歷史的教訓不能不思之鑒之。
不去“私人會所”,并不代表政商就不能交往。政商交往,要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政商之間相互有交集但不能搞交換,有交往但不能搞交易,理應相敬如賓但不能勾肩搭背。不去“私人會所”吃喝享樂就是紅線之一。
黨規黨紀是鐵律。對黨員干部來說,不出入“私人會所”,既是高壓線,也是保護線。奉勸那些手持公權者,要心中有公、心中有戒,千萬莫入此等私門!(桑林峰彭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