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以為收黨費的事情是小事,長期以來很少過問、督促,這次被問責,讓我對黨費收繳工作有了新的認識。收繳黨費不力,作為黨委書記,我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近日,河北省秦皇島市盧龍縣燕河營鎮(zhèn)黨委書記于海躍愧悔地說。
因為黨費收繳工作組織不到位,部分黨員遲遲未交納黨費,燕河營鎮(zhèn)黨委被縣紀委責令作出書面檢查,負有直接責任的原組織辦主任王曉艷和負有領導責任的原組織委員郭志敬被誡勉談話。
今年8月,秦皇島市第三巡察組在燕河營鎮(zhèn)巡察時發(fā)現(xiàn),鎮(zhèn)直機關黨支部有11名黨員未交納2013年度黨費,26名黨員未交納2014年度黨費。發(fā)現(xiàn)問題后,市紀委立刻責成盧龍縣紀委調查處理。經(jīng)查,2013年度,該鎮(zhèn)鎮(zhèn)直機關黨支部的77名黨員中,66人交納了黨費,11人未交;2014年度,在該黨支部黨員人數(shù)未變的情況下,51人交納了黨費,26人未交。
“我多次打電話催要過黨費,但是因為年前年后工作比較繁雜,就沒有采取過其他措施。而且都是同事,催人交黨費面子上‘抹不開’,致使部分黨費一直拖欠,沒有收繳到位。”王曉艷覺得自己多少有些“委屈”。
“按照黨章規(guī)定向黨組織交納黨費,是黨員必須具備的起碼條件,是黨員對黨組織應盡的義務。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是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中的一項重要工作。而燕河營鎮(zhèn)不按規(guī)定收繳黨費,違反了黨章要求,是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從嚴治黨不力的表現(xiàn)。”盧龍縣紀委相關負責人邊說邊打開手上的《中國共產(chǎn)黨問責條例》,“《條例》明確將全面從嚴治黨不力,主體責任、監(jiān)督責任落實不到位,管黨治黨失之于寬松軟,好人主義盛行、搞一團和氣,不負責、不擔當……作為問責情形之一。在收繳黨費工作中,王曉艷負有直接責任、郭志敬負有領導責任、鎮(zhèn)黨委負有主體責任,對于工作不力、不擔當?shù)呢熑稳撕忘h組織,要堅決把問責的板子打下去。”
“對黨費收繳工作沒有引起重視,根本原因是黨規(guī)黨紀意識淡薄,把主體責任拋之腦后,我一定對此好好反省和檢討。”于海躍說。(記者劉正軍 通訊員 田淑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