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在紀律審查工作中堅持精準執紀理念,開展實時預警談話、抄告強化監督、跟進后續處理三項舉措,推進談話、函詢、初核了結等線索處置方式規范化。
出臺《中共承德市委監督執紀談話辦法(試行)》,對廉政談話、提醒談話、談話函詢、誡勉談話4種談話的啟動條件、重點對象、適用情形、工作程序、結果運用等作出細化規范。區分情形精準談,圍繞執行政治紀律、遵守組織紀律等6項內容,對黨員領導干部定期開展履職廉政談話。壓實責任分級談,明確談話責任主體,建立分級分層談話機制。嚴格程序規范談,實行“一套談話方案、一份談話提綱、一份問題清單、一份談話記錄、一份簽字背書承諾”的“五個一”談話制度。嚴肅紀律認真談,規定“八個不得”紀律要求,對于違反談話紀律的,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責任作出書面檢查或組織處理,涉嫌違紀的立案查處。
制定《進一步加強函詢工作規范化的通知》,對審批備案、組織實施等流程,函詢呈批表、通知書等進行規范。做好函詢事前準備,理清問題線索,針對具體人和事,從側面對函詢對象家庭、財產等情況進行初步了解,在此基礎上制定有針對性的函詢方案和提綱。嚴格函詢規定動作,實行“兩送達三簽字”,在向函詢對象送達需要函詢問題和有關紀律要求同時,送達給所在單位黨組負責人或其上級分管領導,促其提前了解所負監督責任和審核把關事項。強化函詢結果運用,對未發現違紀問題的,及時予以了結;對主動交代、情節輕微的一般性錯誤,進行批評教育、誡勉談話或組織處理,并責令限期整改到位;對發現明顯違紀問題的,轉初核、立案等方式處置。
制定《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初核了結線索后續處理工作的通知》,經初核存在違紀事實但情節輕微,不予追究黨政紀責任予以了結的,在嚴肅糾正被反映人違紀行為、責令退出違紀所得同時,視情節輕重對其進行提醒談話、誡勉談話、職務調整、崗位調整處理,并責令在民主生活會上作出解釋說明。核查中已與被反映人見面,且反映問題不實或查無實據予以了結的,向被反映人當面說明情況。因誣告、錯告而對被反映人造成不良影響的,采取適當方式在一定范圍內予以澄清。核查中發現被反映人在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且作風正派的,及時向其所在黨組織或單位反映,保護好那些擔當負責、銳意進取的干部。(承德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