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河北省紀委監察廳網站發布時間:2016-10-31 08:00:00
????近日,駐省人大機關紀檢組印發了《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旨在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監督工作,有效履行監督職責。《辦法》圍繞履行黨的紀律檢查職能,加強監督執紀問責,逐項落實河北省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清單。
????在監督責任的內容方面,《辦法》明確,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六大紀律執行情況、紀律審查工作、檢舉控告申訴的受理工作、問責工作等作為監督責任的主要內容。督促省人大常委會黨組落實《河北省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清單》所列黨組領導班子主體責任的20項要求,督促人大常委會機關各部門黨組織和負責人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堅持把紀律挺在前面,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加強對省人大常委會機關執行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的情況開展監督;及時調查和處置違犯黨紀問題,用紀律管住大多數;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控告申訴工作條例》規定,受理對省人大常委會機關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的檢舉、控告,受理省人大機關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不服處分的申訴;依據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相關制度規定,對省人大常委會機關各級黨組織領導班子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提出問責建議。
????在監督的主要措施方面,《辦法》制定了參加或列席重要會議、對干部黨風廉政情況提出意見、進行廉政談話、核實談話(函詢)、誡勉談話、按照規定標準、程序和權限處置問題線索、按規定開展紀律審查、督促落實問責工作、書面報告履行監督責任工作等14條措施。根據省委和省紀委的工作部署及省人大常委會機關中心工作的需要,組織開展專項監督檢查或專項治理工作;規定每年1月10日和7月10日前,分別向省人大常委會黨組和省紀委書面報告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情況,重要情況及時請示報告。(駐省人大機關紀檢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