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發布時間:2016-12-14 14:48:30
????1950年,時任中央紀委書記的朱德同志談道:“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隨時總結經驗,在黨刊或報紙上公布,以教育全黨和人民。這一條是很重要的。”他還談道,“發現了問題,一定要即時處理,即時糾正,不要積累起來算總賬,以免黨員干部的錯誤愈弄愈大,積重難返,最后把政治生命也葬送了。”
????黨員干部不是圣人,不可能不犯錯誤,誠如陳云同志所說:“只有死了的人和未出生的人不犯錯誤,要做事就不會不犯錯誤。”面對犯了錯誤的同志,哪怕是很小的錯誤,領導干部都應及時咬耳扯袖,幫其指出錯誤、認識錯誤、改正錯誤。倘若認為這是小事,不值一提,放任一些同志的“第一次”,就會導致他們的“第二次”“第三次”,乃至脫軌越界,由破紀到破法,滑向違法犯罪的深淵。這時,領導干部再去追責,再去算總賬,就會出現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階下囚”的情況。
????抓早抓小、防微杜漸,是對干部最大的愛護;即查即糾、動輒則咎,是對干部最大的保護。很多貪官在懺悔錄中談道,“要是當初有人敢于監督、自己又樂于接受監督,該有多好!”“倘若當初自己身邊少一些抬轎子的,少一些吹鼓手,多一些敲打聲,或許自己不會墮落得這樣快,陷得這么深。”這些官員的貪腐,自身的原因是根本,但也不能不引起領導干部的反思,自己的主體責任、監督責任、領導責任盡到了嗎?自己用好了監督執紀的“第一種形態”了嗎?
????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領導干部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不僅要管好自己,而且要帶好隊伍;不僅要管人管事,而且要管思想管作風。現實生活中,有的領導干部對同志、對部屬過于溺愛,放任縱容其錯誤的發生;有的當老好人,怕丟選票,對黨員干部的錯誤不敢提醒、不敢批評、不敢抵制;有的只講權力不講責任,認為黨員干部的錯誤與己無關,丟掉了監督執紀的“鞭子”。如此放任,很容易造成個別黨員干部的違紀。這樣,不僅自身會因履責不力受到問責,而且會對黨的事業、黨的形象造成極大損害。
????堅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漸,是黨內監督的重要原則。領導干部要本著對黨員干部成長進步高度負責的態度,把紀律挺在前面,實踐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經常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約談函詢,讓“紅臉出汗”成為常態,千萬不能把錯誤積累起來算總賬。(桑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