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發布時間:2016-12-18 08:44:37
????現實中,有時會遇到這樣的矛盾:一方面是紀律規矩、制度規定,一方面是個別領導的意志、所謂上面的安排,何去何從、如何取舍?這考驗一個人的人品官德、黨性原則,也檢驗黨員干部的紀律觀念、制度意識。如果讓人情大于紀律,讓人治大于法治,讓領導意志大于制度規定,就會產生“破窗效應”。
????電視專題片《永遠在路上》,講述了蔣潔敏違規辦事的經歷。回顧整個審批過程,幾乎每個環節都嚴重違反了程序和制度,中石油多名管理人員都沒有負起該負的責、把好該把的關,最終也都承擔了相應的責任。誠如中石油原高管冉新權所言,“很多事情,一聽說是領導安排的,大家都不愿意得罪領導;一聽說有背景,大家也就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事實證明,當對制度的尊重讓位于對領導意志的遵從,一個個本該把關的環節就變得形同虛設了,這樣那樣的跑冒滴漏、脫軌越界就會發生。
????紀律必須遵守,制度必須執行。否則,就會成為“稻草人”“橡皮筋”。為什么在一些人眼里,只要是領導交辦的就一路綠燈,只要是領導吩咐的就無視制度規定,核心是沒有把制度當作一種天條、一種信仰,到最后自己也成了“領導意志”的犧牲品。很多部屬在領導出問題后被查被糾,拔出蘿卜帶出泥,都可以從不服從原則、違反制度規定上找到原因。
????敢于拿制度說事,也是一種擔當。不可否認,一些領導干部為了個人私利,明知不可為還要部屬辦。但也有一些領導干部,可能對紀律規矩不熟悉,對制度規定不掌握。這時,就需要當事者耐心細致地予以說明。事實上,立足崗位、履職盡責是一種擔當,殫精竭慮、開拓創新是一種擔當,作為部屬幫助領導干部明晰問題、糾正錯誤也是一種擔當。中國古代就有“文死諫,武死戰”的傳統。今天,我們為了黨的利益、單位的發展、領導的聲譽,難道還不能全力維護制度的嚴肅性、權威性嗎?如果說上級做了一個錯誤的決定,要做一件錯誤的事情,每一層的下級都不敢亮紅燈,這樣的錯誤就將一錯到底,危害大矣!
????沒有監督的信任就等于放任,沒有監督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這是一條鐵律。一些貪官在獄中痛心疾首,“要是當初有人敢于監督,自己又樂于接受監督,該有多好?”回答好貪官的“監督之問”,需要領導干部有接受監督的勇氣,習慣在“探照燈”下工作,也需要每名黨員干部敢于監督,敢于“提領扯袖”。可以說,用制度作“武器”,違反領導意志決不是“犯傻”,恰恰是一種正義、一種正氣,也是健康的黨內政治生活所應倡導的。
????當然,一個巴掌拍不響。要讓部屬不違反制度,領導干部首先要帶頭學習制度,帶頭遵守制度,真正把制度刻印在心上。誠如《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所規定的,“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不能搞家長制,要求別人唯命是從,特別是不能要求下級辦違反黨紀國法的事情。”(桑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