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河北省紀委監察廳網站發布時間:2016-12-28 11:00:17
????1、滄縣國稅局杜林分局分局長李金鎖,操辦其母喪事期間,違規收受轄區內企業禮金9500元,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并責令退回禮金。
????2、任丘市國稅局城區分局原分局長許欣伯,疏于內部管理,致使本單位連續發生3起工作人員因酒后駕駛機動車引起的交通違法案,造成不良影響,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
????3、河間市龍華店鄉司法所負責人楊汝謙,因生子操辦宴席18桌,違規收受禮金5400元,造成不良影響,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并責令其退還違規收受的禮金。
????4、黃驊市官莊鄉副主任科員兼城建所所長崔寶中,對危房改造監管、驗收把關不嚴,導致不具備享受國家危改補助資金條件的人員領取資金16610.91元,造成不良影響,給予其行政記過處分。(滄州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