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河北省紀委監察廳網站發布時間:2016-12-28 17:25:52
日前,經省委批準,省紀委對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王義芳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王義芳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借因公出國之機公款旅游;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職務晉升、崗位調整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為親屬經商謀取利益,搞權色交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不正確履行職責。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等問題涉嫌犯罪。
經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王義芳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責令其退賠公款旅游費用;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