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河北省紀委監察廳網站發布時間:2017-02-27 08:30:50
????近日,廊坊市委制定出臺《鼓勵改革創新干事創業容錯糾錯辦法(試行)》,構建起啟動容錯、免責、糾錯的完整鏈條。
????《辦法》明確了14種符合試錯容錯的具體情形:在落實黨委、政府決策部署中,出現工作失誤或偏差,但出于公心,沒有為個人、他人或單位謀取私利,且積極主動消除影響或挽回損失的;在推進改革和體制機制創新中,因缺乏經驗,先行先試出現探索性失誤或未達到預期效果的;法律、法規沒有明令禁止,因政策界限不明確或不可預知的因素,按程序經集體研究、民主決策,在創造性開展工作中出現失誤或造成影響和損失的;在爭取項目、資金、招商引資中,積極作為,創造性開展工作,出現失誤、錯誤和過失等。對存在過錯的單位和個人需要糾錯改正的,運用實踐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根據具體情形實行警示提醒、誡勉督導、責令糾錯、糾錯回訪等分類處置。
????容錯糾錯堅持支持改革發展與嚴格執紀相結合,劃清失誤與失職、敢為與亂為、負責與懈怠、為公與徇私的界限,正確處理執行政策、嚴明紀律和調動、保護干部積極性的關系,歷史辯證地分析干事創業中的失誤和偏差,綜合考慮問題發生的背景原因、動機目的、政策依據、情節輕重和性質后果等方面的因素,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嚴格把握政策界限,防止偷梁換柱,蒙混過關。(廊坊市紀委)